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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2、投资金额: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但由于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金融产品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金融产品预期收益或者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四)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决策权,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由于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金融产品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金融产品预期收益或者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促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

  ●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695,394.40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34,419,511.29元,资本公积为1,075,009,528.11元。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69,264,86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56,697股后的股份数为68,908,16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6,471,431.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3.94%。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69,264,86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56,697股后的股份数为68,908,16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转增33,075,91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2,340,781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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