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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年财务概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466,644.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530,880.61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6,819,006.22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3,207,914.1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6.9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现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4、相关风险提示: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02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4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及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并按照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信用及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授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04月30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年度融资预算范围内按规定办理后续融资事宜,由融资主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金融机构实际批复为准,融资金额及方式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02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5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经履行邀标程序,拟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67.8万元。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3人

  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16人

  2022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3,656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0,815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0,499万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家,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2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1家,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640.1万元

  2022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781.2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600.88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9,081.70万元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均已整改完毕。

  最近三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有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云,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益辉,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目前任职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质量复核岗位,主持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同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工作量及事务所收费标准确定。

  2024年年报审计费用为48.6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8%。2024年内控审计费用为19.2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下降4%。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09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2023年度,已连续14年担任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年报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达《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本次变更符合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

  (三) 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程跟进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2024年03月0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报和内控审计机构选聘方案。2024年03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3、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02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6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正文

  

  二、《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

  

  备注: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序号、标点符号、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格式等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

  本次《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02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8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追溯调整背景情况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参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竞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参与竞拍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蟒电公司”)3.06%股权。2023年09月,公司收到了《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签约通知》,公司成为蟒电公司3.06%股权项目(项目编号:G32023SH1000220)的受让方,成交价为2900万元,并与湖南怀化恒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2023年12月,蟒电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章程修正、改组选举董事等事项。根据修订后的《蟒电公司章程》,公司能对蟒电公司实施控制。

  由于公司与蟒电公司在合并前后均由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02月更名为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非暂时性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等准则规定,蟒电公司并表按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处理,其中: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相应调整;2023年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包含蟒电公司全年数据;2022年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包含蟒电公司2022年09-12月数据,2022年01-08月仍按权益法核算。本次追溯调整数据已经审计。

  二、 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 追溯调整对2023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余额的影响:

  单位:元

  

  (二) 追溯调整对2022年1-12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三) 追溯调整对2022年1-12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单位: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104号)。报告期内,蟒电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采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104号)。报告期内,蟒电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采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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