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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

  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0,000股,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23%。最高成交价为27.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5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4,989,20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及后续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

  质押、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徐一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505,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34%;本次质押情况变动后,徐一俊先生累计质押股份为6,00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23.5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一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46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3%;合计质押的股份总数为14,3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8.17%,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21%。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徐一俊先生、徐伟先生的通知,获悉徐一俊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质押手续,徐伟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注: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2024年3月29日总股本100,633,516股;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一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4,3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8.1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21%。徐一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的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徐一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徐一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若出现平仓风险,徐一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相关协议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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