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以下合称“葛洲坝易普力公司”)2024年1-3月新签或开始执行的爆破服务工程类日常经营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39.18亿元。
其中,新签或开始执行的单笔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重大工程施工类日常经营合同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1.上述项目中,彝良县大有矿业有限公司彝良松林克布石英砂岩矿开采施工及加工系统建设运行工程合同服务期限为27年,湖南省临澧县樟树垭矿区制灰用灰岩矿矿山施工总承包合同服务期限为15年,安徽省青阳县小阳山冶金用白云岩矿矿山开采及矿石加工生产运营合同服务期限为9年,其他合同服务期限为1-5年。合同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最终确认收入的金额及确认期间将以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上述部分“合同金额”是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期限等测算得出的数据,合计金额39.18亿元爆破服务工程类项目均已经签署相关业务合作合同。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4-018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4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提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38,032,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7%。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相关规定。
除增加上述1个临时提案外,《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602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议案1至议案13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为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议的临时提案。
议案1至议案12的内容情况、议案13和议案14的内容情况分别详见2024年3月29日、2024年1月6日和2024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第4项、第5项、第6项、第8项、第10项、第11项、第12项和第14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2.上述第4项、第5项和第10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7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5楼512室。
邮编:410221;传真:0731-82010804。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邹七平、罗茜。 联系电话:0731-85812096、0731-8201080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关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参会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96”
2.投票简称:“EXPL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1.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如下: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4-019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38,032,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7%)《关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提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案主要内容如下:
推荐肖同军为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因工作调整,宗孝磊不再担任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公司董事会收到提案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肖同军先生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将肖同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作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肖同军先生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肖同军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肖同军先生简历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附件
肖同军先生简历
肖同军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投资者关系管理处处长、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副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董事,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同军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分别担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董事、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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