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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红枫路1号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黄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海波先生: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颐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员、北京科翔柏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项目负责人,2009年以来历任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研发部项目经理、分析室主任、生产技术部副经理、合成原料车间主任、原料生产技术部经理、原料生产总监,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生产负责人、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监事、湖南赛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监事。

  黄海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捷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1,242元出资额。黄海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黄海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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