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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4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青岛银行培训中心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3名。因工作原因,周云杰先生委托刘鹏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谭丽霞女士委托邓友成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吴显明先生委托陈霜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景在伦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相关行级高管及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滚动修订《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战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战略规划执行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拟由14人组成,其中非执行董事5名、执行董事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周云杰、Rosario STRANO(斯特拉诺)、谭丽霞、Giamberto GIRALDO(蒋百德)、邓友成

  执行董事候选人:景在伦、吴显明、陈霜、刘鹏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邢乐成、张旭、张文础、杜宁、范学军

  除因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须调整外,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新当选董事的任职资格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核准,任职自其任职资格获得核准之日起生效。连任董事的任职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条件。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行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本行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六、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经营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30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7.55亿元;

  3.已于2023年7月、8月派发永续债利息共计人民币2.33亿元;

  4.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60元(含税),分配金额约为9.31亿元。H股的股息将以港元支付,适用汇率为年度股东大会上宣布派发股息当日前五个工作日(含年度股东大会举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

  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此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本行董事会可以根据本行的经营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本行实行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本行的分红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本行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本行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33.15亿元,本次拟分配的普通股现金分红为9.31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8.09%。现对本年度现金分红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关于本行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按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本行属于货币金融服务业。本行开展信贷投放、金融市场投资等业务,需要充足的资本金保障,抵御业务风险。在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下,商业银行面临的不确定性上升,金融稳定要求不断提高、银行业资本监管日益趋严,开展外源性资本补充的困难加大。为保障持续、健康和高质量的发展,本行在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确保资本充足水平达标的同时,需要提高资本金的内源性补充与积累。

  二是关于本行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目前,本行正在全面推进新三年战略规划的落地执行,不断推进各项业务的高质量发展,积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2023年,本行实现营业收入124.72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71%。2024年,本行各项业务将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风险资产的提高需要充足的资本金作为保障,以应对银行业风险状况的非预期波动,确保本行持续满足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法规的要求。

  三是关于本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本行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将用于本行加强资本金积累,满足业务发展对资本金的需求,支持本行发展战略的实施,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以提升对股东的长期回报,推动实现全体股东共享本行经营发展成果。未来收益水平受外部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四是关于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的便利:本行按照法规提前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和议案全文,为中小股东留有充足时间对利润分配相关议案内容进行审阅;在股东大会通知、本行官网等渠道,公布本行工作地点、电话和电子邮箱,设有专人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的股东提问,热情接待股东来访、认真回复股东对于现金分红的相关问题;设置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渠道,为A股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提供便利。

  五是关于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2024年,本行将按照“深化战略、强化特色、优化机制、细化管理”的经营指导思想,稳步推进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强化风险管控能力,提升资产质量水平,科学运用经济资本考核,增强资本集约化管理,加大“轻资本”业务发展力度,不断提高本行盈利水平。在满足监管规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给予投资者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本行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行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于本议案涉及的事项,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2024年度定期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49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7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执行商定程序费用4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以上费用包括有关税费以及差旅、办公、出差补贴等各项杂费,主要基于审计工作要求和工时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费用有所下降,主要是审计工作效率提高,成本有所节约。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于本议案涉及的事项,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职工奖金提取及行级高管人员绩效发放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监管制度规定,本议案相关的执行董事景在伦、吴显明、陈霜、刘鹏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事前认可,除回避表决的委员外,由该委员会其他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资本规划及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3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3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同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本次《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同意授权董事长办理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事宜。该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上述公司章程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办理上述公司章程变更所需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报批及工商登记、备案等。本次章程修订尚需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生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董事会同意本次《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内容,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意见及本行的实际情况,对本次《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或调整。修订后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修订后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一同生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董事会同意本次《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内容,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意见及本行的实际情况,对本次《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或调整。修订后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修订后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一同生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海尔集团公司关联董事周云杰、谭丽霞,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关联董事Rosario STRANO、Marco MUSSITA,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董事邓友成、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董事刘鹏、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董事邢乐成、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董事房巧玲回避表决。

  本行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行5名独立董事全体出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房巧玲、邢乐成回避表决。

  对于本议案涉及的事项,本行独立董事张旭、张文础、杜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房巧玲、邢乐成回避发表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对于本议案涉及的事项,本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于本议案涉及的事项,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环境优势,抓住市场融资窗口,提高本行资本管理的灵活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参照市场惯例,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予本行董事会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并批准董事会转授权等事项。

  1.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具体方案

  (1)在依照下文(2)所列条件并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A股及/或H股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

  “有关期间”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a)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b)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c)本行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2)授权董事会发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的数量(其中,优先股按强制转股价格计算全部转换后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数量;可转债按转股价计算全部转换后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数量),各自不得超过以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本行已发行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各自类别股份总数的20%。

  (3)授权董事会:(a)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分配的股份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募集资金用途,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发售;(b)办理本行注册资本增加事宜,以反映本行根据本议案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本行的公司章程中与发行股份和注册资本等有关的条款,作出必要的修订;(c)审议批准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前述发行有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本行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d)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动及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施发行方案及实现注册资本的增加;(e)决定与前述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授权相关事项

  为增加决策效率,减少内部审批程序,把握市场时机,就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事宜,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有关期间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有关事项。上述董事会对授权人士的授权将由董事会行使本议案项下的一般性授权时另行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二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优化授权管理体系,有效控制风险,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自身战略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对现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进行了修订,具体详见附件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事项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二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董事会同意本行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附件:

  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云杰简历

  周云杰先生,1966年11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

  周先生于2015年6月获得资格批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于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海尔集团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兼任海尔卡奥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曾任海尔集团首席市场官、副总裁、总裁、董事局副主席等职务。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周先生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Rosario STRANO简历

  Rosario STRANO先生,1963年4月出生,意大利巴里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

  STRANO先生于2012年6月获得资格批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于2020年1月至今担任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中国发展项目总负责人,曾任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国际子银行事业部人力资源及组织管理部部长、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人力资源总监、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集团首席运营官等职务。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STRANO先生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谭丽霞简历

  谭丽霞女士,1970年9月出生,瑞士日内瓦大学应用金融学高级专业研究博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CPA Australia)、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特级管理会计师。

  谭女士于2012年5月获得资格批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于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海尔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执行副总裁,兼任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曾任海尔集团高级副总裁、海尔集团执行副总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谭女士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Giamberto GIRALDO简历

  Giamberto GIRALDO先生,1967年5月出生,高中学历。

  GIRALDO先生于2016年9月至今担任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Ambrosiano Veneto银行营业部副主任、Popolare Friuladria银行销售条线副总监、福德莱姆联合圣保罗私人银行私人银行部大区经理等职务。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GIRALDO先生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邓友成简历

  邓友成先生,1971年8月出生,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审计师、高级咨询师、会计师。

  邓先生于2018年6月获得资格批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于2023年6月至今担任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兼任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曾任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邓先生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景在伦简历

  景在伦先生,1970年2月出生,山东大学应用物理学专业理学学士,中国海洋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伦敦城市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博士,会计师。

  景先生于2022年5月加入本行,担任本行党委书记,于2022年7月获得资格批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董事长。在加入本行之前,景先生曾任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其间兼任中国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等职务。

  景先生未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经历外,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吴显明简历

  吴显明先生,1972年4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南开大学深圳金融工程学院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吴先生于2022年12月加入本行,担任党委副书记;于2023年3月获得资格批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行长。在加入本行之前,吴先生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宝安支行党委委员、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

  吴先生未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经历外,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陈霜简历

  陈霜女士,1968年1月出生,上海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文学硕士、英国爱丁堡大学金融投资专业理学硕士。

  陈女士自2007年1月加入本行,历任本行行长助理、副行长;于2017年1月、2023年11月获得资格批复,担任本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在加入本行之前,陈女士曾任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分行四方支行贸易清算部副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资金资本市场部总经理等职务。

  陈女士未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经历外,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行股份455,000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刘鹏简历

  刘鹏先生,1981年1月出生,牛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刘先生于2011年1月加入本行,于2019年10月、2021年7月获得资格批复,担任本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刘先生兼任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曾任本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金融市场事业部总裁、金融市场业务总监。在加入本行之前,刘先生曾在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分行工作,曾任恒丰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刘先生未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经历外,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邢乐成简历

  邢乐成先生,1962年11月出生,南开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博士,教授。

  邢先生于2021年7月获得资格批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8年12月至今担任济南大学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现为山东省人大常委、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投资协会理事、山东省创业投资协会副会长,兼任天诺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等职务,曾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济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和金融研究院院长等职务。

  邢先生未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张旭简历

  张旭先生,1969年11月出生,武汉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教授。

  张先生于2021年7月获得资格批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于1993年7月至今任教于青岛大学,现任青岛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现为青岛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青岛市委副主委、青岛市政府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特约研究员、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发展经济学分会理事、青岛市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兼任潍坊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外部理事等职务,曾任青岛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等职务。

  张先生未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张文础简历

  张文础先生,1972年9月出生,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经济、法律双学士学位,香港、英格兰和威尔士、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法律执业资格,香港证监会第一类(证券交易)、第四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九类(提供资产管理)牌照。

  张先生于2023年4月获得资格批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1年5月至今担任鼎珮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VMS Group)集团合伙人、首席策略官兼首席法务官,曾任骥达投资集团高级合伙人兼首席执行官,摩根士丹利法律合规部私募投资管理亚太区高级法律顾问、董事总经理兼大中华区法务总监,公司管理部董事总经理兼中国区首席运营官及富而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等职务。

  张先生未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杜宁简历

  杜宁先生,1977年7月出生,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北京大学软件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

  杜先生于2023年12月获得资格批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1年7月至今担任睿格钛氪(北京)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处长,第四范式(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合伙人、执行副总裁,华控清交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

  杜先生未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范学军简历

  范学军先生,1973年5月出生,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范先生于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内核委员会委员,曾任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济南华能气动元器件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等职务。

  范先生未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附件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如下:

  一、授权事项

  (一)股权投资事项

  单个项目对外投资金额不超过本行净资产15%的股权投资事项(含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增资),由董事会审批。

  (二)资产购置事项

  1.单笔购置金额不超过本行净资产5%的固定资产(含在建工程,下同)购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2.单笔购置金额不超过本行净资产5%的其他资产购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三)资产处置事项

  1.单项账面净值不超过本行净资产5%的股权资产处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2.单笔账面净值不超过本行净资产2.5%,且拟处置固定资产的预期价值与该项处置建议前4个月内已处置了的固定资产所得到价值总和不超过本行合并报表范围内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所显示的固定资产价值33%的固定资产处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3.信贷资产处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4.除上述资产外的其他非信贷资产处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以上所称处置,包括出售、转让、置换、重组、以物抵债、债转股、本金和利息及罚息减免等事项,并包括对该等资产权益的处置,但不包括以有关资产提供担保的事项。

  (四)资产核销事项

  1.单项账面净值不超过本行净资产1%的股权资产核销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2.单笔账面净值不超过本行净资产1%的固定资产核销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3.信贷资产和其他非信贷资产核销,由董事会审批。

  (五)对外资产抵押及其他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事项

  单项担保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10亿元的对外资产抵押及其他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批;但以下对外资产抵押及其他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1.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本行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本行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本行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本行总资产30%的担保;

  4.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单笔担保额超过本行净资产10%的担保;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六)诉讼、仲裁事项

  本行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七)对外赠予事项

  1.单项支出不超过800万元,且当年支出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对外赠予事项(包括公益性捐赠、商业性赞助等),由董事会审批;

  2.对遭遇突发重大事件地区的援助超过上述限额的对外赠予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八)法人机构重要事项

  就本行在境内外单独投资或与他人共同投资的法人机构(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非银行机构或公司),其需本行作为股东行使表决权或决定权的事项,由董事会审批。涉及投资额度的,按照本授权方案关于股权投资的审批权限执行。

  (九)其他经营管理事项

  除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由股东大会决策的事项和以上条款规定的事项以外,其他经营管理与决策权限,由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依据相应规定、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行使。

  二、授权期限

  本授权方案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股东大会作出新授权方案时止。

  三、其他

  (一)在本授权方案涉及的权限范围内,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依法将本授权方案中股东大会所授予的权限全部或部分转授权予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行长和其他机构或人员。

  (二)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对相关授权进行补充或调整,也可以在本授权方案之外对董事会进行其他专项授权。本授权方案生效前股东大会已经对董事会作出的各专项授权与本授权方案冲突的,以本授权方案为准。

  (三)就本授权方案项下授权董事会审批的事项,若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治理文件或监管机构要求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仍应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批。

  注释:

  1.本授权方案中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包括等值的外币。

  2.本授权方案中的“超过”均不含本数,“不超过”均含本数。

  3.本授权方案中的“净资产”“总资产”“资本净额”指本行合并报表范围内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资产、资本净额。

  4.本授权方案中的“其他资产”是指除固定资产、股权资产、信贷资产,以及其他与金融投资相关资产之外的资产。

  5.本授权方案中的“其他非信贷资产”是指除固定资产、股权资产、信贷资产之外的资产。

  6.本授权方案中的“账面净值”是指资产的账面余额减去折旧或摊销的余额。

  7.本授权方案中的“账面价值”是指资产的账面余额减去折旧或摊销,再减去资产减值后的余额。

  8.若本行同时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且多种会计准则项下数据不一致的,以较低者为准。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5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青岛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1名。因工作原因,王大为监事委托杨峰江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杨峰江监事长主持,相关行级高管及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经营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本行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本行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3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同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八、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九、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行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十一、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十二、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第九届监事会拟由7人组成,其中股东监事1名、外部监事和职工监事各3名。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股东监事候选人:何良军

  外部监事候选人:郝先经、姜省路、卢昆

  除因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须调整外,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职工监事由本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行将另行公告。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何良军简历

  何良军先生,1973年2月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

  何先生于2019年10月获委任为本行股东监事,于2007年4月至今担任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何先生现任青岛海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海南谷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世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世利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世利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汇沅达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何先生曾任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区业务经理、市场部主管等职务。

  何先生未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郝先经简历

  郝先经先生,1965年10月出生,辽宁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

  郝先生于2021年5月获委任为本行外部监事,于2009年起加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目前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副总裁、合伙人,于2015年2月至今担任山东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于2017年4月至今担任济南信永中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郝先生还担任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等。郝先生曾任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中和正信风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郝先生未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外部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姜省路简历

  姜省路先生,1971年11月出生,山东大学法律专业学士。

  姜先生于2021年5月获委任为本行外部监事,于2015年1月至今担任山东蓝色经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于2016年2月至今担任海南昱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姜先生还担任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SINOSTAR PEC HOLDINGS LIMITED外部董事、青岛蓝色海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蓝色云海信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清控金信蓝色(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昱林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昱林易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姜先生曾任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务。

  姜先生未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外部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卢昆简历

  卢昆先生,1979年9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博士后。

  卢先生于2021年5月获委任为本行外部监事,于2007年进入中国海洋大学工作,目前担任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碳中和中心副主任、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卢先生还担任中国海洋学会海洋经济分会委员、中国林牧渔业经济学会渔业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水产学会渔业经济与政策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海洋教育培训分会会员、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渔业产业经济评审专家、山东省青年创新人才协会海洋经济与现代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应用统计学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山东省海洋经济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山东省发改委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智库专家成员、青岛市政府办公厅绩效考评组专家、青岛市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工作组专家、青岛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项目评审专家等。卢先生曾任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

  卢先生未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外部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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