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168版)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浙江天能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循环科技)
2、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万洋集团)
3、浙江畅通科技有限公司(畅通科技)
4、长兴长顺塑业有限公司(长顺塑业)
5、孟州志兴塑业有限公司(志兴塑业)
6、长兴天科科技有限公司(长兴天科)
7、长兴亿创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长兴亿创)
单位:万元
8、长兴远鸿机械有限公司(远鸿机械)
9、浙江畅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畅能商管)
10、连云港市云海电源有限公司(连云港云海)
11、浙江长兴天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天能金控)
12、浙江天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济新材料)
13、长兴海得新材料有限公司(海得新材料)
14、长兴新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新川文旅)
15、天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天能租赁)
16、浙江天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天能新材料)
17、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能控股)
18、浙江链创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浙江链创)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销售商品,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交易行为,系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在实际执行关联交易行为时需确保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不得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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