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和2023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1,422股,占公司总股本80,666,656股的比例为0.3241%(注:鉴于公司存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因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的公司2024年3月29日的股本总数为80,666,656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8.88元/股,最低价为22.1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29,151.3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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