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要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适用于公司的相关交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公司将首次施行该解释的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2022年归母净利润调整前4,917,991,589.44元,调整后4,918,292,762.90元,调增301,173.46元;2022年末归母净资产调整前95,588,893,020.12元,调整后95,587,547,777.24元,调减1,345,242.88元。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04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蔡勇先生、王忠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均委托董事卢耀忠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贺颖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陈武朝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其他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642,079,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中油资本主要通过其控股、参股公司昆仑银行、中油财务、昆仑金融租赁、中油资产、专属保险、中意财险、昆仑保险经纪、中意人寿、中银证券、中债信增、昆仑资本与昆仑数智,分别经营银行业务、财务公司业务、金融租赁业务、信托业务、保险业务、保险经纪业务、证券业务、信用增进业务、股权投资业务与数字化智能化业务,是一家全方位综合性金融服务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无重大变化。
(1)银行业务
昆仑银行经营银行业务。昆仑银行是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银行业务及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
(2)财务公司业务
中油财务经营财务公司业务。中油财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为中国石油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交易款项收付、内部转账结算、票据承兑贴现、存贷款、投融资、外汇交易和产业链金融等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存款业务、信贷业务、结算业务、资金业务、国际业务、中间业务及投资业务。
(3)金融租赁业务
昆仑金融租赁经营金融租赁业务。昆仑金融租赁是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具有大型产业集团背景的金融租赁公司,产品服务包括直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项目租赁、设备出口租赁、厂商租赁、经营租赁等。
(4)信托业务
中油资产主要通过其子公司昆仑信托经营相关业务,主要开展资产服务信托业务、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公益慈善信托业务等。同时,中油资产持有山东国信(证券代码:01697.HK)18.75%股份,为其第二大股东。
(5)保险业务
专属保险经营中国石油集团自保业务。专属保险是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由中国石油集团在中国境内发起设立的首家自保公司。按照原中国保监会的批准许可规定,专属保险的服务对象限定于中国石油集团内部,经营范围是中国石油集团及其成员单位的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等业务。
中意财险经营财产保险业务。中意财险是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由中国石油集团和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全国性合资财产保险公司,是中国首家中外合资的财产保险公司。中意财险业务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中意人寿经营人寿保险业务。中意人寿是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由中国石油集团和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全国性合资人寿保险公司,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首家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中意人寿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并首批获得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经营资质。同时,中意人寿通过其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固定收益类投资、权益类投资、项目投资及境外委托资产管理等服务。
(6)保险经纪业务
昆仑保险经纪经营保险经纪和风险咨询业务。昆仑保险经纪是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是中国内地第二家取得劳合社注册经纪人资质的保险经纪公司。主要协助客户制定保险策略和投保方案,提供承保信息收集、风险评估、风险转移与再保排分、损失索赔、防灾防损、保险市场动态监测、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保险培训等多方面、全流程服务。同时,昆仑保险经纪通过其子公司竞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提供风险减量、查勘检验、估损理算、残值处理、海事处理、理赔咨询等服务。
(7)证券业务
中银证券经营证券业务。中银证券(证券代码:601696.SH)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证券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及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同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另类投资业务和期货业务。
(8)信用增进业务
中债信增经营信用增进业务。中债信增是我国首家专业债券信用增进机构,提供企业信用增进服务、信用产品的创设和交易、资产投资等服务。中债信增致力于为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多种类、高技术含量的信用增进服务产品,有助于解决低信用级别发行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9)股权投资业务
昆仑资本经营股权投资业务。昆仑资本以服务中国石油集团战略转型为核心,通过财务投资发现战略投资机会,采取“基金+直投”模式,从事股权投资业务,重点布局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新技术。
(10)数字化智能化业务
昆仑数智经营数字化智能化业务。昆仑数智按照“数字化转型赋能者”定位,面向油气行业,形成智慧油气、智慧管理、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创新四大主营业务,提供信息化和数字化咨询、设计、研发、交付、运营、培训等全生命周期、一体化服务。
2023年,中油资本继续强化党对金融业务的全面领导,坚守产业金融定位,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坚持守正创新,巩固和提升特色发展优势,形成独具能源特色的金融产品体系和一系列服务解决方案。建立公司管理层包片营销机制,与金融企业打造组团营销新模式,充分发挥综合金融优势,一企一策设计金融服务方案,客户获得感明显增强。制定营销工作指引,编制金融服务手册,组建宣讲团队、统一宣讲材料,营销标准化、精细化与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健全标准化营销宣传体系,创新“品牌+营销”一体化模式,线下在上海、北京及乌鲁木齐举办企业文化发布暨市场营销活动,线上开展首次云开放日活动,金融服务能力和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各金融企业积极开拓市场,努力增收扩容,拓展发展空间,全年机构客户较年初增长13.4%,个人客户总数增长9%。同时,公司持续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发展,不断加大绿色产品开发力度,绿色信贷、绿色租赁、绿色保险与绿色投资规模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金融企业昆仑银行荣获“铁马-最佳创新型中小银行”“2023年度金融科技应用创新奖”“手机银行最佳创新体验奖”;中油财务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自营结算100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年度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100强”“2023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金龙奖年度最佳财务公司”等奖项;昆仑金融租赁再获年度金融租赁行业监管最高评级,荣获“2023年度金融行业十大领军企业”“2023年度(行业)最佳风控机构”;昆仑信托荣获“2023卓越行业影响力奖”“2023卓越竞争力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奖”;专属保险入围“中国保险业年度影响力赔案”榜单,“客户服务典范案例”榜单;中意人寿连续第三年荣获保险公司A类经营评价,荣登中国保险行业风云榜“年度价值经营榜”,荣获2023年中国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创新峰会“年度创新服务案例”奖,“2023保险科技创新之星”;中意财险荣获“第三届保险业投资金牛奖”“2023保险资管金牌风控方舟奖”,入选“2023保险业数字化转型案例”;昆仑保险经纪连续九年获评影响力赔案,连续第七年获评服务创新典型案例等多项殊荣。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业务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3.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2022年12月13日发布),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 公司于2023年4月1日披露202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和财务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于2023年5月6日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2.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参加由新疆证监局、新疆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3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公司主要领导与广大投资者就公司业绩、经营亮点、产融结合、绿色金融等话题展开互动。
3. 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职工大会,6月1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推举产生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并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
4. 公司于2023年7月5日披露《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23年7月10日为股权登记日完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具体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642,079,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元(含税)。
上述重大事项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02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周三)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四层会议大厅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文件已于2024年3月17日分别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6人,其中董事蔡勇先生、王忠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董事卢耀忠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贺颖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陈武朝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海兵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同时,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述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3年度报告摘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步披露。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合规管理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中油财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以12,642,079,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三、 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报告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年5月17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8) 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08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经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周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四层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周五)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提案4、5、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周二)
(二)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现场登记地点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代表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现场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22层
2、邮编:100032
3、电话:010-89025597
4、联系人:王云岗
5、电子邮箱:zyzb@cnpc.com.cn
6、传真:010-89025555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会议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7;投票简称:中油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表决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代为行使表决权议案: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注:1.每个非累积投票议案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以上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4.委托人持股性质指:国家持股,国有法人持股,境内一般法人持股,境内自然人持股,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基金、理财产品等。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03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周三)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41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文件已于2024年3月17日分别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佐卫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3年度报告摘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步披露。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以12,642,079,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并有效实施。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现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合规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05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26,373,588.1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208,320,198.27元、减去支付的普通股股利1,479,123,240.40元、提取的盈余公积及一般风险准备等468,176,538.29 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6,187,394,007.76元。
2023年度母公司层面实现净利润2,167,913,774.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912,243,982.46元,减去支付的普通股股利1,479,123,240.40元、提取的盈余公积216,791,377.47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384,243,139.24元。
二、2023年度股利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本次利润分配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2,642,079,07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总金额为1,479,123,252.24元,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低于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7,384,243,139.24元,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监管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为顺利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包括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结算等手续。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07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2012年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89亿元。
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具有公司所在金融服务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为9家金融业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据信永中和表示,其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据信永中和提供,其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娟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油资本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颜凡清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油资本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超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油资本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审计收费: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586万元(其中财报审计费用46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18万元),聘期1年,与2023年度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执业情况良好,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06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2023年12月末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因贷款规模扩大及结构变化等原因,根据谨慎性原则,2023年度公司计提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362,138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客观反映各类资产价值,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对纳入计提减值范围的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减值准备情况
2023年度,公司对合并层面持有的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计提减值损失497,433万元,转回减值损失135,2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拆出资金及存放同业款项
2023年度,公司对拆出资金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5,615万元;对存放同业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29万元。
2.发放贷款及垫款与表外信贷承诺及担保
2023年度,公司对发放贷款及垫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55,708万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7,934万元;对表外信贷承诺及担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3,188万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7,673万元。
3.长期应收款
2023年度,公司对长期应收款转回信用减值损失63,264万元。
4.债权投资
2023年度,公司对债权投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9,461万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5,118万元。
5.其他债权投资
2023年度,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114万元。
6.其他应收款及其他资产
2023年度,公司对其他应收款及其他资产计提减值损失4,233万元,转回减值损失5,691万元。
二、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占净利润30%以上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对A公司年末贷款余额2,642,000万元,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该笔贷款进行减值测试,模型参数是以合理成本即可获取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关于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信息为基础,包括信贷资产余额、违约率、损失率、时间因子、风险调整系数等,根据模型计算本年对A公司贷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49,436.75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层面持有的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计提减值损失497,433万元,转回减值损失135,295万元,预计减少利润总额362,138万元,减少净利润265,343万元,减少所有者权益265,343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等影响已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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