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33 公司简称:长城汽车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内的财务信息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编制。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021,559,679.8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728,780,842.33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利润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本议案尚需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注:公司于2023 年6 月19 日在香港联交所增设H 股人民币柜台并生效。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数为8,497,528,597 股,包括A 股6,178,752,597 股,H 股
2,318,776,000 股。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汽车产销创历史新高
2023年,传统燃油车购置税优惠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出。3、4月“促销潮”推动汽车消费缓慢恢复,随后在国家及地方政策推动下,加之地方购车促销活动等措施,市场需求逐步释放,叠加年末车企冲量,汽车市场向好态势超出预期。
2023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0%,全年产销量双双超过3,000万辆,创历史新高,实现两位数较高增长,我国汽车产销总量连续15年稳居全球第一。
(2)乘用车市场延续良好增长态势
受汽车市场整体需求逐步恢复、走强,乘用车全年产销分别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累计产销量均创历史新高。其中中国品牌乘用车销量1,459.6万辆,同比增长24.1%,市场份额56%,较上年提升6.1个百分点。
(3)新能源汽车保持产销两旺发展势头
2023年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较上年提升5.9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乘用车产销分别占乘用车产销的34.9%和34.7%;新能源商用车产销分别占商用车产销11.5%和11.1%。
(4)皮卡销量同比微增
2023年,皮卡生产完成52.2万辆,同比下降0.9%,销售完成52.1万辆,同比增长0.3%。分燃料情况看,柴油车产销分别完成36.3万辆和36.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8.4%和7.2%;汽油车产销分别完成14.7万辆和14.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0.8%和21.5%。
(5)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
2023年,汽车出口再创新高,成为拉动汽车产销量增长的重要力量。汽车出口491万辆,同比增长57.9%,出口对汽车总销量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7%。
分车型看,乘用车出口414万辆,同比增长63.7%;商用车出口77万辆,同比增长32.2%。
分能源类型看,传统燃料汽车出口370.7万辆,同比增长52.4%;新能源汽车出口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
注:上述行业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1.公司主要业务
长城汽车是一家全球化智能科技公司,业务包括汽车及零部件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2.经营模式
本公司“以用户为中心”,坚持以长期主义践行高质量发展,注重创新与品牌建设,不断推动品类创新升级,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打造细分市场领先优势。本公司致力于建立研、产、供、销的全球化体系布局。
在研发上坚持“精准投入”,注重有效研发,追求行业领先。基于“柠檬、坦克、咖啡智能”三大技术品牌,打造了汽车研发、设计、生产以及汽车生活的全产业链价值创新技术体系,推出的具有突破性的新技术——智能四驱混动技术Hi4,斩获第二届世界十佳混合动力系统殊荣,“中国心”2023年度十佳发动机及混动系统;此外,在新能源赛道上长城汽车还确立了混动、纯电、氢能三轨并行、多条技术路线并举的发展策略。在智能驾驶、智能座舱、智慧底盘等方面,也进行了全产业链布局,尤其是在数据智能体系等前瞻领域,正进行深入研发和应用,海外研发足迹遍及欧洲、东盟、南美,致力于建立全球化研发体系。
在生产布局方面,本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多家整车及KD 工厂,国内拥有10 大全工艺整车生产基地,海外在泰国、巴西等地建立了3个全工艺整车生产基地,在厄瓜多尔、巴基斯坦等地拥有多家KD工厂。
在供应链体系方面,本公司深度开展垂直体系建设,布局了电机、电桥,全链路的自动驾驶和座舱。已经实现在底盘、动力、座舱、自动驾驶和车辆基础架构的全面技术创新和产业支撑。
销售层面,长城汽车2023年销售新车达到123万辆,历史累计销量突破1,300万辆。长城汽车以森林生态体系为支撑,全面发力智能新能源,加速产品结构优化,新能源车型全年销量翻番,密集发布哈弗枭龙/MAX、哈弗猛龙、魏牌高山、魏牌蓝山DHT-PHEV、坦克400 Hi4-T、坦克500 Hi4-T、长城皮卡山海炮PHEV等15款新能源车型,在越野新能源、硬派SUV和皮卡等细分品类取得销量第一的成绩。
在海外市场方面,2023年海外市场销售首次突破30万辆,海外市场累计销量已超140万辆;长城汽车生态出海扎实推进,目前已经出口到了170多个国家,全球销售网络超过1,000家,旗下五大品牌全部实现出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5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本公司全面向新能源、智能化、全球化转型,成效显现,2023 年公司坚持在新能源及智能化领域加大投入,同时加速在新能源领域的渠道及品牌建设,随新品上市,车型结构持续优化,单车售价及销量持续增长,带动营业收入增长26.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7.98%,报告期净利润低于去年同期主要由于同期汇率收益影响。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1,732.12亿元,同比增长26.12%;实现营业利润人民币72.01亿元,同比减少9.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0.22亿元,同比减少15.0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4-038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4日
至2024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出席回复
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应于2024年4月18日(周四)或该日之前,将回复(格式见“附件一”)连同所需登记文件(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及授权文件等)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予本公司。
2、出席登记
有权现场出席本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A股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行使表决权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投票的A股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现场出席及参加投票,受委托之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2)A股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须由A股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之代理人签署。若A股股东为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A股股东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若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由A股股东之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3)A股股东最迟须于本次现场会议或其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将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送达本公司。
(二)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3:00-13:50,13:5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 2266号(邮编 071000)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姜丽、郝硕
联系电话:(86-312)2197812、2197813
联系传真:(86-312)2197812
邮箱:gfzbk@gwm.cn
(二)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出席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出席回执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回执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4年4月18日或之前以专人、电子邮件(邮箱:gfzbk@gwm.cn)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4-039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3号)核准,长城汽车2021年6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张人民币100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00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长城汽车共收到投资者以货币实际缴纳投资额人民币3,5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含税)后,长城汽车于2021年6月17日实际收到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3,490,000,000.00元,存入公司在中信银行保定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8111801012700824587账号内。上述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749,000.00元(含税)、加上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721,641.5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7,972,641.51元。上述资金实收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6月17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26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92,595,657.45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2022年及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186,463,074.89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406,132,582.5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于2021年7月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92,595,657.45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746.4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上述事项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和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1)第E00428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实施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购买金额确定、协议签署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国泰君安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1)2021年9月18日,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营业部购买了100,000.00万元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241期,该产品于2022年3月18日到期赎回。
(2)2022年3月18日,公司使用到期赎回资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营业部购买了100,000.00万元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8960 期,该产品于2022年8月22日到期赎回。
2、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实施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购买金额确定、协议签署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国泰君安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2022年8月31日,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营业部购买了100,000.00万元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1401期,该产品于2023年3月1日到期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德师报(核)字(24)第E00188号审核报告,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长城汽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注1:本次新车型研发项目为公司新产品的推出提供支持,不直接形成产品对外销售,因此不涉及项目效益测算,于2023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随着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能及时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汽车产品,丰富公司产品类型,同时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份额,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未来相关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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