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书面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4-009),不存在业绩应修正情况。
3、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报告将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及2024 年4月26日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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