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定期)于2024年3月2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青海金融大厦M1912会议室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合规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屈艳萍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合规总监梁世鹏、董事会秘书刘冰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就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本次监事会听取了合规总监关于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情况、2023年廉洁从业管理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4-01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3月28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吴国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因工作安排调整,同意吴国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自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离任上述职务后,吴国舫先生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吴国舫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离任的其他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
公司董事会对吴国舫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4-01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定期)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3月28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青海金融大厦M1919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定期)。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由于公司董事长王晟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薛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3名。董事长王晟先生、董事刘志红先生及独立董事罗卓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董事长王晟先生书面委托副董事长薛军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刘志红先生书面委托董事杨体军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罗卓坚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刘淳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会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0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934,402,2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2,405,568,496.32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配金额。
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有关本次股息派发的基准日及暂停股份过户登记日期等事宜,公司将另行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三、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四、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五、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六、通过《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七、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年报全文和摘要两个版本,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H股年报包括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年报,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A股年报同日披露。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八、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九、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2023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依据现任独立董事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就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一、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二、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三、逐项审议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报告》
1、审议通过了现任独立董事刘淳2023年度履职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现任独立董事罗卓坚2023年度履职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现任独立董事王珍军2023年度履职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离任独立董事刘瑞中2023年度履职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报告(刘淳)》《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报告(罗卓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报告(王珍军)》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报告(刘瑞中)》。
十四、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就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做了专项报告,公司对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招投标结果,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A股)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H股)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2024年度外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2万元,其中一、三季度商定程序60万元,中期审阅150万元,年度审计296.5万元,年度内控审计34万元,环境、社会和管治鉴证服务费用11.5万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五、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吴国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工作安排调整,同意吴国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自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离任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六、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十项、第十三项、第十四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本次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廉洁从业管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2023年度公司技术业务用房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4-01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878,769,252.91元,截止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213,271,531.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向2023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0元(含税)。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934,402,256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2,405,568,496.32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配金额。2023年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有关本次股息派发的基准日及暂停股份过户登记日期等事宜,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4-01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3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 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师宇轩先生,于2007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师宇轩先生自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师宇轩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俞溜女士,于2015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俞溜女士自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俞溜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志勇先生,于2013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田志勇先生自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田志勇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系A+H股上市公司,根据境内外监管要求,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将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2024年度外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2万元,其中一、三季度商定程序60万元,中期审阅150万元,年度审计296.5万元,年度内控审计34万元,环境、社会和管治鉴证服务费用11.5万元。
(三)境外审计机构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证券、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与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核查了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相关资质证照和执业能力等资料,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01881 公司简称:中国银河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承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405,568,496.32元(含税),以2023年末总股本10,934,402,256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0元(含税);若本公司于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发生变化,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将在人民币2,405,568,496.32元(含税)的总金额内作相应调整。本次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及充满挑战的市场环境,公司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主线,在公司的坚强领导和全体干部员工的不懈努力下,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定信心、团结奋斗,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以高效系统的战略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深化财富管理转型发展,持续扩展服务空间,坚决落实“降费让利、降低交易成本”监管要求,不断提升买方投顾精细化服务;纵深推进投行业务专业化改革,牢牢把握全面注册制机遇,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专业能力持续夯实;聚焦投资业务提质增效,持续拓宽业务协同范围,紧密把握市场节奏调整优化资产配置,整体投资规模保持稳健;全新推进机构业务,全面提速平台化建设及全链条客户服务体系和能力;深化境内外一体化协同发展,持续探索金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新模式,保持公司在东南亚核心市场优势地位;推动分子公司稳健发展,业务结构不断优化;坚持风控为本、合规为先,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治理,持续强化内控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深刻领会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及实体经济,充分发挥并不断完善金融国企的功能作用,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2023年,公司经营业绩稳健增长,行业地位保持稳固,实现集团口径营业收入人民币336.4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8.79亿元;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稳定增长,期末总资产人民币6,632.05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304.95亿元,打造国内一流、国际优秀现代投行的战略目标实现了平稳开局。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机构业务、国际业务、投资交易业务和其他母子公司一体化业务。
2.1财富管理业务
(1)零售经纪及财富管理
2023年,A股市场行情整体呈震荡下行趋势,交投活跃度下降,与2022年同期相比,股票市场各板块降幅有所收窄,北交所年末呈现结构性增长。根据交易所数据统计,2023年沪深京三市全年股票基金交易量(不含沪股通、深股通、交易型货币基金)约人民币220.77万亿元,日均股票基金交易量人民币0.9万亿元,较2022年下降3.09%。
2023年,公司财富管理业务以客户为中心,持续优化“客户分类、投顾分级、服务分层、产品多元、科技支撑”的财富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场景化经营和多渠道获客,通过“专业”+“陪伴”+“敏捷”的财富管理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做好“老百姓身边的理财顾问”。公司持续夯实零售业务基础,推进数字化经营,深耕存量盘活客户资产;持续强化客群经营能力,积极推进多渠道合作,在有效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统筹推进投资者教育与业务有机结合基础上,近距离通过专业优势陪伴客户;有效升级财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场景布局与经营,充分发挥科技赋能优势,重点培育优质客群,持续做大做强客群规模,推进零售业务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口径,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市场占有率4.79%,行业排名第3。2023年末,公司客户总数超过1,550万户,其中,公司开立的北交所合格投资者数量行业排名第1,公司客户托管证券总市值人民币4.18万亿元。2023年末,公司投资顾问3,798人,较2022年末增长5.85%;公司高净值客户服务品牌“银河金熠”签约人数达5,456人,较2022年末增长156%,高净值客户签约人民币净资产突破1,600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195%。
(2)金融产品销售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数据,2023年末,我国公募基金净值人民币275,992.96亿元,较2022年末的人民币260,311.89亿元增长6.02%。
公司围绕“五篇大文章”,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优势,积极履行服务国家战略责任,结合市场环境持续推进产品供给侧改革,为客户提供全谱系、多层次的优质财富管理产品和服务。投资顾问业务深耕买方体系建设,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资产配置和解决方案,不断丰富完善营销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分支机构业务赋能,多层次提升近距离陪伴客户的能力。2023年,公司金融产品销售规模人民币949.88亿元,较2022年增长2.64%;代销金融产品保有规模连续四年增长,2023年月均值达人民币2,036.26亿元,较2022年增长6.15%。
(3)信用业务
根据WIND统计,2023年末,市场融资融券余额人民币16,509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7.17%。其中,融资余额人民币15,793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9.33%;融券余额人民币716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25.33%。
2023年,公司充分运用信用业务工具全面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着眼于“新形势、新格局、新要求”,全面探索业务开展“新思路、新方向、新策略”,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推动信用业务高质量发展。公司积极拥抱资本市场改革,紧跟监管政策方向,端正定位,审慎合规展业;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强化金融科技赋能,重点挖掘专业投资者和机构客户,不断丰富中小投资者服务模式,持续为个人、企业、机构等各类客户提供差异化、精准化服务及产品;不断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提高风险管理和防范能力;持续跟踪市场动态、拓展业务外延、创新业务模式,积极推动行权融资等新业务的增长;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信用业务+X”业务集群,为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各类专业投资机构提供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2023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人民币841亿元,平均维持担保比例247%;股票质押业务待购回余额人民币206亿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252%,整体风险可控。
2.2投资银行业务
2023年,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化,基础制度不断完善,全面注册制落地和IPO阶段性收紧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根据WIND统计,2023年,我国股权融资规模人民币11,344.30亿元,同比下降32.80%。其中,IPO融资规模人民币3,565.39亿元,同比下降39.25%;再融资规模人民币7,445.75亿元(不含可交债),同比下降29.62%。2023年,我国债券发行合计人民币71.04万亿元,同比增长15.45%;2023年末,境内债券市场总存量达人民币155.73万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人民币13.77万亿元。
2023年,公司坚决贯彻落实新三年发展规划部署,紧密围绕打造“企业家信任的投资银行专家”的关键业务战略,纵深推进投行专业化改革,持续优化团队设置,补充配备专业人员,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协同拓展客户资源,为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1)股权融资业务加强项目储备,提高项目的承揽承做标准及综合服务能力,实现2单IPO项目通过交易所上市委会议;完成再融资项目4单(包括可转债融资)、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10单、新三板定向发行项目2单、并购重组财务顾问项目4单;已完成发行但尚未上市的再融资项目2单,已取得股转公司同意函但尚未完成的新三板定向发行项目2单。2023年,公司股权承销金额人民币37.65亿元。(2)债券融资业务加强协同,进一步发掘地方政府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定向工具和中期票据业务机会,债券承销规模增速高于行业平均增速。根据WIND统计,2023年公司承销债券合计1,102单,承销金额人民币3,579.54亿元,同比增长41.75%,排名行业第12。其中,公司在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品种发展势头良好,地方政府债承销金额人民币1,912.99亿元,排名行业第8;金融债承销金额人民币1,078.07亿元,行业排名第11。
公司获评证券时报2023年中国金融机构年度峰会“2023中国证券业服务民营企业君鼎奖”,第16届新财富最佳投行评选“最佳投行业务精英团队(IPO项目)”、“最佳投行业务精英团队(公司债项目)”、“最具创造力项目”等奖项。
2.3机构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数据,2023年末,我国公募基金净值人民币275,992.96亿元,私募基金净值人民币203,155.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02%、0.17%,机构投资者力量持续发展壮大,影响力不断提升。
2023年,公司新成立机构业务线,统筹机构投资交易、机构销售、托管外包和做市等业务一体展业,推出“银河天弓”一站式机构服务平台,重点机构客户总体覆盖率达68.4%。公司积极打造“同业、私募、企业”三个机构服务生态链,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依托“星耀数智服务平台”和“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两大业务平台,围绕投研交易、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和股份增减持等服务,努力成为“机构客户依赖的全链条服务商”;公司推出“星善计划”公益品牌,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共同富裕、服务实体经济的方针政策;建设“星耀管理人俱乐部”品牌,为私募客户提供一站式全链条服务;依托银河特色自研策略和投研分析,深化TDC(TDC是指依托银河特色自研策略和研究分析,面向适当的专业交易型投资者提供的策略服务)机构投顾,为机构和高净值客户提供专业策略服务。
场外业务方面,公司借助自然语言处理、云计算、机器人流程自动化等数字金融科技手段,致力于打造新一代灵活定价引擎、微信询价下单机器人、客户场外准入服务平台等系列行业领先的业务系统,不断打磨升级场外衍生品交易服务平台,为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供从签约准入、询价咨询到投资交易、估值结算的场外衍生品全生命周期服务。
做市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参与高质量建设北交所,首批开通北交所股票做市权限并首批参与开展北交所做市交易,目前共为12家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服务,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此外,公司积极参与科创板股票做市和基金做市,在活跃资本市场与服务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托管与基金服务方面,公司积极开拓客户资源,推出银河托管“智托星”服务子品牌,业务规模实现持续增长。公司连续两年通过ISAE3402国际鉴证,荣获2023年《中国基金报》主办的英华奖“优秀私募托管成长券商示范机构”。截至2023年末,公司托管与基金服务业务规模人民币2,827.02亿元,同比增长5.29%;产品数量4,013只,同比增长9.26%。
研究业务方面,公司以宏观研究带动行业研究全面发展,引入行业领军人才,发布研究报告数量同比持续增长、质量大幅提升,金股组合收益率排名位居市场前列;积极拓展并服务外部机构投资者,提高服务频次,通过研究报告、专项课题、调研、路演交流、研究沙龙、媒体发表、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及时高效的研究服务,促进市场信心提升;强化基金评价专业输出,服务国家公募基金基础数据建设,推出年金综合评价服务,助力养老“第二支柱”发展。
2.4国际业务
2023年,香港股票市场持续回调,东南亚股市日均成交大幅减少。其中,港股市场日均成交额1,052亿港元,同比下降16%;香港资本市场股权融资活动疲弱,年度股权融资总额1,507亿港元,同比下降40%;香港资本市场新股上市73家,同比下降19%,新股融资总额463亿港元,同比下降56%。
银河国际控股坚定不移聚焦主责主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其中,经纪业务在东南亚核心区域继续保持优势地位;投资银行业务实现逆市增长,2023年完成15单港股IPO项目,承销债券133笔,荣获“2023中国证券业境外投行君鼎奖”、澳门债券市场“承销贡献奖”、中证科技中资离岸债年度机构评选“年度成长潜力奖”等多项投行大奖;财富管理及资产管理业务全产品线布局步伐加快,产品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2023年,银河国际控股完成关于银河-联昌证券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简称“银河-联昌证券”)、银河-联昌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简称“银河-联昌控股”)的第二份购买权项下交易,实现对其100%持股,有助于公司保持在东南亚核心市场的领先地位,更好发挥东南亚布局优势。
2.5投资交易业务
2023年,公司及时把握市场节奏,调整优化资产配置,固收投资业务稳健增长,权益投资业务严控风险敞口,同时大力拓展基于客需的创新类投资交易业务,服务客户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能力持续提升。
权益投资方面。公司权益投资业务坚持“低风险+绝对收益”宗旨,其中红利策略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成果,为公司业绩稳定和净资产增值做出了贡献。
固定收益投资方面。公司秉持稳健的投资策略,持续优化持仓结构,稳固利率债规模,增配稳定性收益投资品种,稳步开展ABS、票据、REITs、境外固收等投资;加强信用风险管控,挖掘信用债投资价值,提升底层资产安全边际;大力发展做市业务、报价回购,拓展表外和客需业务,以研究、交易、风险管理能力为依托,向客户输出综合投资能力。2023年,公司荣获中金所“国债期货上市十周年最佳贡献奖”(自营类)第一名、“国债期货优秀做市商金奖”和“国债期货优秀交易团队奖”;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本币市场交易“年度市场影响力奖”、“市场创新奖”;上交所“自营类优秀债券投资机构奖”、“优秀债券ETF做市商奖”;深交所“优秀债券投资交易机构奖”、第九届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年度创新机构奖”、第八届CNABS资产证券化年会暨金桂奖“市场领先中介机构奖”、第九届结构性融资与资产证券化论坛介甫奖“优秀ABS机构投资人”、“优秀债券市场投资团队”等奖项。公司积极申请并获得沪深交易所首批债券主做市商资格,中金所30年期国债期货主做市商资格,商品期货及期权做市业务资格,成为外汇交易中心首批“债券篮子”创设及报价机构之一。2023年公司发布市场首只西部地区“地方债”债券篮子、市场首只联合做市“地方债”债券篮子;达成市场首单“CFETS银行间长三角区域债券指数”互换交易。
衍生品投资方面。公司不断丰富金融服务矩阵,通过拓展衍生品业务,满足不同客户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公司积极争取并成为外汇交易中心利率期权报价机构、国开债和农发债标准债券远期报价机构、上海清算所信用违约互换集中清算报价团成员。2023年,达成公司首单、境内第二笔挂钩彭博中资美元债指数的场外衍生品交易,有效支持实体企业的境外融资业务;达成公司与实体企业首笔场外利率期权业务,满足客户更精细化的避险需求。
2.6其他母子公司一体化业务
(1)期货业务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统计,2023年,我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85.01亿手,同比增长25.60%;累计成交额为人民币568.51万亿元(单边),同比增长6.28%。
银河期货持续推进业务建设,稳步提升发展质效,坚持传统经纪业务与创新衍生品业务双轮驱动,场内场外、期货现货协同发展,打造稳定发展布局。经纪业务方面,深耕产业客户,发力机构客户,强化母子公司业务协同,针对期货客群年轻化趋势,推进数字化转型,进行私域运营探索,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夯实经纪业务领先地位。资产管理方面,持续搭建和孵化主动管理产品,创新并完善低风险产品线。
银河德睿作为银河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通过场外、期现等多模式创新肩负起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责任,实现创收能力的稳健增长。场外衍生品业务方面,上线微信自动询报价系统,实现权益类香草期权、商品累沽累购结构自动报价,有效提升业务承接能力并带来良好的客户体验;上线银河德睿DMA(直接市场准入)系统,可满足客户A股线性业务交易、跨境互换业务需求,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做市业务方面,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拥有63个做市商资格,成为做市牌照最全的期货子公司之一。期现业务方面,新增碳酸锂、工业硅和化工焦等业务新品种,拓宽实体经济的服务面;通过“工厂+业务”模式,打通合金全产业链的交易业务,助力实体经济解决难点问题。
(2)资产管理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证券公司受托资金规模合计人民币8.95万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8.26%。
2023年,银河金汇继续提升投研能力,锻造以研究、投资、交易为核心的一体化能力建设,系统夯实基础管理工作,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多只产品投资业绩表现良好,持续受到市场认可,追求绝对收益的固收品牌特色更加凸显。同时,银河金汇加快特色产品布局,积极研发和培育权益、混合类产品,并结合自身管理特点完成了基于ESG、红利等主题产品创设,产品谱系进一步完善,创设质效有效提升;继续发挥公司资源禀赋优势,建设全面协同、专业分工的体制机制,构建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服务生态模式;不断完善营销渠道体系,进一步拓宽对同业机构、零售客户和企业客户的覆盖范围。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上,银河金汇持续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强化要素供给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助力和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末,银河金汇存续管理产品260只,总受托规模人民币945.66亿元。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和产品数量如下表所示:
币种:人民币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银河金汇业务统计。其中,2023年资产管理产品受托规模数据未经审计。
(3)另类投资业务
2023年,银河源汇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坚持高科技实业投资的方向,积极布局高成长领域,多元化配置金融产品,持续强化业绩韧性,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率。2023年新增投资5家具有自主创新属性的高科技企业,新增2个股权项目实现科创板上市发行,新增4个项目已申报IPO获交易所受理,已上市项目逐步实现退出。
(4)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2023年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2,893家,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54,648只,基金规模人民币14.33万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4.07%。
2023年,银河创新资本立足于私募股权基金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独特优势,聚焦服务“五篇大文章”,努力实现业务发展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2023年新增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10.82亿元,主要投向“五篇大文章”领域,全面服务新发展格局构建。其中,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大项目”三大投资主线,已完成8支子基金设立,总规模人民币61.73亿元,有力支撑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建设。截至2023年末,银河创新资本在管私募股权基金达到20支,聚焦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西部、东北等国家战略重点区域,备案总规模达人民币257.24亿元。2023年,银河创新资本获得母基金研究中心“省级政府引导基金最佳风控TOP30”、“最佳政府引导基金(省级)TOP30”等荣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其中包括银河金控持有公司的25,927,500股H股。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沪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6,632.05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6.0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人民币1,304.66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27.16%。2023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36.44亿元,同比增长0.0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8.79亿元,同比增加1.4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52%,同比减少0.70个百分点。
具体内容详见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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