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2023年8月9日,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万马币(约折合人民币3160万)在马来西亚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Gettop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完成设立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为推动公司全球战略化产业布局发展,促进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快速成长,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50万美金(马币约708万元)对马来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马来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Gettop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注册号: L2023LI08431
注册资本:壹仟零壹拾万元整(林吉特)
注册地址:马来西亚柔佛新山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马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100%
3、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由于美金、马币兑换存在汇率波动,具体注册资本以当地政府办理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将用于马来公司的生产发展,有助于推动公司全球产业化布局的稳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利益。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增资完成后,马来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36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发行证券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们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在此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13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以网络远程的方式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长梁龙先生、总经理傅爱善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常善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张辉玉先生。
公司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8日(周一)12: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加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14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梁龙、万蔡辛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韦感”)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豪晨”),将发生采购零组件、销售声学零组件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6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湖南加一声学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万魔声学(湖南)科技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万蔡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Y32BT95
注册资本:8,633.34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11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C栋5楼505室
成立日期:2019年3月18日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发、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05,852.24万元,净资产107,138.17万元,营业收入99,851.50万元,净利润-632.48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无锡韦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0.12%的股份。
3、履约能力分析
无锡韦感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惠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C4D2MT6G
注册资本:2343.75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华市义乌市稠江街道戚继光路648号厂房二3楼中部(自主申报)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3,855,952.92元,净资产10,939,115.0元,营业收入899,686.60元,净利润-9,060,885.00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豪晨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无锡韦感控制的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豪晨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上述公司发生采购声学零组件、销售声学零组件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变化为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关联交易的付款及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一致,参照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 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15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浩,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雷赛智能、共达电声、佰奥智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启家,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共达电声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喻希,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共达电声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先发,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韶能股份、德方纳米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蔡浩、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启家、签字注册会计师喻希、项目质量复核人张先发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15万元。本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续聘容诚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该议案已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16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669,449.7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52,155,358.27元,提取法定公积金5,215,535.83元,本年度分配现金股利14,400,000.00元,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冲减未分配利润68,321,025.7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0,241,788.1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94,460,584.88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时为体现对广大股东的回报,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365,704,000股,扣除因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704,000 股,以 360,000,000 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00,000.00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7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二、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其他说明
(一) 在上述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18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内容的具体情况
除上述部分内容相应调整外,《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19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内容的具体情况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17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3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下同)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0,880,763.88元,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8,743,761.68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68,172.78元,相应减少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768,172.78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监事会认为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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