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公司总股本为142,48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5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59,2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87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0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34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21年4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82,2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109,600,00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82,2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27,400,000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2021年末总股本109,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共计转增32,880,000股,本次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09,600,000股变更为142,480,000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42,48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9,2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5名,分别为:中国农业生产资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上海”)、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集团”)、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集团”)、北京中合国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合国能”)、中农集团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农服”)。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除上述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的其他承诺如下:
(三)其他承诺说明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9,2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9%。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5名。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注: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中国农业生产资料上海有限公司与中农集团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新供销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北京中合国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备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等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4-005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续签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农联合”)股东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集团”)于2024年4月3日分别与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集团”)、中农集团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农服”)续签《表决权委托协议》,供销集团及中农农服分别将持有的公司股份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48%)、9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87%)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中农集团行使。协议签署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续签《表决权委托协议》背景
2021年8月31日公司股东中农集团分别与公司股东供销集团、中农农服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供销集团及中农农服分别将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48%)、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87%)对应的提案、提名、表决权等权利委托中农集团行使,委托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至2024年4月8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鉴于2021年8月31日公司股东中农集团分别与公司股东供销集团、中农农服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期限于2024年4月8日到期,为更好的行使股东权利,上述股东于2024年4月3日续签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二、续签《表决权委托协议》主要内容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供销集团及中农农服(以下统称“委托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中农集团(以下简称“受托方”)作为委托方持有的1.8248%、0.6387%股份(本协议签署之日分别为2,600,000股、910,000股)唯一的、排他的代理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农联合届时有效的章程以及双方的约定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权利(以下简称“委托权利”):
(1)召集、召开、主持和出席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中农联合的股东大会会议;
(2)依法提出股东大会提案,提出董事和监事候选人并以授权股份参加投票选举;
(3)代表委托方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4)届时有效的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所应享有的其他表决权;
(5)其他公司章程项下的股东表决权(包括在公司章程经修改后而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表决权)。
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如因中农联合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而导致授权股份数增加的,上述增持部分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也将自动地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委托至受托方行使。
3、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影响委托方对其所持有的授权股份享有的收益权、处分权等未授权受托方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
4、委托权利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7年4月8日有效。
三、续签《表决权委托协议》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1、《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后相关股东持股及拥有表决权情况
2、 供销集团全资控股中农集团、中农集团全资控股中农农服,本协议的签署对于公司控制权无重大影响。本次表决权委托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违反有关承诺的情形。
3、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供销集团与中农集团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2、中农农服与中农集团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