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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4-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2.69亿元人民币。

  ●累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担保):截至2023年底,公司为各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9.23亿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92%。

  ●反担保情况: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4年度资金安排,公司拟为所属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2.69亿元人民币。

  1.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光伏项目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89.84亿日元(约人民币5.3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融资,自首笔提款日起的第五年度贷款本息的偿付金额提供不超过1.85亿美元(约人民币13.8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为Tokaj项目公司PPA(Power Purchase Agreement,购电协议)交易履约向购电方(瑞士AXPO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700万欧元(约人民币2.16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继续按36%股比为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1.26 亿元的融资担保。

  上述被担保人同意为公司在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义务的履行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对外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

  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筑波项目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日本筑波项目公司资产总额52,214.05万元,净资产4,435.5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99.08万元,净利润263.50万元。

  (二)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

  土耳其EMBA公司注册资本17.53亿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电力持股78.2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土耳其EMBA公司资产总额1,111,529.55万元,净资产390,559.1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1,458.80万元,净利润100,019.92万元。

  (三)Tokaj项目公司

  Tokaj项目公司成立时间均为2020年4月,注册地址均为布达佩斯瓦茨大街99-105号,注册资本均为1020万福林(约2.7万欧元),主营业务均为电力生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如下表:

  

  (四) 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注册资本1.47亿元,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源”)的参股企业,浙江新能源目前持有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36%的股权。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电力生产销售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2,221.81万元,净资产14,039.3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3.22万元,净利润45.38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2024年,公司拟为上述所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2.69亿元,在该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此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拟涉及担保项目均为延续已经审批通过担保事项。均系基于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所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债务等风险。

  五、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上述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22.69亿元的融资担保,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3年底,公司为各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9.23亿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9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4-02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3月20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0名,徐骥董事委托林华董事行使表决权,郭志刚董事委托潘斌董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华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在肯定公司2023年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上,要求经营层班子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深化改革,全力促进经营业绩稳增长,扎实推动绿色转型和国际化发展,确保完成并力争超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质量全面提升、发展全面提速,求真务实,敢作善为,奋力书写“2035一流战略”的上海电力新篇章,为股东创造持续增长的回报。

  (三)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4.0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9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4954元。

  2024年公司主要预算目标:完成利润总额45.1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17亿元,合并口径安排新增债务融资158亿元(其中母公司新增融资40亿元)。

  (四)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五)同意《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六)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建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预计分配563,348,729.00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七)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八)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九)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职工薪酬决算结果及2024年度职工薪酬预算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同意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和绩效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同意关于公司签订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综合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名关联董事:林华、刘洪亮、粟刚、黄国芳、杨敬飚、徐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三)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十四)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金融衍生业务年度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公告》。

  (十五)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捐赠年度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同意关于公司审计和违规追责2023年工作报告和2024年审计工作要点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同意《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6名关联董事:林华、刘洪亮、粟刚、黄国芳、杨敬飚、徐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同意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6名关联董事:林华、刘洪亮、粟刚、黄国芳、杨敬飚、徐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九)同意《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6名关联董事:林华、刘洪亮、粟刚、黄国芳、杨敬飚、徐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同意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6名关联董事:林华、刘洪亮、粟刚、黄国芳、杨敬飚、徐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一)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同意《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同意《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五)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履职情况的监督报告》。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同意关于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十七)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二十八)同意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同意关于公司向土耳其总统府进行学生公寓捐赠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电力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向土耳其总统府捐赠学生公寓建设款项(不超过300万美元)。

  (三十)同意关于公司向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省政府进行职业学校捐赠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电力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向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省政府捐赠职业学校建设款项(不超过200万美元)。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决议

  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4-29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合伙人(股东)103人,注册会计师7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282人。

  中汇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10.2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9.4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21亿元。2022年度,中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159家,收费总额1.3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过证监会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及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从业人员21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从业人员13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锐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央企集团和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永生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担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家。

  2、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根据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上听取了相关汇报,认真审核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认为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关于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4-3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保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自然人范围: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与董事有相同职责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含境外公司及外籍董监高人员)。

  3、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5亿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4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间:2024年07月01日-2026年06月30日。保单分次出具,首期保单起止期为2024年07月01日-2025年06月30日。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4-02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3月20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6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冯鸣监事委托唐兵监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4.0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9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4954元。

  2024年公司主要预算目标:完成利润总额45.1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17亿元,合并口径安排新增债务融资158亿元(其中母公司新增融资40亿元)。

  (三)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四)同意《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五)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建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预计分配563,348,729.00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九)同意关于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4-25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31,003,640.52元人民币,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9,697,636.25元人民币,分配2022年度红利98,586,027.58元人民币,扣除永续债利息159,881,454.70元人民币,提取当年度盈余公积23,100,364.05元人民币,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689,133,430.44元人民币。

  根据现金分红要求,且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的角度考虑,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16,743,64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63,348,729.00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永续债利息)的比例为40.3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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