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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次利润分配对应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52.37万元,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6,571.84万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368.15万元。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以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股份总数197,965,124.00股(已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1,810,066.00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现金分红权利)为基数计算,公司合计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9,796,512.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3】63号)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于2023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实际完成回购股份1,604,494股,对应使用资金总额5,999.78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在2023年度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总额为2,999.77万元,将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3.05%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对应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将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若后续对应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年度授信

  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担保人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新能源”)、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电子”)、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壹石通”)、蚌埠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聚合物”)。

  ●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46,800.00万元(不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担保总额是指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本次担保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拟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预计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全资子公司壹石通新能源、壹石通电子、重庆壹石通、壹石通聚合物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拟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壹石通拟为该授信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壹石通申请授信情况

  壹石通拟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预计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授信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本次授信方式均为信用免担保,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间内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具体授信金额和授信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最终综合授信协议为准,本次银行授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

  (二)全资子公司授信及担保情况

  壹石通新能源、壹石通电子、重庆壹石通、壹石通聚合物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授信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以上授信事项拟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担保期限根据授信融资的实际合理需求而定,具体以与相关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四家子公司拟向各相关银行申请授信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1、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授信担保事项,并签署与授信担保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2、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调整上述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使用。

  3、上述预计的授信担保额度及授信申请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截至2024年4月19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相应自动失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壹石通新能源

  1、名称: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2月7日;

  3、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禹会区长青乡高新路1318号;

  4、法定代表人:鲍克成;

  5、经营范围:新能源材料、勃姆石、氢氧化铝、氧化铝、电池材料、硅基电子材料、碳基导电材料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生产、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壹石通新能源为壹石通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壹石通新能源资产总额为50,921.25万元,负债总额为34,915.63万元,净资产为16,005.62万元,营业收入为13,816.37万元,净利润为752.1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16.77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9、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壹石通电子

  1、名称: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6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2号;

  4、法定代表人:周建民;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壹石通电子为壹石通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壹石通电子资产总额为36,840.99万元,负债总额为21,904.90万元,净资产为14,936.09万元,营业收入为1,198.52万元,净利润为-112.6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4.38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9、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重庆壹石通

  1、名称: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7月22日;

  3、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0号1-1;

  4、法定代表人:周建民;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重庆壹石通为壹石通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壹石通资产总额为22,248.43万元,负债总额为17,210.60万元,净资产为5,037.83万元,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44.8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1.25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9、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壹石通聚合物

  1、名称:蚌埠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6月4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9号;

  4、法定代表人:张华;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防火封堵材料生产;防火封堵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壹石通聚合物为壹石通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壹石通聚合物资产总额为10,180.85万元,负债总额为1,471.53万元,净资产为8,709.32万元,营业收入为1,832.99万元,净利润为373.4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0.58万元。前述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9、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授信及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申请年度授信及担保有助于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各经营主体持续、稳健发展,对公司扩大整体业务规模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持续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46,800.00万元(不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担保总额是指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5.62%、49.3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4-011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石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2021年7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6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2021年8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541,085.00股,发行价为15.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431,406.65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6,434,512.53元,余额为人民币648,996,894.12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484,570.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9,512,323.69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8月12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37515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2022年7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610,850.00股,发行价为5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985,9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9,7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931,285,900.00元,另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81,198.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804,701.2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131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5,083,216.37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56,733,351.17元,本年度使用148,349,865.2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605,083,216.3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536,708.57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29,512,323.69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4,107,601.25元,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协定存款结息以及活期存款账户结息。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1,053,451.78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87,624,135.72元,本年度使用263,429,316.06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51,053,451.7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44,988,872.8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9,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29,804,701.2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5,237,623.37元,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协定存款结息以及活期存款账户结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52120180807779529(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8126281277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怀远支行520735145841000043、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20000315613866600000081(已注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340104016000103392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755946566410816(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7526856746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5212018080311685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支行1229000104002147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8112301011600862632(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88771005485(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75271082386,共计十二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8月30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怀远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2022年9月28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壹石通”)、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新能源”)、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壹石通”)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已开立募集资金项目专项账户。2022年10月11日,本公司、蚌埠壹石通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壹石通新能源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4月27日,本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重庆壹石通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35,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35,000,000.00元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49,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49,000,000.00元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壹石通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2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8.9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置换已全部完成。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42211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壹石通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2年8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壹石通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8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壹石通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2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壹石通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壹石通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4,000.00万元,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壹石通于2023年度注销中国光大银行蚌埠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账号52120180807779529,账户注销无余额。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1)壹石通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中的“年产9,800吨导热用球形氧化铝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2号”变更为“重庆市长寿经开区晏H04/02地块”,并增加全资子公司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对应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452万元向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用于该项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规划,为推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做出的合理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壹石通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实施地点,新增的实施地点位于壹石通碳中和产业园。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3)壹石通于2023年度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账号188771005485,账户注销无余额。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壹石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壹石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在2023年度分别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公司“动力电池涂覆隔膜用勃姆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大于100%的原因系使用了募投资金账户中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注2] 公司“电子通讯用功能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大于100%的原因系使用了募投资金账户中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注3] 上表中的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4] 公司“电子通讯用功能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3年年中投产,故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为不适用。

  [注5] 壹石通(合肥)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163,429.41元(含利息收入),后续将主要用于支付本项目尚未支付完毕的尾款。

  附件2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上表中的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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