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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定期定额 投资起点金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4月2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所有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截至公告日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以及基金合同尚未生效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以及起点金额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或本公司的后续公告为准。

  二、 调整内容

  1.调整后上述基金每期定期定额投资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下同)。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

  3.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设置不低于1.00元的每期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否则可能导致定期定额投资确认失败,具体以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还需遵循代销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和业务安排。

  4.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情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敬请参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 业务咨询

  投资者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获取相关信息。

  四、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旗下基金最低转换份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24年4月2日起将旗下部分基金关于基金转换份额的数量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所有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晚于2024年4月2日的基金的转换规则,以其法律文件或本公司的后续公告为准。

  二、调整内容

  1.本公司决定将上述基金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高于1份的调整为1份。各代销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前述单笔最低转换份额的要求,若低于前述最低申请份额可能导致转换失败,具体以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

  2.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规定。

  3.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并且在同一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即:本公司除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6301)以外的基金产品之间可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同一只基金的不同份额之间不能互相转换,确认日期不同的基金不能互相转换。

  5.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规则,但应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三、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咨询相关情况。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首次申购

  最低金额及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4月2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首次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下同)最低金额及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调整内容

  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首次申购上述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下同),超过1.00元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各代销机构对上述基金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另有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上述规定的最低金额,否则可能导致申购确认失败,具体以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

  三、业务咨询

  投资者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获取相关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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