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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一、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26,341,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立足改善型饮食需求,围绕用户饮食场景构建实用生活美学,努力为全球消费者提供兼具卓越美感、功能与品质的产品和负责任、有温度的服务,致力于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活方式品牌。

  目前,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北鼎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和OEM/ODM业务。其中,“北鼎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聚焦改善型饮食需求,围绕不同饮食场景提供高品质电器、用品、食材等产品及服务,如养生壶、饮水机、烤箱、蒸炖锅、空气炸锅、珐琅铸铁锅、餐具、饮具、汤包茶饮等产品,以及北鼎生活家美食社群、名师指导、体验课程等服务。借助电商全球化发展趋势,公司将持续拓展自主品牌全球业务。OEM/ODM业务,依托多年高端生活电器生产体系及经验,为世界知名品牌提供高品质生活电器的研发、设计、生产一体化服务。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围绕“北鼎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和OEM/ODM业务各自展开。

  (1) “北鼎BUYDEEM”自主品牌

  “北鼎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聚焦改善型饮食需求,围绕不同饮食场景提供高品质电器、用品、食材等产品及服务,如养生壶、饮水机、烤箱、蒸炖锅、空气炸锅、珐琅铸铁锅、餐具、饮具、汤包茶饮等产品,以及北鼎生活家美食社群、名师指导、体验课程等服务。借助电商全球化发展趋势,公司将持续拓展自主品牌全球业务。

  ①养生场景

  为满足家庭、单人、智能操控等养生场景需求,公司陆续推出多款养生壶及周边用品和食材。

  

  ②饮水场景

  公司针对居家、外出、办公等不同空间的饮水场景,推出多款桌面即热式饮水机,各类杯壶用品及袋泡茶饮等。

  

  ③烹饪场景

  围绕烤、蒸、炖、煮等烹饪需求,公司为用户提供烤箱、蒸炖锅、电磁炉、空气炸锅等电器产品,珐琅锅、炖盅、餐盒等相关用品及酱料。

  

  ④咖啡场景

  公司初步探索咖啡场景,目前已推出电子调温手冲壶、手冲咖啡壶、手冲咖啡滤杯、咖啡饮品杯等产品。

  

  ⑤用户服务

  除产品外,公司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用户服务与体验,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使用指南、定制食谱、美食课程、名师指导、美食社群等服务,以及以旧换新、玻璃保障、延保等售后政策。

  

  ⑥北鼎海外

  针对海外市场需求,公司推出一系列符合当地生活习惯的产品,获得消费者积极反馈。

  

  (2)OEM/ODM业务

  OEM/ODM业务,依托多年高端生活电器生产体系及经验,为世界知名品牌提供高品质生活电器的研发、设计、生产一体化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管杰、杜长喜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报告期末前200名股东名册中,故公司无对应数据。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

  1)“北鼎BUYDEEM”自主品牌国内业务以安全高效为先,在成本和费用端都进行了相对严格谨慎的管控,收入承压的同时,综合盈利能力有所提升。同时,受益于线下消费场景的修复及公司经营持续优化,公司线下自营门店拓展有序推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在深圳、汕头、北京、成都、青岛、海口、济南、南京、昆明、长春、武汉、太原等地开设北鼎线下体验店27家。

  2)“北鼎BUYDEEM”自主品牌海外业务从直营为主、经分销为辅的业务模式全面转型为以经分销为主、直营为辅模式进行全球多渠道业务拓展。渠道及运营模式等方面的调整过程中,对收入产生结构性影响,但整体费用水平得到较大程度优化。截止报告期末,北鼎品牌已在在北美、欧洲、澳洲、东南亚等市场实现新的渠道布局和突破。

  3)代工业务收入随各主要代工客户库存水平恢复出现小幅回升。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构成如下:

  公司整体营业收入

  

  (1)“北鼎BUYDEEM”自主品牌经营表现

  ①产品及服务

  “北鼎BUYDEEM”自主品牌营业收入

  (按产品及服务)

  

  注1: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2:其他电器类产品包括电磁炉、电热水壶、烤箱、多士炉、空气炸锅等。

  3:餐具及饮具包括杯类、壶类、餐盒类、碗盘类、储物罐系列等。

  4:烹饪具包括铸铁珐琅锅、铸铝不粘锅等锅具类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SC121即热式桌面饮水机” “F51 空气炸锅” “G68 加大容量版蒸炖锅” “K156萃茶养生壶” “K640C电水壶” “K36 分体迷你养生壶” “铸铁牛排煎锅+压肉板” “28cm多功能不粘锅” “26cm不粘平底锅” “18cm不粘奶锅” “500ml&200ml弹盖保温杯” “Canvas系列猫爪陶瓷餐具三件套 ” “多功能冷泡饮品壶” “户外便携包” “吸管随行杯”等电器及用品产品以及“枇杷雪梨银耳羹”“枇杷橘红雪梨茶”“紫玉米须茶”“金银蒜蓉调料&松露豉汁调料”等配套食材,进一步完善多元化产品矩阵。

  

  ②全球化发展

  “北鼎BUYDEEM”自主品牌营业收入(按地区)

  

  ③市场与渠道

  “北鼎BUYDEEM”中国营业收入(按销售方式)

  

  “北鼎BUYDEEM”中国经分销情况

  

  注:“其他”项包括淘宝分销、积分礼品渠道、线下终端分销、其他第三方平台、大客户团购等非自营渠道。

  “北鼎BUYDEEM”中国线上直销情况

  

  “北鼎BUYDEEM”中国线下直销情况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转增比例: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26,341,682股为基数。

  ●若自2023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8,165,216.4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2,592,309.7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 月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592,309.74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现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26,341,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2. 2021年1月23日至2021年2月1日,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2021年2月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 2021年2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2月8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594,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5. 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11月26日作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日,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148,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6. 2022年3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解除限售和归属事宜,并根据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及激励对象的实际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 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9. 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 本次调整的情况说明

  1. 调整事由

  ①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上述方案已于2022年4月27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3元(含税)。上述方案已于2023年5月9日实施完毕。

  ②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3元(含税)。上述方案已于2023年5月9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需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 调整方法

  (1)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为: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 调整结果

  调整后首次授予授予价格:((11.75-0.25)/(1+0.5))-0.143=7.53元/股

  调整后首次授予数量:522,000*(1+0.5)=783,000股

  调整后预留授予授予价格:(7.67-0.143)=7.53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

  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数量、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数量之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信永中和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服务期为1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1、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晓聪女士,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4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陈莹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海霞女士,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参与过多家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3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

  3.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

  4. 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签到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14: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2024年4月19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4年4月19日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3701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提示事项

  上述议案第7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第8项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此外,第1项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张建军先生、谷琛女士、肖杰先生已向董事会分别提交《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37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4年4月18日17: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37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6559930

  联系传真:0755-86021261

  电子邮箱:buydeem@crastal.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3801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人:牛文娇

  2、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一: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24

  2、投票简称:北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4年4月19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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