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94,453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2,115万元

  上年度(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3,684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财政部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中汇所购买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符合其对从事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高风险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投保要求,中汇的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人员13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建平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5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为96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的审计费为54万元。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为基础,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浙江省长兴天能电源有限公司、浙江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天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天能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

  ●截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6.69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将在下表所列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之间调剂: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拟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合同融资、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开具保函、汇票贴现、融资租赁等业务。该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最终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实际发生额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就具体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情况

  1、浙江省长兴天能电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2、浙江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3、浙江天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4、浙江天能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5、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有助于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张起到积极作用,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对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天能股份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86.69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归母净资产的24.19%和56.22%,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议案表决,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概述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二、 投保方案主要内容

  1、投保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三、其他说明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权限内办理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确认

  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董事和监事回避议案表决,并同意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

  2023 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经核算,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四)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领取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和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出席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履职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该议案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杨建芬、李明钧、胡敏翔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该议案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股份”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于3月28日因个人发展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后,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 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 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 公司结合郭鑫先生、周翠芳女士、张峰博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于3月28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后,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施利勇先生,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高级工程师。2004年9月加入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帅福得”),2013年12月至2024年3月担任天能帅福得副总经理。任职期间,施利勇先生主要参与公司锂电池相关产品的材料开发、项目管理等工作,并先后负责领导公司电动汽车(EV)高性能动力型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用高比能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等。

  李伟先生,1963年3月出生,加拿大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自动化专业。1985年于天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88年于天津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1996年于英国利兹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1997年2月至2009年11月在赫斯基注塑系统有限公司任全球战略项目经理、技术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2009年12月至2010年11月在天大泰和自控仪表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21年9月在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工艺设备总监,2021年9月加入本公司任天能帅福得总工程师一职。任职期间,李伟先生主要领导公司锂电产线工艺设备建设、调试等工作。

  (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利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9%。李伟先生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三)专利等知识产权情况

  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四)保密及竞业限制

  根据公司前期与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相关保密条款,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同意对基于保密条款所确定的全部商业秘密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以后予以严格保密;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妥善保管和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在公司要求的范围内使用其因工作需要接触或使用的商业秘密,不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公司资料、技术等商业秘密帮助其他企业从事商业活动等可能对公司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均应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受知悉的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同等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相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在其解除或终止劳动、雇佣劳务或者服务关系时,须将全部商业秘密(含载体)返还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离职后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或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结合郭鑫先生、周翠芳女士、张峰博先生的知识背景和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郭鑫先生、周翠芳女士、张峰博先生的简历及持股情况如下:

  郭鑫先生,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化学工程与工艺电化学专业,高级工程师,2009年于郑州轻工业大学获学士学位,2009年6月至2019年11月于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电芯工艺部技术工程师、工艺科长、工艺经理。2019年11月至2024年3月于天能帅福得先后担任研发副经理、研发副总监。2024年3月起担任公司轻型动力电池研究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郭鑫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015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4%。

  周翠芳女士,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化学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2009年于郑州轻工业大学获学士学位, 2021年于浙江大学获硕士学位。2009年7月至2011年6月在浙江振龙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任工艺工程师,2011年8月至2019年11月于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锂电技术部产品研发工程师,2019年11月至2024年3月于天能帅福得先后担任电芯研发部产品研发工程师、软包电芯研发高级工程师。2024年3月起担任公司轻型动力电池研究院高级研发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周翠芳女士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张峰博先生,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应用化学专业,高级工程师,2011年于平顶山学院获学士学位,2014于兰州理工大学获硕士学位,2014年7月至今在公司研究院先后担任研发工程师、高级研发工程师。目前在公司主要负责铅炭储能电池研发,铅电池新技术攻关等研发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峰博先生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一家技术引领型新能源企业,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积极布局多技术路线,不断完善研发体系,积累了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及以燃料电池、钠离子电池为主的新型电池技术的多项核心专利。

  公司十分重视研发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建立了完备的人才培养储备体系。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1790人、1914人、1960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7.49%、7.66%及8.24%。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呈增长趋势。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认定郭鑫先生、周翠芳女士、张峰博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此次变动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人数为10人。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能够支持公司未来产品创新。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品创新、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撑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并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体系和团队建设,扩大研发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已与天能股份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天能股份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创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在天能股份任职期间参与了天能股份的技术研发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天能股份,不存在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3、目前天能股份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的离职未对天能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明钧先生将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张敖根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前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佟成生(主任委员)、武常岐、李明钧;

  调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佟成生(主任委员)、武常岐、张敖根。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股份”或“公司”)于2024

  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5年12月。保荐人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6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79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487,271.4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2,973.31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为475,175.9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11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02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并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进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4,029.31万元投资于“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计划使用1,200万元投资于“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涉及延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因工艺优化论证涉及到试验线设备选型的调整,公司本着严谨科学的投资原则, “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周期将有所延长,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

  2023年下半年,由于公司与原有主要的锂电业务主体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协议到期,公司与合作方就后续合作方案进行谈判,基于该等谈判可能会对公司锂电业务发展的具体思路产生影响,基于谨慎性,公司放缓了“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投入进度,并对该项目建设地点正在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因此预计该项目达到完全可使用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

  三、 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

  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 相关审批及批准程序

  (一) 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包括:

  一、进一步聚焦主业,贯彻“双碳”战略,不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作为“奉献绿色能源、缔造美好生活”使命的社会责任型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公司积极探索创新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模式,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产品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使用到报废处理的全过程,打造绿色智造车间、绿色智造工厂、绿色智造园区、绿色智造供应链。公司聚焦以绿色制造为核心的主业,坚持“实业+科技+资本”三轮驱动战略,做实铅酸基本盘,做强锂电成长盘,创新氢燃料电池,培育钠电新兴产业,形成“聚焦主业、适度多元”的新能源产业集群,打造以铅蓄动力电池为核心的产业生态圈,实现铅蓄产业要素配置最优化和生态利益最大化;高效开展前沿技术、关键技术、新型产品的研发,提高科技创新对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度,全面提升“科技天能”的标识度、品牌度;优化投资管理体系架构,赋能科创投资,控制投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率,发挥资本优势。

  在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定聚焦于主营业务的发展,深入挖掘主业的巨大潜力,致力于提升经营质量,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的发展。具体而言,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公司将加大产品研发创新的力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投入研发资源,不断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通过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我们将不断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其次,公司将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推进智能化数字化建设。我们将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提升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同时,我们还将加强数字化管理,构建完善的信息系统,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和有效利用,为企业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最后,公司将加速实施全球化战略,公司将加快越南生产基地建设,持续加大海外市场销售力度。我们将深入了解国际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拓展计划,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通过不断拓展新兴市场,实现多点开花,我们将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实现对全球市场更深更广的覆盖,提升公司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重视股东回报,保持分红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公司始终坚持将投资者利益放在首要位置,以良好、持续和稳定的现金回报水平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基本利益。近三年(2020-2022)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5.58%、42.59%、30.57%。

  公司近年通过产品研发和营销管理创新升级实现良好发展,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水平进一步向好。公司董事会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倡导的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盈利规模、现金流情况等经营现状以及公司后续资金使用规划和经营预期,继续拟定了积极持续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972,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1,865,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7.42%。

  同时,公司积极推进股份回购等方案,增加投资者回报。经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天任先生提议,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82元/股,充分体现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2024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公司关注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关于鼓励一年多次分红,多措并举提高股息率等政策精神。2024年,公司将认真研究相关政策,评估可行性与落地路径,积极贯彻落实。公司也将与主要股东进行沟通,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和资金情况,综合考虑包括分红、回购、延长锁定期等各种方式,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三、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建立投资者长期互信通道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章制度,与投资者建立良性互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传递公司价值逻辑,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2024年,公司持续优化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通过投资者见面会、实地调研、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2024年,公司计划将利用上证路演中心等平台,通过电话会议、视频等多种方式,举办不少于3次业绩说明会,就当期业绩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交流,耐心解答投资者的疑问,并计划组织投资者调研活动不少于40次,帮助投资人更加深入的了解公司发展现状及未来规划,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知度。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投资者沟通工作,通过多方位的沟通途径建立专业、合规、高效透明的沟通机制,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互信的关系。

  公司将继续坚守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原则。在遵循法规的前提下,我们将致力于以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方式,详尽展示公司在经营等方面的最新进展,确保投资者能够全面且及时地把握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模式及经营状况。同时,为深化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我们将进一步丰富沟通方式,积极邀请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共同参与投资者关系活动,从而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深度和广度。我们将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致力于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且相互信赖的合作关系。

  四、持续规范公司治理,不断强化公司发展根基

  2024年,本公司将致力于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以显著提高规范运作的水平和效率。我们将深入研究新修订的《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

  同时,我们将加快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通过现场会议、分支机构实地考察、重点事项专题汇报等多种形式,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全面而便利的条件,确保独立董事每年至少有15个工作日能够高效、专业地开展现场工作。我们还将定期评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确保他们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此外,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内控制度,提升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我们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公司将严格遵守财政部、国资委与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规定,落实审计机构选聘细则,将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作用转化为推动企业合规管理的强大动力。

  最后,本公司将不断加强公司治理能力建设,深入开展针对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证券法规培训,强化全员合规意识,确保公司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目标得以实现。我们坚信,通过这些举措的落地执行,公司将迎来更加稳健、高效的发展新篇章。

  五、践行“ESG”理念,推进可持续发展

  作为科创50的重要成分股,本公司深入贯彻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倡议,致力于不断提高ESG工作的建设标准。截至目前,我们已发布了两份详尽的《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旨在向广大投资者全面展示公司在ESG领域的积极作为。展望2024年,我们将继续深化ESG工作,推动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公司战略和日常运营的深度融合。我们将加大在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制造方面的投入,推动品质提升与节能减排,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力量。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展现公司的社会价值。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继续深耕主业,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夯实长远发展根基,以驱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