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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盐田清运劳务服务等;

  2、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中化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化肥”)销售产品;

  3、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汇信”)子公司开展原辅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劳务服务、维保服务、铁路运输代发运、提供机械加工、土地租赁、委托加工服务等;

  4、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办理日常结算、各档次的对公存款服务、现金管理业务、国际业务、融资业务、银企互联等业务;

  5、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此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冯鹏、陈胜男、张铁华、王凌、卜一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青海国投、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下表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公司名称: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兴财

  注册资本:7753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对服务省级战略的产业和优势产业、金融业进行投资;受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构建企业融资平台和信用担保体系;发起和设立基金;提供相关管理和投资咨询理财服务;经营矿产品、金属及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子材料、有色材料、工业用盐、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铝及铝合金、铁合金炉料经销;房屋土地租赁,经济咨询服务,对外担保,实业投资及开发;矿产品开发(不含勘探开采)销售;普通货物运输;煤炭洗选与加工;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页岩油、乙烯焦油、沥青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公司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负责人:博来

  经营范围: 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3.公司名称:国家开发银行

  法定代表人:赵欢

  注册资本:42,124,836.5382万元

  经营范围: 吸收对公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委托贷款;依托中小金融机构发放转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信用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信用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办理结汇、售汇业务;开展自营和代客衍生品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资产管理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顾问咨询;海外分支机构在开发银行授权范围内经营当地法律许可的银行业务;子行(子公司)依法开展投资和投资管理、证券、金融租赁、银行、资产管理等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公司名称: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跃

  注册资本:1,13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用薄膜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销售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谷物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薯类种植【分支机构经营】;油料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豆类种植【分支机构经营】;棉花种植【分支机构经营】;麻类作物种植(不含大麻)【分支机构经营】;糖料作物种植【分支机构经营】;烟草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蔬菜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花卉种植【分支机构经营】;水果种植【分支机构经营】;坚果种植【分支机构经营】;中草药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棉、麻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公司名称: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洪锐

  注册资本:255,687.7093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款业务;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国库代理业务;基金销售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名称: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兴财

  注册资本:26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与处置、股权投资、企业资产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和投资兴办实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于与关联方中化化肥采购/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中化化肥之间产品销售按一般市场经营原则进行,销售按批次结算,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亿元。

  (二)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银行存款、承兑汇票托管等业务

  1.对公存款业务。盐湖股份公司在银行对公存款业务包括银行存款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其中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业务。

  2.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托收等业务。

  对公存款业务中银行存款可以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方式存入;活期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执行,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利率以银行审批或签订的具体协议利率为准。

  3.融资业务。公司在银行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供应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质押及对外签发等业务。

  公司在关联银行存款金额、银行承兑汇票托管等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公允的商业条件下执行,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在关联银行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其他商业银行账户。

  (三)关于与青海国投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

  1.物业管理服务业务。公司分子公司与关联方就西宁地区办公楼宇开展的物业管理服务,根据前期购置楼宇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的相关条款,关联方将提供楼宇配套物业管理服务业务,相关物业管理费用以市场化原则进行,根据购置楼层建筑面积按年度进行结算。

  2.劳务外包服务。公司分子公司与关联方就劳务外包业务按非招标询比采购委托第三方进行实施,以市场化原则进行,劳务外包业务按照外包人数工资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台班费按月进行结算。

  (四)关于与汇信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

  1.采购、销售产品。公司分子公司与青海汇信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间采购/销售产品,互供用于生产的基础性原辅材料、生产要素及开展铁路代发运、机械加工、土地租赁、用电、供暖、仪器仪表校验、产品检测、商标授权使用等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相关下属分子公司与汇信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同处于察尔汗工业园区,独特的园区供需环境,双方产品互供不可避免,产品外运依靠公司铁路专用线,相互之间产品具有销售唯一性和运输、采购唯一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化工产品采购/销售、产品代发运、机械加工、劳务服务均以市场化原则进行结算。公司与汇信公司产品购销等经济活动,严格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合理确定产品价格,并签订购销合同。双方就互供产品的定价问题进行多次磋商,制定了指导价格,该指导价格的基本定价思路与原则为:(1)烧碱、PVC、石灰石、淡水、盐酸、液碱等原辅材料及产品,以当期市场价为依据;(2)复用水、蒸汽等产品,以成本加利润为定价依据。(3)危化品铁路带发运服务费9元/吨。

  2.氢氧化钾、碳酸钾代加工。公司分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向关联方提供高质量氯化钾以委托加工方式开发氢氧化钾、碳酸钾产品,在丰富公司产品种类的同时延伸钾板块产业链。产品采取以销定产方式进行生产,公司分子公司向关联方委托产品加工定价方式为根据汇信资产子公司产品加工完全制造成本并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加工费。

  (五)关联交易期限

  以上关联交易期限为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审议额度使用完毕为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中化化肥关联交易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采购原辅材料,是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满足本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确保公司产品的稳定销售,可有效的降低销售成本,交易价格依照市场价格,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银行开展银行存款、承兑汇票托管等业务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银行股份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开展存款、结算等资金相关业务,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此外,此三家银行的相关资金业务,具有高效、简便等优势。同时,作为公司股东的金融机构,此三家银行将优先为公司提供便捷、高效、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公司发展。

  (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青海国投开展的物业管理、劳务外包业务

  1.关联方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务。公司分子公司与关联方就西宁地区办公楼宇开展的物业管理服务,根据前期楼宇购置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的相关条款,关联方将提供楼宇的配套物业服务业务,关联方国投置业提供的相关专业物业管理服务有助于保障相关场所、设施的正常运行,降低长期的运营成本。

  2.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分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通过非招标询比采购委托第三方进行实施,以市场化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分子公司相关车间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精力做好核心生产工作和管理工作,同时可降低公司管理、资金、人力等资源投入。

  (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汇信公司间开展的关联交易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汇信公司间开展化工产品采购/销售、互供用于生产的基础性原辅材料、生产要素及开展代发运、机械加工、土地租赁、用电、供暖、仪器仪表校验、产品检测、商标授权使用等。公司分子公司与关联方青海汇信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间采购/销售纯碱、烧碱、PVC等化工产品均以市场价进行结算,开展相关产品的销售主要考虑汇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均为省内化工龙头企业,产品品种齐全,质量收到市场好评。公司分子公司开展相关产品销售,旨在进一步丰富公司市场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同时,公司分子公司与关联方青海汇信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间进行的淡水、复用水、蒸汽、机械加工服务、劳务服务等的交易,均是双方开展基本生产工作,确保生产工作连续稳定开展的基本保障。

  2.关联方为公司分子公司提供氢氧化钾、碳酸钾代加工服务。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氯化钾和碳酸锂,产品结构相对单一,钾系列产品附加值较低。2024年开年以来,进口钾肥持续增长,边贸以及中欧班列货源进入,港口到货量维持在较高水平,市场供给充足,需求总体疲软,钾肥市场竞争激烈,对公司钾肥销售造成较大冲击。为丰富盐湖钾系列产品结构,提高钾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构建钾肥全产业链体系,快速实现钾肥产业链延伸和业务扩展,提升公司钾全系列产品的市场话语权和主导权,推动盐湖股份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委托汇信资产子公司代加工“两钾”产品,借助公司品牌影响力和规模优势可立足整体行业引领地位,形成的产能产量将在目前国内占据绝对的规模优势,对国内市场及价格走向具有一定影响力。同时,凭借公司与汇信天然的区位优势,可有效降低两钾综合成本,便于原料和产成品现场监管,保障原料和产成品安全,实现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所不可避免的经营活动,与各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签署的总体框架协议是公允的,能够保证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交易过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遵从了公允合理的原则,能够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陈闽玉女士、杨勇先生、牛玉娇女士、王凌女士、余树广先生、辛晓晔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审查,上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6名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另外3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本届监事会的现任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方为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第九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闽玉,女,1975年出生,民盟盟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高级业务经理、财务部部长、融资管理部部长、债券管理部副部长,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青海润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融资部部长,2024年1月至今任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审计风控部部长。2023年11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杨勇,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青海省绿色发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融资管理部副部长,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任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副部长,2024年至今任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2017年5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牛玉娇,女,199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税务师、会计师。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任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主办,2023年2月至今任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经理。

  王凌,女,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化集团会计管理部税务会计部部门经理、会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税务与产权部总经理、财务部税务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1月至今任中化化肥财务总监(其间:2023年3月至今任中化化肥执行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中化化肥党委委员。2023年5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余树广,男,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管理学硕士。曾任工行北京望京支行网点行长助理、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高级经理,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资深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执行总经理。

  辛晓晔,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助理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公司业务部高级业务经理、业务部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6年10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海东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6年10月至2020年4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2年5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海东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22年5月至今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授信管理部(绿色金融事业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发挥董事会在上市公司决策的重要作用,结合现有的股东结构,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提名贠红卫先生、冯鹏先生、张铁华先生、王祥文先生、卜一先生、陈胜男女士、吴军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速建先生、何萍女士、陈斌先生、张钦昱先生、宋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上述5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均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何萍女士、陈斌先生、宋林先生、黄速建先生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张钦昱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建玲女士、洪乐先生、吴立新先生、卫俊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建玲女士、洪乐先生、吴立新先生、卫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以上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第九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贠红卫,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青海省海西州政府副秘书长;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处(政策法规研究室)处长;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任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处处长;2018年3月至2018年9月任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青海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企业改革处处长;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任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2018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2020年8月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冯鹏,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在职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青海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青海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副董事长。

  张铁华,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任工银投资资产经营部主要负责人;2018年5月至今工银投资资产经营部总监。2021年2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祥文,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青海省审计厅信息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兼任青海省审计学会秘书长、青海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副会长。2011年10月至2014年1月任青海省审计厅信息中心主任兼任青海省审计学会秘书长、青海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副会长;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任青海省审计厅办公室主任;2016年6月至2019年9月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10月至2021年1月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2021年2月至2021年12月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2022年1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财务负责人。

  卜一,男,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团委书记、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埃塞俄比亚工作组组长;2019年5月至2022年4月任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客户四处党支部书记、处长;2022年4月至今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客户二处党支部书记、处长。2022年10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胜男,女,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2016年3月至今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化肥进口部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20年4月任中化化肥总经理助理,2020年4月至今担任中化化肥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1年12月至2023年4月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2023年5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吴军,男,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煤炭电力处副处长。2019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副处长、三级调研员。2021年4月至今,任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速建,男,1955年生,教授、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管理科学与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会长,辽宁大学商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湖南农业大学“神农学者”讲座教授、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名誉院长、特聘教授。

  何萍,女,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加拿大磷钾肥研究所(PPI/PPIC)、国际植物营养研究所(IPNI)中国项目部主任。自1998年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原土壤肥料研究所)工作至今。现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国际肥料科学中心亚洲分中心副主席,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理事、化学肥料专业委员会主任。2021年2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斌,男,1969年生,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一级企业法律顾问,西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海省内部审计师协会会长,青海省市场主体信用协会会长。历任青海五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公司财务总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2015年12月至2023年11月任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3年12月至今任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钦昱,1985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经济法学硕士、经济法学博士,美国纽约大学(NYU)法学院LL.M.,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数据法治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成员、归国留学人员联合会副秘书长、北京市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理事,中国中小企业法治人才库入库专家,“科技部外国专家项目”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公益调解员,广东产业创新智库入库专家。

  宋林,男,1969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产业经济系书记兼副主任,西安交通大学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研究所副所长,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各位董事: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钟新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钟新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

  钟新宇,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党总支书记、部长,计划财务部党总支书记、部长,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8年9月至2020年4月任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20年4月至2022年11月任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

  最近一次独董培训的书面承诺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的张钦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公告日,张钦昱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被提名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张钦昱先生承诺如下: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承诺人:张钦昱

  2024年3月30日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

  履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始创于1945年,1985年重建,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后成立的第一家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经过30 余年的发展,大信已经发展为立足北京、分所遍布全国,常年为上万家客户(包括中央企业,省属大型企业,A股、B股、H股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咨询、造价等专业服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截至目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员工4000余名,其中注册会计师近10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400余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一支具有深厚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强烈事业心和良好职业素养的执业队伍。先后为40多家央企提供服务,其中主审所达26家,是参加央企财务决算审计户数最多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1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并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全面审计,并专项核查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最终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和专项报告。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独立性、人员构成、计划、风险评估方法、年度审计重点、调整事项及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7月17日审计委员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对盐湖股份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的重点、人员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及IT审计内容及关注重点。2023年9月18日审计委员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报审计工作总体安排的沟通函》《2023年审计业务分工及时间安排表》。

  (三)2024年3月28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与执业能力。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入交流,确保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公正,有效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成、清晰、及时。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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