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被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本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6,06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余额合计为69,996.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16,866.37万元(外币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担保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需要,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科科技”)全资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相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海南州晶亮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州晶亮”)拟向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本金为人民币5.6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期限为3年,公司拟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以及海南州晶亮100%股权为上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科”)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本金为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8个月,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3、公司全资下属公司荆州市晶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晶步”)、长沙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晶科”)拟分别向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本金为人民币1,129.00万元、1,337.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均为7年,公司拟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项目的电站设备、电费收费权以及荆州晶步、长沙晶科100%股权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4、公司全资下属公司金昌市晶阳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晶阳”)拟向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支行申请本金为人民币4.8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为15年,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金昌市晶科晶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晶科”)拟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金昌晶阳名下不动产、项目的电站设备、电费收费权以及金昌晶阳100%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76亿元的抵押和质押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合并报表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下属公司)提供人民币16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9日、2023年1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2)及《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78)。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三)担保额度变化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担保余额根据担保的融资款项的实际发放时间确定。担保额度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海南州晶亮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海南州晶亮100%股权质押担保,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

  2、担保期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股权质押担保期限为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方能解除。

  3、担保范围:债权人基于主合同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应付款项及因租金调整而相应调整的款项,主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主合同法律关系被认定为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时,债务人应当支付、返还、赔偿债权人的全部款项,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而支付的一切支出和费用,支付前述款项所涉及的全部税费。

  (二)公司为上海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公司为荆州晶步、长沙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荆州晶步、长沙晶科100%股权质押担保,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电站设备抵押担保。

  2、担保期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股权质押担保期限为自质押权设立之日起84个月。

  3、担保范围:主债权及主债权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合理费用,抵押权人、质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抵押、质押合同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押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等。

  (四)公司、金昌晶科为金昌晶阳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昌晶阳100%股权质押担保,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金昌晶阳名下不动产和电站设备抵押担保。

  2、担保期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3、担保范围:债权本金及产生的全部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担保计划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本次担保有助于满足上述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投资的实施需求,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16,866.37万元(外币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10.21%,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76,584.82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附件2: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建德项目”)的实施进度并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建德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1,776,415.0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结项以及因实施情况变化进行募投变更,公司将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使用。调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注:

  1、因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铜陵项目”)完工结项,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铜陵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58)。

  2、因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部分终止、铜陵项目对外转让,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账户利息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和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2023-016)。

  3、因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部分终止实施,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账户利息用于新建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与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4、因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完工结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关账户利息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5、上表“调整后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对应募投项目结项、变更或终止时披露的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97,668.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97,177.6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90.36万元。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3,229.9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193,195.99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3.9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4,438.0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580.8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2月29日余额合计为49,018.90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建德项目于2023年5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纳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当时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正在办理环评批复等其他各项开工前审批手续。原计划在取得项目开工前的必要合规手续后实施建设,预计建设期为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德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电网接入批复等合规文件,并完成了土地租赁协议签署,已进场清理地表附着物。该项目的开工前相关合规手续、开工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

  由于建德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影响该项目能否接入电网进行售电,公司需考虑该送出线路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建德项目的施工安排。根据国网反馈意见,建德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需由当地国网投资及建设,目前该工程尚未正式开工,预计建设周期18个月左右,具体建设计划正在国网内部审批过程中。考虑到建德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交付时间较晚,公司如按原计划施工,在建德项目主体工程完工但暂时无法并网售电情况下,不仅造成资金占用,且完成安装的组件设备功率还将自然衰减,降低项目收益。鉴于此,结合建德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的预计交付时间,公司拟将建德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5年10月。

  公司将继续协调当地国网、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部门,尽可能缩短送出线路工程的立项、招标等环节审批时间,争取推动送出线路工程早日投运。在送出线路工程开工建设后,公司将根据其建设进度合理安排建德项目的实施进度,做好工程进度的匹配衔接。

  (二)建德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因客观原因,建德项目已接近原计划完成时间且募集资金使用率未达到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该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预计收益进行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建德项目为集中式光伏地面电站项目,计划建设规模为70MW,位于浙江省建德市,该项目已入选2023年浙江省杭州市“千项万亿”重点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节约同等发电量的火电标准煤用量,并直接减少二氧化碳及多种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实现减碳减排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

  建德项目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消纳环境较好,弃光限电风险较低。公司作为一家清洁能源服务商,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光伏发电相关业务,已在全国多个省份建有光伏电站,具备丰富的电站投资运营经验。本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扩大公司电站运营规模,增强规模化效应,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品牌价值,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建德项目已取得开工所需的必要合规文件,项目主体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建设事宜正在推进中,预计出现颠覆性变化的可能性较小。

  2、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由于光伏组件市场价格较原立项时价格大幅下滑,经重新测算,本项目的投资总额由原计划的28,800.00万元下降至23,179.06万元,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保持不变。达产后,公司将年均增加收入约2,737.66万元,年均增加净利润约1,202.29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约为8.63%(税后),投资回收期10.59年(税后)。

  综上,建德项目的建设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本次调整建德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主要考虑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建设进度对建德项目并网的影响,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协调当地政府、发展和改革局推动国网加快送出线路工程的建设,后续将继续与有关部门保持积极沟通,根据送出线路工程的实际建设进度做好建德项目的施工安排,争取项目早日并网运营,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时,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8日

  至2024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17日(9: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833288      传真:021-51808600

  邮箱:irchina@jinkopower.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邮政编码:201106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刘宁宇、夏晓华和严九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0.11元(含税)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将根据非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对公司的贡献,并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考核情况,确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2024年度结束后审议确定非独立董事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独立董事按每人税前10万元人民币/年的固定津贴标准按月发放。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将综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考评情况等因素确定,其中个人考评根据公司内部的绩效考核标准,围绕工作业绩、突出责任、职责履行、全局观念等方面进行。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在2024年度结束后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应发放的薪酬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合并范围内的资产进行盘点、梳理并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预期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给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将应收电网公司电费款组合、应收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新能源电费补贴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由1%变更为3%,以使公司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以及公司2023年度业绩、持有人个人考核情况,同意公司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116名持有人所持有份额的30%进行归属,本次未达标的对应份额不得归属,由管委会收回后转让给其他具备参与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条件的受让人,则对应份额出售后扣除本金及利息外的剩余资金归全体持有人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唐逢源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建德项目”)的实施进度并经审慎研究,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建德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5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精工程”的经营理念,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体系,提升协同组织运作效率,公司拟对现行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新增三个一级部门,分别为供应链管理部、户用事业部、慧能公司。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数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及有关要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全文及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完善。本次制定及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明细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中的序号1至序号5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可转债“晶科转债”处于转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已由原先的3,570,880,188股增加至3,570,954,622股,因此本次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目前的3,570,880,188元增加至3,570,954,622元。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除拟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9个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完善。本次制定及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明细如下:

  

  上述各项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1-5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