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15,324,896.11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9,664,4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4,765,147.9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44%。
如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4-005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9日,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建峰、梁书锦、周通、吴献文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苗冰、张俊瑞、凤建军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系公司营运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为公司控股股东。
2、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监事隋琛担任董事的公司。
3、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是本公司5%以上股东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4、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控制的公司。
5、西安欧中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西安欧中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控制的公司。
6、西安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西安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控制的公司。
7、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控制的公司。
8、西安汉唐分析检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西安汉唐分析检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控制的公司。
9、西安秦钛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西安秦钛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控制的公司。
10、西安西部新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西安西部新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监事杜明焕担任副董事长的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至今为止未发生其对公司的应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4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及接受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客户定制需求、市场价格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依据与各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西部超导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4-007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超导”或“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9号),公司于2021年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774,069.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12,999,958.9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1,085,331.28元。截至2021年12月2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环验字[2021]170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协定存款,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能够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情况。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监事会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西部超导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西部超导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西部超导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西部超导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中信建投证券对西部超导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4-008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为西安聚能高温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聚能超导线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有限公司,均为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超导”)控股子公司。
●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24,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37.28万元、0万元、596.01万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因西安聚能高温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加快控股子公司良性发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现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24,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品种,担保有效期自担保实际发生起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具备偿债能力,同时公司对控股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认为子公司需要增加流动资金的同时丰富银行承兑等融资方式,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本次担保对公司整体发展有利,为此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担保。
被担保人除公司外,其余股东中: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自然人股东均为公司员工,资产有限为此事项提供担保有困难;外资股东在境内没有实际可操作资产。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上述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出比例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表决情况: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公司的高端装备用特种钛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于2015年11月获批国家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投资6,500万元,该项基金投入方式为国有股东委托贷款,即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提供该笔贷款,贷款的实际使用人、利息承担方及本金返还义务人实际均为公司。公司以部分自有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为该股东委托贷款进行抵押担保。因此,公司形式上为西北院的借款提供了担保。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1.03%及0.54%。
除上述担保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33.2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6%和0.09%。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4-009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在公司10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6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明焕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规定及要求,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1、《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3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4]1700023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649,664,4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共计拟派发454,765,147.9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杜明焕、孟德成、隋琛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加快控股子公司良性发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现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2.4亿元的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要求,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4-006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要求。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 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元
三、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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