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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低风险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不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

  2、投资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包括将投资本金收回和收益再投资的金额)不应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包括将投资本金收回和收益再投资的金额)不应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投资方式: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低风险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不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上述理财产品包括多种低风险投资品种,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公司财务负责人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向董事会报告,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依诺肝素钠注射液获得新西兰药品

  注册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医药”)近期收到新西兰药物和医疗器械安全局(MEDSAFE)签发的依诺肝素钠注射液批准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品牌:Exarane

  (二)适应症:治疗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STEMI),包括需接受药物治疗或后续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的患者。预防因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严重感染、风湿病等急性疾病而卧床的普通内科病人的静脉血栓栓塞。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特别是那些可能与骨科、普通外科、大肠癌或癌症手术相关的疾病。治疗静脉血栓栓塞疾病。与阿司匹林联用,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及非Q波型心肌梗死。

  (三)剂型:注射液

  (四)规格:20mg/0.2mL, 40mg/0.4mL, 60mg/0.6mL, 80mg/0.8mL,100mg/1mL, 120mg/0.8mL, 150 mg/1mL。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批,代表着海普瑞的依诺肝素钠制剂可以在新西兰市场进行销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依诺肝素钠制剂在全球的市场占有率。我们认为本次获批是本集团制剂业务实施国际化布局的又一重要成果,再次证明本集团进军海外市场的能力。未来,海普瑞将会持续发力,加快集团拓展全球市场的进程及销售渠道建设,为后续进一步加强海外市场发展做好铺垫。

  三、主要获批市场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依诺肝素钠制剂在全球超过40个国家及地区获批上市,其中重要获批市场包括中国、美国、欧盟、英国、瑞士、波兰、巴西、哥伦比亚、智利、加拿大、沙特、阿联酋、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等。

  四、重要提示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在编制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3年度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商誉、开发支出、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开发支出、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000,398,830.25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会计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逾期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计提金额

  公司2023年度确认了人民币712,240.37元的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和人民币21,835,481.55元的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减值损失的计提,是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了不同客户当期的信用风险变化及特征,主要以逾期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二)存货

  1、会计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类别计提,产成品按单个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计提金额

  公司2023年度确认了人民币855,379,835.84元的存货跌价损失,主要是随着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医疗体系用药回归常态,医药下游企业主要客户调整了相对谨慎的库存战略,对上游的产品的需求出现较大程度的下滑,肝素行业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2023年第四季度以来肝素产品售价大幅下滑,公司存货中的部分肝素产品在2023年第四季度出现减值迹象。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按照相关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原则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

  (三)商誉

  1、会计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经营分部。比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2、计提金额

  公司2023年度确认了人民币68,155,340.19元的商誉减值损失,主要是CDMO资产组的商誉减值损失,CDMO资产组主要由收购的Cytovance构成,可收回金额采用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的原因主要是受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影响,预计未来CDMO资产组业务开展难度加大,同时下游投资活跃度下降导致创新药订单减少,公司降低了对未来CDMO资产组的业绩预期。

  (四)开发支出和固定资产

  1、会计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除存货、合同资产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2、计提金额

  公司2023年度开发支出确认了人民币34,843,016.27元的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确认了人民币9,672,276.07元的资产减值损失,公司每年对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2023年针对开发支出AR-301注射液,基于研发项目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对在研项目进行动态评估和调整,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研发项目,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五)长期股权投资

  1、会计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金额

  公司2023年度确认了人民币9,800,639.96元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是由于联营公司Questpharm进行的Oregovomab的III期临床试验中期分析提示研究未达到预期目标,本年度产生减值迹象,公司对持有的Questpharm股权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人民币9,800,639.9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集团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集团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1,000,398,830.25元,影响公司2023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1,000,398,830.25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降低外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交易品种包括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

  2、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在交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进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和海外业务的迅速增长,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持有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增加。为更好地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与银行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上述交易拟采用外汇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对冲公司拟履行境外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外汇衍生产品作为套期工具,其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变化程度,从而达到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目的。

  2、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自公司董事会审批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签署相关文件。

  3、交易方式:交易品种包括外汇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

  4、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拟开展的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已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并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经部门将持续跟踪监控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第三方调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普瑞”或“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发布《关于启动独立第三方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公司成立了独立第三方调查小组(以下简称“专项调查组”)。专项调查组由公司独立董事领导,并委托国际领先的法证调查团队在知名国际性律师事务所的协同配合下,对公司全资子公司Techdow Pharma Italy S.R.L. (以下简称“天道意大利”)遭遇犯罪团伙电信诈骗事件(以下简称“电信诈骗事件”)进行独立法证调查。

  2024年3月26日,法证调查团队向专项调查组提交了法证调查报告,现将相关调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查的背景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发布《关于子公司重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道意大利近期遭遇犯罪团伙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约1,170余万欧元。事件发生后,在公司法律风控中心组织下,公司向意大利当地警方和深圳辖区派出所报案,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并成立了由公司独立董事领导的专项调查组,委托国际领先的法证调查团队在知名国际性律师事务所的协同配合下,对电信诈骗事件进行独立法证调查。

  二、法证调查的范围

  1、获取并审阅相关文件记录,包括审阅了与相关政府机构的沟通及与事件相关的文件、公司及天道意大利相关政策和相关管理流程、公司基础信息(组织结构图、员工名单等);和事件相关的交易细节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涉及的具体银行账户及交易流水记录;2)会计账簿记录;3)系统/纸质审批记录、系统操作日志;4)针对事件的内部调查报告或外部报告;5)董事会会议纪要/沟通记录等;6)事件发生后的追索方案等。

  2、与电信诈骗事件中涉及的公司和天道意大利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访谈,以了解电信诈骗事件的详细情况,包括事项的背景、时间线、发生原因、进展情况以及划拨资金的原因和过程。

  3、就财务数据进行凭证检查和数据分析,1)对天道意大利检查期间的财务数据进行数据分析;2)对涉及电信诈骗案件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进行数据分析;3)对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天道意大利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从多维度(付款对手方、交易时间、交易金额等)识别并检查是否存在类似的异常交易;4)对天道意大利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付款进行抽样,查看其凭证及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批记录、发票、合同等。

  4、对涉及电信诈骗案件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收款人及其公司注册信息进行背景调查/或董事任职搜索,识别其是否与天道意大利的管理层和/或员工之间存在任何潜在关系。此外,还对诈骗事件嫌疑人所使用的电子邮件域名进行了公开搜索。

  5、电子法证方面,对和电信诈骗案件有关的天道意大利相关人士的公司邮箱、工作电脑、工作移动设备及有关个人通信记录进行了电子法证数据镜像、备份和数据提取,准备了关键词清单,并应用关键词进行搜索后对识别的文件进行了法证评阅。

  三、调查主要发现结果

  1、 电信诈骗事件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层访谈和IT数据还原,2023年12月13日,天道意大利总经理收到了来自诈骗事件嫌疑人冒充其上司的邮件,表示公司计划一项秘密收购,为避免信息泄露,请求天道意大利进行协助并应绝对保密。从2023年12月13日到2024年1月3日,天道意大利总经理又接收到了诈骗事件嫌疑人的多轮指示,并在未经审批和通知公司其他人的情况下安排了超过1,170万欧元的付款。

  经向天道意大利总经理询问,了解到其未向公司其他人士披露,是因为他被诈骗事件嫌疑人告知该并购是一项秘密收购,为避免信息泄露及对市场其他投资者和竞争者的影响,应绝对保密,同时诈骗事件嫌疑人在2023年12月13日要求其签署了保密协议,并指示其在该交易公开披露前应由其本人完成付款并隐瞒该操作。期间天道意大利总经理也曾采取一系列行动试图确认诈骗事件嫌疑人身份,但似未能成功识别异常。

  法证调查团队发现,天道意大利管理层和公司总部未能及时识别资金异常的原因主要包括:(1)由于银行账户管理权限,天道意大利财务经理在天道意大利总经理收走U盾后无法查询账户余额;(2)公司总部只能通过要求当地人员每周两次邮件及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邮件报送余额至总部。

  在检查天道意大利电信诈骗事件过程中,法证调查团队注意到涉及7家收款公司。法证调查团队对该等收款公司进行了背景检查并将7个收款公司的管理人员与公司员工清单进行了交叉比对,未见匹配。法证调查团队将该公司的关键公司信息作为关键词进行电子法证检索,相关名字除了在诈骗相关沟通中作为收款信息出现过,并未在其他沟通中注意到该公司及人员的相关信息。

  基于其工作,法证调查团队未发现电信诈骗事件与天道意大利相关人士或其他公司人员存在关联。

  2、事件后公司的应对:

  事件发生后,公司已加强与银行余额报告和U盾控制相关控制政策的执行。在发生相关诈骗事件后,公司总部IT部门从信息安全的角度重新排查梳理了目前公司存在的潜在风险和漏洞,并采取了后续措施加强邮箱安全。

  3、内控改进建议:

  基于本次项目的检查,法证调查团队注意到天道意大利的银行账户管理中未按照政策设置有效职权分离且未按照余额报送政策及时报送银行账户资金,并建议加强天道意大利的银行账户管理,且加强员工对电子邮件钓鱼和网络钓鱼活动的认知。

  四、法证调查可能存在的限制因素

  1、可获得的资料和可访谈的人员是有限的;

  2、所获取的资料和信息包括未经审计或未经证实、核实的资料;

  3、法证调查结果包含的相关信息可能不能代表对过去或将来事项的承诺,可能不代表最新情况且需要更新。

  五、专项调查组工作情况及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获悉电信诈骗事件后高度关注相关情况,向公司提出了多项工作建议,其中包括参考国际上的类似案例,聘请外部独立机构进行独立第三方调查。在建议被确认采纳后,三位独立董事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着手挑选调查团队,通过资质条件、服务案例、调查方案、国际协调能力等方面对比考量,审慎做出了选择。

  调查过程中,专项调查组同法证调查团队、其他董事和公司管理层成员保持了密切沟通,随时关注独立调查的进展动态,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协助法证调查团队工作,有力地确保了本次第三方调查顺利完成,以及整个调查的独立性、权威性。

  经过对调查报告的审阅,专项调查组认为本次报告的内容详实、细致,还原了电信诈骗事件的经过。因此,专项调查组建议董事会采纳法证调查的发现结果,同时,敦促公司积极落实相关改进建议,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收到专项调查报告及专项调查组建议后,将敦促公司继续加强并积极落实前期已采取的多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梳理海内外子公司业务流程,识别重大风险;刷新和完善集团和海内外子公司内部控制矩阵。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进一步明确、细化内部控制梳理的重要分支机构、重要业务流程及各子流程。根据业务实际和风险评估结果,结合信息系统工具,完善公司层面与业务流程层面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定期刷新和完善内部控制矩阵。

  2、聘请内控专家,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培训,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风险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境内外全体员工反欺诈和打击犯罪的意识及能力。

  3、增加海外子公司审计强度,加强对海外子公司的内部控制飞行检查。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考评和跟踪。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日常监督的有效性等情况,加强对海外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关键业务流程审计。围绕管理价值提升构建内部控制的监督“闭环”。针对审计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风险、缺陷、成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及时沟通、反馈。

  4、加大资金集中管理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实现集团内部资金的集中管理,持续完善和改进内部资金集中管理的有效方式。开展定期监督检查,严格损失责任追究,通过定期检查、重点抽查或审计监督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实现持续改进。

  5、公司将结合第三方独立调查结果、警方办案情况及其他相关工作,在厘清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之后,立即启动内部追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如果发现相关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将移交并配合司法处置;如果发现相关人员存在重大过失,公司将从重处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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