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143,4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97%,购买的最低价为6.99元/股,最高价为6.9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002,883.2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43,4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97%,购买的最低价为6.99元/股,最高价为6.9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1,002,883.2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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