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大中转债”自2023年2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3月31日,“大中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为771张,金额合计77,100元,转股数量为6,963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837,400元“大中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75,082股,占“大中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0050%。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大中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519,059,600元,占“大中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38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自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3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 “大中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公开发行1,52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00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11.36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152,000万元可转债于2022年10月11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大中转债”,债券代码“12707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3年2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司因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将转股价格由11.36元/股调整为11.06元/股,详见公司2023年5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根据《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因改变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大中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大中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030张。根据相关规定,回售有效申报的1,030张“大中转债”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大中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 “大中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自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3月31日,“大中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为771张,金额合计77,100元,转股数量为6,963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剩余可转债余额为15,190,596张。自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3月31日,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季度股份数量变动情况是高管锁定股数量的变化。本季度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主要系“大中转债”的转股来源为回购库存股,未新增股份。
三、 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472-5216664进行咨询。
四、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20,057.82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20%。
2、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 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原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增加担保额度及被担保方,新增对外担保额度215,000万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额度之间进行调剂。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23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
二、 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中赫”)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申请了一笔融资业务,融资金额共计38,000万元。公司同意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45,6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为湖南大中赫已使用担保额度为4,41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45,600万元,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为3,969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为湖南大中赫已使用担保额度为50,01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为49,569万元。
上述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431025MAC030BN3H
3、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临武产业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区检验检测大楼2楼219号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牛国锋
6、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4日
7、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基础地质勘查;建筑材料销售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南大中赫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湖南大中赫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抵押贷款金额为0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截至目前,湖南大中赫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2、 保证人: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3、 保证最高本金限额:肆亿伍仟陆佰万元
4、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4月2日起至2025年4月2日止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7、 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被担保债权清偿完毕为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20,057.82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20%。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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