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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部分股票被司法 拍卖且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ST美盛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 本次拍卖中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控股股东赵小强先生及关联方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控股”)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303万股处被司法拍卖。

  2、 本次拍卖中赵小强先生持有1,072万股以及美盛控股持有231万股在司法拍卖网站显示竞价成功,且已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3、 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赵小强先生及关联方美盛控股因与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股票质押业务纠纷,根据(2022)浙0106民初7817号民事判决书,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经查询,目前上述股份已显示竞价成功,且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 本次拍卖进展情况

  1.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拍卖赵小强持有的公司股票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2.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拍卖美盛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前述人员,尚需依照《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经查询本次竞拍中股票竞价成功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三、本次司法拍卖过户情况说明

  公司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被司法拍卖的股份股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四、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拍卖的股份已完成过户手续。赵小强先生及关联方美盛控股以及新昌县宏盛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77,346,833股,合计持股比例为8.5036%。

  2、本次拍卖过户结果尚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赵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督促、配合相关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报告和公告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ST美盛             公告编号:2024-027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盛文化”)股票(股票简称:*ST美盛,股票代码:002699)交易价格于2024年3月26日、3月27日、3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3.3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四)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主动买卖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因与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股票质押业务纠纷,根据(2022)浙0106民初7817号民事判决书,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经查询,赵小强先生持有1,072万股以及美盛控股持有231万股已显示竞价成功,且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五) 公司2022年度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股票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3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公司2022年度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存在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76,991.45万元。根据《深圳证券股票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一)(四)项,9.8.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七)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赵小强先生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赵小强先生立案。在立案期间,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九)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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