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3月31日,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31,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购买的最高价为19.88元/股、最低价为18.53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281,695.3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方案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4.7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2024年3月4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22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已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31,79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8.53元/股,最高价为19.8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8,281,695.3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