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10,487.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经测试,2023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882.71万元。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进行可收回金额的评估,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公司结合年末供应商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对预付账款的风险程度等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后,对预付款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499.69万元。

  (二)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3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05.25万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为10,487.65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10,487.65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减少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 其他说明

  本次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1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

  一、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是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通过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 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应当为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等,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务。

  (四)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五) 决议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 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和产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七)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总体风险可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充分考虑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 公司财务管理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一旦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通过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 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各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存托凭证持有人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审议程序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符合公司和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2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2021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 修订原因及修订内容

  (一) 修订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激励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标的证券来源进行修订。

  (二) 修订内容

  1、 “特别提示”之“二”修订前后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来源为公司向存托人发行公司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来源为公司向存托人发行公司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存托凭证。

  2、 “第五章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激励方式、来源、数量和分配”之“一、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存托凭证来源”修订前后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涉及的标的证券来源为公司向存托人发行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涉及的标的证券来源为公司向存托人发行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存托凭证。

  三、 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未做变动。上述所涉内容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已同步做出修订。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4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文件,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文指出: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 变更日期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度净利润及2022年年初及年末股东权益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7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6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54cS2E3I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九号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高禄峰

  独立董事:林菁

  CFO:凡孝金

  董事会秘书:徐鹏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54cS2E3I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84828002-841

  邮箱:ir@ninebot.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0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系在开曼群岛设立的有限公司,未设立监事会)。

  2、 2022年7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 2022年7月30日至2022年8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8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7)。

  4、 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2)。

  5、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未设立监事会,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未设立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未设立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未设立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未设立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部分,2023年1月3日为预留授予日的3名激励对象、2023年3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合计14.1775万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2023年1月3日为预留授予日、2023年3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合计18.6336万份进行作废处理。

  综上,上述不得归属并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共计32.8111万份。

  三、 本次作废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因红筹企业未设置监事会导致的程序差异外,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九号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规则》《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 九号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三)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8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刘德先生、独立董事王小兰女士的书面辞任函。因个人原因,刘德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职务;因个人原因,王小兰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刘德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辞任函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王小兰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但其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其辞任将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相关要求完成人员调整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王小兰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德先生、王小兰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8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了保证本次章程修订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章程修订所涉及备案等后续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 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最新规定及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3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及制定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