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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2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共有197,417,000元(人民币,下同)“联泰转债”已转换成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31,744,169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股份总额的7.59%。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3月31日,联泰转债尚未转股金额为192,583,000元,占发行总金额的49.38%。

  ● 2024年第一季度转股情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共有84,000元“联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14,683股。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 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10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公开发行了3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联泰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9,000万元,期限6年;联泰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

  (二) 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30号文同意,公司3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2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联泰转债”,债券代码“113526”。

  (三)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联泰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自2019年7月29日起至2025年1月22日止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12.31元/股。

  公司可转债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1日、2020年7月2日、2021年9月23日及2022年6月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照修正条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2020-078)、《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2022-035)。截至目前,“联泰转债”的转股价格为5.72元/股。

  二、 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共有84,000元“联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14,683股。

  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共有197,417,000元“联泰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31,744,169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股份总额的7.59%;尚未转股的联泰转债金额为192,583,000元,占该次可转债发行总金额的49.38%。

  三、 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 其他

  联系部门: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4-89650738

  联系传真:0754-89650738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1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海水务”)、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英水务”)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澄海水务及潮英水务提供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公司已实际为澄海水务、潮英水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7,000万元、28,798.76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下同)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澄海水务、潮英水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澄海水务、潮英水务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汕头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各向兴业银行汕头分行申请借款1,000万元,合计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根据银行要求,公司需为澄海水务、潮英水务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4年3月29日,公司与兴业银行汕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澄海水务、潮英水务其他方股东未按照其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无反担保情况。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为七家控股子公司(包括澄海水务及潮英水务)融资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7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二、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澄海水务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滨江路西侧、下洋大排沟南侧

  注册资本:人民币5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荣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环保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澄海水务的股权结构如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澄海水务提供担保余额为177,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

  (二)潮英水务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东北村牛路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荣

  经营范围:城镇及农村污水处理;生态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提供污水处理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潮英水务的股权结构如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潮英水务提供担保余额为28,798.76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保证人: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额度有效期

  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9年3月28日止。

  (四)保证范围

  1、债权人依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满足经营活动开展,是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的必要担保。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可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保障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提高子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的效率,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总额分别为人民币58.14亿元、57.45亿元、0.69亿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6.71%、204.26%、2.44%。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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