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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 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及公司2021年股权 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转股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永和转债”转股金额为13,892,00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82,90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1537%。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共有14,293,000.00元“永和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98,689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1582%。

  截至2024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785,707,0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8.2134%。

  ●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316,335股。其中:

  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275,494份,行权期为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日。2024年第一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51,986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18.87%。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份为160,509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58.26%。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612,520份,行权期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4日。2024年第一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64,349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43.16%。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份为409,360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66.83%。

  一、 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8号)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公开发行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00万元,并于2022年1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和转债”,债券代码“111007”。永和转债存续期6年,转股期限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8年10月10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永和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33.64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主行权,自2023年1月4日起,“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64元/股调整为33.60元/股。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自2023年4月11日起,“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60元/股调整为33.61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6月16日起“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61元/股调整为23.8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2023年4月11日、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2023-036、2023-063)。

  (三)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永和转债”转股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8年10月10日。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永和转债”转股金额为13,892,00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82,90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1537%。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共有14,293,000.00元“永和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98,689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1582%。

  截至2024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785,707,0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8.2134%。

  二、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1、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2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3、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4、行权人数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预留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的激励对象共有17人参与行权,累计已有32人参与行权;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共有149人参与行权;累计已有219人参与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公司激励计划股票期权2024年第一季度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316,335股。

  3、后续参与行权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时应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三、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

  单位: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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