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 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旅       公告编号:临2024-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公司及相关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内容披露如下:

  一、《警示函》具体内容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赖志林、王衡、高朝晖、孙东洋、王琦、徐中平: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在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控股)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截至2022年底,资金占用本金已归还。二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存在遗漏。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十一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条、第五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十条的规定。祥源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十一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代总裁)赖志林、现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王衡、现任董事会秘书王琦、时任财务负责人高朝晖、现任总裁孙东洋、现任财务总监徐中平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现任董事长王衡、现任董事会秘书王琦同时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十条的规定,对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十三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祥源控股、赖志林、王衡、高朝晖、孙东洋、王琦、徐中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你们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根据核查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警示函》所指出的问题,将深刻反思,严格整改。涉及警示函中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本息均已归还,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权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遗漏问题已整改,后续公司将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登记管理相关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旅         公告编号:临2024-025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浙江祥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实业”)持有公司207,773,2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47%。本次解除质押后,祥源实业累计质押股份数量134,5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64.76%,占公司总股本的12.61%。

  ● 公司控股股东祥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旅开”)及其一致行动人祥源实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1,931,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40%。本次解除质押后,祥源旅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为134,56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2.3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1%。

  一、本次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收到祥源实业通知,祥源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祥源实业若存在后续质押计划,其将根据实际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祥源旅开及其一致行动人祥源实业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合计比例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数量合并计算。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