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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 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损益、资产状况构成较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吴应宏先生、朱慧娟女士、刘堃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预计金额

  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双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辉

  注册资本:8,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装备智能制造设备和生产线的研发、设计、集成、安装、调试、租赁、销售、维保及技术服务; 机器人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维保及技术服务;智能化工厂系统、智能化仓储系统、智能化物流系统、智能化巡检系统的设计、集成、维保及技术服务;自动化系统软、硬件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维保及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能源存储设备及软件的研发、生产、租赁、销售、维保及技术服务;机械式设备和立体停车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保、租赁及技术服务;停车设备收费及管理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保及技术服务;与立体停车设备相关的金属材料、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停车场运营管理及维保;钢结构、非标准件、夹具、金属构件零件及仓储设备的设计、加工、安装、维保、销售及技术服务;不动产租赁,物业管理;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住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振兴路以北先进智能制造产业园2号厂房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安徽双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安徽双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0,392.18万元,负债总额18,463.8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928.30万元。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政府指导价格和市场定价原则,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二)、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

  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 603768        证券简称: 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即:“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有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2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00万股,每股发行价16.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23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099.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8,132.32万元。

  常青股份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8年度公司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芜湖常瑞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扩产项目”变更为“金属板材绿色清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募投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常青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金属板材绿色清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结项,累计结余279.37万元,主要系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内容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原规划为江淮汽车提供配套,鉴于江淮汽车整体产销量规模未实现预期增长,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已能满足江淮汽车业务订单需求,故为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对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重新进行优化调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实施进展较为缓慢,主要原因为:公司结合现有经营变化情况,并综合考虑现有项目整体规划及合理布局,导致本项目实施进度相应推迟。

  四、本次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论证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投入金额尚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新建研发中心是汽车行业发展趋势的需要

  随着汽车行业不断发展,整车厂商与零部件厂商之间的关系模式也在发生变更。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正通过独立化、规模化、多系列的发展来进一步改变汽车零部件企业依存于单个整车装配企业的分工模式。整车厂商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提出的要求日益提高,对供应商的创新能力、产品研发能力、同步开发能力、资源整合能力等要求越来越高。

  尽管目前公司已经参与到部分整车厂商同步开发项目中,但公司仍需要提升研发水平支持未来更高水平、更大规模的创新与产品研发。具体表现为:

  (1)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整车厂商所需的零部件逐渐变得复杂多样,零部件供应商将承担更多的产品创新、研发、试验、检测及更新等研发职能,若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不能与行业快速发展的步伐保持一致,将难以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优势。

  (2)随着汽车消费市场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整车厂商需要生产更多车型、加快车型更新换代频率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相应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亦需对整车厂商的需求做出更快的反应,及时对市场需求变化作出相应的技术准备、快速研发新的产品并实现量产,因此,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需要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作为保障。

  (3)随着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信息与自动化等新技术和新理念在汽车行业的广泛应用,汽车车身及底盘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原材料将会更多采用强度高、质量轻的新型材料,从而达到安全、轻量、节能的目的。因此,公司需要在冲压、焊接等技术工艺上不断创新、改进。

  (4)随着自动冲压生产技术、机器人焊接技术等自动化、数控化生产工艺在行业内的普遍应用与提升,公司生产制造环节对于人工的需求逐步降低,同时对技术支持的需求逐步提高。

  因此,公司研发中心建设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冲焊件及模具研发领域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使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有利于公司保持现有优势,巩固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并通过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拓展新的客户。

  2、改善公司研发环境的需要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现有技术中心在研发设备、场地面积、人员配置等方面已无法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亟须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在研发中心组织架构、研发团队、研发设备、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提升,满足核心技术研发需求。

  本项目拟新建 8,004.00 平方米的研发中心,将解决公司现有研发场地不足的问题,同时,公司将引进更多的技术人才以及配置更加先进和齐全的研发设备。

  通过高端人才引进、研发检测设备的升级,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公司高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检测提供有力的保障,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研究基础。

  3、吸引更为优秀的应用开发领域人才

  公司已经拥有多名资历丰富的研发人员,但随着公司不断抢占市场份额、拓展新的客户及项目,公司经营规模日益增长,市场份额不断抢占,除了在研发设备及研发环境方面加大投入以外,公司对于相关技术人才的需求也将会日益迫切。

  本项目的实施将在充分发挥公司在汽车车身及底盘冲压及焊接零部件领域原有技术优势基础之上,通过吸引和凝聚一批国内高水平的设计及分析的技术研发人才,为研发人员提供更为稳定、宽松的工作环境以及更为先进的研发实验室,进一步提高研发人员开发新技术的主观能动性,激励研发人员积极参与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公司自身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奠定良好的基础。

  4、保持公司成本优势、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需求

  目前,公司通过引进自动冲压生产技术、机器人焊接技术等生产工艺、自主开发设计模具等多种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制造费用及人工成本、提升原材料利用率,从而使公司拥有较强的成本优势。随着本次研发中心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生产自动化、模具开发能力等方面的技术水平,从而使公司持续保持成本优势。

  此外,建立一个先进、高效的研发中心将有利于公司不断开发新产品、改善公司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种类、加快产品开发速度,有助于巩固公司的竞争壁垒,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一直致力于自主创新和技术开发,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冲压、焊接技术研究开发体系,并拥有多项专利和技术成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专利共325项,其中发明专利106项,实用新型专利218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公司已通过了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较强的产品检测能力。公司长期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中心2012年被安徽省经济与信息化厅评为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已有的软、硬件设施,以及较强的研发及技术储备,均可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实施的预期收益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大幅提升公司创新研发能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必要支持和有力保障,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但并不直接产生收益。

  综上,公司认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市场和行业环境等因素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妥善使用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也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常青股份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即:“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资料,了解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内容和原因。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东油路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4日

  至2024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20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10、11、12、13、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回避的关联股东吴应宏、朱慧娟;议案11回避的关联股东吴应宏、吴应举、朱慧娟、吴凤平、邓德彪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东油路18号公司证券部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现场/书面登记地址:合肥市东油路18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何义婷

  电话:0551-63475077

  联系传真:0551-63475077

  电子邮箱:zhengquanbu@hfcqjx.com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768            公司简称:常青股份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131,627,112.0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910,151,539.39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常青股份发行A股股票吸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于 203年6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目前正处于实施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如果公司拟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利润分配完成前,公司不能进行股票发行,不利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相关工作的推进。因此,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不进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计划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尽快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制造专业化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6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 号),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公司汽车车身及底盘零部件业务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中的子行业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整车的配套,目前配套于乘用车和商用车市场,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特别是乘用车新能源、重型商用车的发展情况对公司业务具有重要影响。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冲压焊接件的生产、销售,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已由单一的冲压件加工生产模式转为模块化、自动化、多业务链的规模性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公司生产的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作为汽车重要的组成部分,可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专用车等车辆驾驶室总成、发舱总成、四门两盖总成、底板总成、车架总成、保险杠总成。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少数能为商用车和乘用车同时进行大规模配套的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专业生产厂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324,886.56万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316,321.76万元,同比上升2.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3,162.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4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为满足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协议,2024年度授信总额预计不超过50.50亿元,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等有关业务。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应宏先生在以上额度范围审批具体融资使用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 办理有关手续等。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如果公司拟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利润分配完成前,公司不能进行股票发行,不利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实施相关工作的推进。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131,627,112.0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910,151,539.39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原因如下:

  1、鉴于公司目前发展阶段

  常青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于2023年6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274 号),目前正处于实施阶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如果公司拟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利润分配完成前,公司不能进行股票发行,不利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实施相关工作的推进。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不进行2023度利润分配。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积极用于主业做大做优做强。

  公司计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实施完毕后,尽快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3、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在本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会积极召开公司业绩说明会,就利润分配相关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将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对中小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的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制定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公司将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将树牢回报投资者理念,聚焦主营业务,坚守主业发展,争取更高的盈利水平,回报投资者。

  公司计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实施完毕后,尽快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五次会议,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再融资实施进展、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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