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9,331,58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属于医药制造行业,主营业务涵盖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口服及外用制剂以及注射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
1、医药中间体板块
公司医药中间体板块主要产品为头孢侧链医药中间体及其他医药化工产品,主要包括AE活性酯、头孢他啶活性酯、头孢克肟活性酯、头孢地尼活性酯以及DCC、三嗪环、AABI等医药化工产品。公司生产的头孢侧链中间体产品下游主要用于合成头孢唑啉、头孢曲松、头孢噻肟、头孢呋辛、头孢他啶、头孢克肟等全球用量较大的头孢类抗生素。
2、原料药板块
(1)生物特色原料药
公司生物特色原料药主要有谷胱甘肽和腺苷蛋氨酸。谷胱甘肽在生物体内具有多种重要生理功能,包括:参与细胞内氧化还原反应;参与细胞内代谢循环;维持细胞还原状态;参与DNA合成、修复及蛋白质合成等。腺苷蛋氨酸和谷胱甘肽一样可以参与人体内多个生化反应,同时它还参与多胺及谷胱甘肽的生物转化。谷胱甘肽和腺苷蛋氨酸在药品、保健食品、动植物健康及其它行业具有重要且广泛的用途与前景。
(2)化学原料药
公司拥有两个化学原料药生产平台。昆仑药业主要从事基础化学原料、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化学药品制剂、制剂用辅料及其附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为泊沙康唑、枸橼酸托法替布等。金城泰尔沧州分公司主要生产硝呋太尔、氯诺昔康等原料药,在做好产能布局和新产品储备、验证的基础上,沧州分公司积极推进甲芬那酸、富马酸比索洛尔、氯喹那多、磷酸奥司他韦等多个产品的国际认证工作。
3、制剂板块
公司在北京、广东、上海建有三个制剂生产基地(涵盖有无菌粉针剂、阴道制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和干混悬剂)。公司聚焦抗微生物领域和女性健康科技,致力于打造金品抗生素品牌,保障合理用药,减少抗生素耐药。公司主要产品头孢唑林钠、头孢西丁钠、头孢噻肟钠、头孢曲松钠、头孢他啶、头孢哌酮钠、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等产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在女性健康科技领域,公司着力打造朗依妇科全生命周期产品,主要产品包括硝呋太尔制霉素阴道软胶囊、硝呋太尔胶囊、普罗雌烯乳膏/阴道软胶囊、普罗雌烯氯喹那多阴道片等。
(二)经营模式
1、管理模式
公司实行集团化“战略运营型总部+精益工厂”管控模式,医药集团设立专业管理中心,实施战略运营管理模式,根据各产业实际情况,对各子公司实行不同管控方式和权限设置。医药集团统一组织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各子公司发展定位、产业方向和经营目标,并定期进行动态调整和过程监督。
2、生产模式
公司所属各药品生产子公司均严格按照GMP规范组织产品生产,各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销售需求、库存情况、生产周期、检验时限等综合情况,编制年度生产计划。
其他医药化工子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要求组织生产,依据经过验证、批准的工艺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原则上遵循以销定产,每月营销中心根据公司客户反馈的产品需求情况编制月度销售计划,报集团公司生产运营中心;各子公司根据销售计划和产品库存情况、生产实际产能编制月度生产计划,车间按照月度生产计划分解到每日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保证供应。
3、销售模式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统一营销管理。公司化学药品制剂(主要包括口服、外用、注射产品)销售主要通过参与国家集采、地方联盟集采的直销和经销模式开展。医药化工板块和生物板块主要采用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在国外市场方面,采用以公司自营出口为主,通过国内外贸公司出口为辅的出口模式。
4、研发模式
公司设立药物研究院、生物研究院、化工研究院和工程装备研究院,加快终端制剂、特色原料药、高端医药中间体以及合成生物学等各板块产业发展,着重推动合成生物学平台建设和产品研发;持续加强对外合作,开展委托开发、联合开发、技术投资、专利技术引进等工作,构建自主创新、合作创新与投资创新为一体的三级研发创新体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1)本公司自2023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公司自2023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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