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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追加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超额部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4-00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追加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3月28日,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部分予以追加确认,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认为:公司追加确认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均属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二)增加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概述

  2023年,因业务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部分关联公司发生了超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合计21,440.03万元的购销及其他业务。该部分交易是为保证公司正常业务需求发生的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因此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进行追加确认。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7日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洪强

  主营业务:国有资本运营管理;省政府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2日

  注册资本:1,062,322.99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主营业务: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加工;煤炭销售;机械修造;批发零售钢材、轧制和锻造产品、化工、建材(木材除外);道路货物运输;汽车修理;种植业;养殖业;煤炭技术开发与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仅限本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取得相关特行许可的单位从事,其他经营范围详见章程修正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3.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1年5月9日

  注册资本:222,941.401913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全祥

  主营业务: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加工(精煤、焦炭、动力煤及煤化工产品等)、煤炭销售;矿产品、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工业盐、农副产品、橡胶制品、钢材、建材(木材除外)、五金交电、塑料制品、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电力业务;发供电;进出口业务;种植业、养殖业;技术开发与服务;电子商务、节能环保、节能技术服务;普通仓储;投资煤炭、焦炭、煤化工生产、贸易型企业及其他实业;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服务,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及相关咨询业务,与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非金融);远洋货物运输(国际远洋船舶运输)、国内水路运输(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船舶维修及检验(船舶维修);润滑油(危化品除外)、物料备件批发及供应(润滑油、备件的代理);船舶买卖、租赁、运营及资产管理(非金融);其他船舶管理服务;国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信息咨询(船舶维修、船舶运输业务的咨询服务);外事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批发零售日用百货;酒店管理、住宿、餐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会展会务服务、汽车租赁、保健、美容美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硝酸钴、硫酸镍、氯化镍、硫酸钴、氯化钴的批发(无存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0日

  注册资本:7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薛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月13日

  注册资本:925,032.72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主营业务: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煤制品制造、销售,电力、热力、水的生产和供应,售电,电力技术开发与信息咨询,电力设施修理校验,工矿工程建筑施工,房地产业,自有机械设备租赁;职业技能鉴定(仅限分支机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业,铁路、道路货物运输及辅助活动,仓储业;水泥及制品、瓶(罐)装饮用水、服装、劳动防护用品、矿灯的制造和销售,木材加工,普通机械产品、工矿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制造、修理、销售;钢材、轧锻产品加工;聚氨脂、抗磨油、齿轮油、乳化油、防冻液、润滑脂的生产和销售,废弃资源回收利用,煤炭、焦炭、金属及金属矿、建材(木材除外)、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橡胶制品、仪器仪表、日用品、水暖器材的批发零售,综合零售,艺术表演场馆,体育场馆,文艺创作与表演,住宿和餐饮,农业、林业、畜牧业;旅行社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山西焦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9月26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梁建光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煤炭及其相关项目投资;对下属子企业的管理;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与服务;机电设备维修;机械设备租赁;煤炭洗选;煤炭批发;自有商业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7月2日

  注册资本:53,756.7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亚忠

  主营业务: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国有股权的经营管理;焦炭、焦化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仓储、信息服务;型煤、型焦的生产、运输、销售、仓储。焦化设备及焦化相关产品的生产、开发、经营。批发零售建材(木材除外);煤炭的运输、仓储、信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印刷服务;物业服务;物流服务;餐饮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停车场服务;煤炭批发经营(仅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4月26日

  注册资本:567,710.1059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主营业务:煤炭销售、洗选加工;电力业务:发供电;电力供应:电力采购与销售;电力设施承运承修;电力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设备清洗;保洁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化验;机电修理;普通机械加工;节能改造;新能源管理;矿山开发设计施工;矿用及电力器材生产经营;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仅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2日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永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矿山机械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非食用盐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化妆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贸易经纪;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及其制品的销售(太原市区内禁止销售和燃用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35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郝轩毅

  主营业务:(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襄垣县弘溶物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宏斌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包装服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控股股东:韩宏斌

  12.河南郑铁轨道交通运营维护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7月18日

  注册资本:1,39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学典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13.北京国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4月28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贤贤

  主营业务:制造、加工、组装采矿采石设备(不含表面处理作业);洁净煤技术开发;洁净煤设备技术开发;工业自动化技术开发;工业自动化设备生产技术开发;环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设计;专业承包;产品设计;销售矿石洗选设备、机械电子设备、自动化设备、钢材、装饰材料、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电脑办公系统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赵树彦

  (二)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人均依法存续,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追加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为确保公司的市场经营持续稳定运行而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4-009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肖勇,从2013年起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具有近30年的审计经验。常年为中央企业及上市公司等行业提供专业服务。在年度决算审计、专项审计及内部控制等领域具有广泛和深入的经验。2015年成为立信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建利,2013年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具有20年的审计经验,常年为中央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专业服务,在年度决算审计、专项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领域具有广泛和深入的经验,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质量控制复核人:高飞,从 2000 年起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具有近 20 年的审计经验。他负责对各个不同行业、规模不等的许多公司执行审计业务,这些公司涵盖了小公司、大型家族企业和上市公司。2016 年成为立信合伙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及沟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胜任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工作。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本次续聘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公司代码:600546                                                  公司简称:山煤国际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9,619,742.29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16,375,349.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82,909,933.47元,扣除已发放的2022年度现金红利3,568,421,052.00元,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不再提取,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3,030,864,230.58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5元(含税),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982,456,140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88,596,491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2024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5%。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1.煤炭生产业务

  公司煤炭生产业务的主要产品为自产煤及洗精煤。公司下属煤矿位于大同、忻州、临汾、长治、晋城等煤炭主产区,煤种多以贫煤为主,具有低硫、低灰分、高发热量等特点,属于优质的配焦用煤和动力用煤,主要销售给大型炼钢企业和大型发电厂。

  2.煤炭销售和物流业务

  公司煤炭贸易业务的产品包括山西地区北部动力煤、中南部炼焦煤、中部无烟煤及东南部无烟、半无烟煤,主要用于电力及冶金行业。公司从事煤炭贸易业务三十余年,在山西、陕西、内蒙等全国煤炭主产区建立了货源组织渠道,在主要中转地设立了港口公司,年港口中转能力约五千万吨,依托年运输能力上千万吨的自有船队,形成了覆盖煤炭主产区、遍布重要运输线、占据主要出海口的独立完善的煤炭内、外贸运销体系。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以自有煤矿为基础,以货源组织、运输仓储服务为保障,以产稳销、以销促贸,贸服结合,积极构建产运销贸协同发展、联动发力的经营模式,实现从煤炭生产商向能源供应综合服务商转变。目前,公司业绩驱动主要来源于煤炭业务,煤炭业务利润来源于自产煤销售以及采煤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3.7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60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4.09亿元;总资产406.17亿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156.7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9%;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9.45%,较年初降低了9.34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4-004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30,864,230.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决定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82,456,1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88,596,49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满足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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