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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10点在公司四楼410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友华先生主持,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7人,实际参会的董事共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唐稼松先生、宋伟刚先生、张红伟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105,345.59万元,同比上升15.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28.87万元,同比上升18.58%。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保荐机构对本报告发表的核查意见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拟对“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1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并投入运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8.21万元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补流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5.22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活期利息收入等,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拟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董事会科学决策机制,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调整为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友华先生、吴正华先生、许俊杰先生、潘鹰先生、熊炜先生、王万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吴友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 选举吴正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 选举许俊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 选举潘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选举熊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选举王万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红伟女士、王继生先生、代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代婧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红伟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选举王继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选举代婧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运机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关于运机集团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关于运机集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关于运机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7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机集团”)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并投入运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8.21万元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补流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5.22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活期利息收入等,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拟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9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2,000,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18,412,345.63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6日出具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大华验字[2021]000696号},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研发中心项目和补流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资金差额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有效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和理财收入。

  五、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并投入运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8.21万元、补流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22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活期利息收入等,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拟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助力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股东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并投入运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使用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8.21万元以及“补流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5.22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活期利息收入等,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运机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针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与决策程序。

  2、运机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运机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8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

  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调整为9名,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董事会科学决策机制,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 名调整为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二、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发生变更,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发生变更,现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章程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请参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9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董事会科学决策机制,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友华先生、吴正华先生、许俊杰先生、潘鹰先生、熊炜先生、王万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红伟女士、王继生先生、代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代婧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红伟女士、王继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代婧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表决。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友华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荣县东方机械厂厂长,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目前还兼任四川友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贡市华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友华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76,634,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9%。吴友华先生与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玉仙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吴友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友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正华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自贡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车间锅炉技术员、专工,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有限公司销售员、项目经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员、项目经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员、项目经理,北京市源联贡运输机械有限公司(已注销)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办事处主任、市场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吴正华先生通过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5万股。吴正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正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俊杰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先后担任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采购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采购经理、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总监、四川川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许俊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许俊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潘鹰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一处科员,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研究室副主任科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现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此外还兼任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潘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潘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潘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熊炜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MBA。历任港澳证券高级经理、四川(美国)中小企业投资基金投资经理、成都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投资经理、成都财盛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恩捷股份(002812,SZ)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熊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熊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熊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万峰先生:1976 年出生,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专业EMBA在读。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团委书记、宣传部副部长,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处级干部,成都农商银行副行长,蓝光投资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蓝光发展(600466.SH)董事 、常务副总裁,蓝光嘉宝服务(02606.HK) 非执行董事,四川信托任党委书记。现任成都旗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万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万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熊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红伟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副系主任、副院长,四川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处长。现任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宏观经济管理教育学会副会长,四川省宏观经济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与教学方法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现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红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张红伟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红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继生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历任洛阳矿山机械设工程计研究院机械所设计师、工程师、副所长,洛阳矿山工程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院长,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专员级总工程师,矿山重型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

  王继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王继生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继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代婧女士:1989年出生,中共党员,美国纽约城市大学巴鲁学院会计学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财经大学现代审计研究所所长,四川省财政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预算与会计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代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代婧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代婧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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