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
2、股权登记日不变:2024年4月8日
3、本次股东大会取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选举陈昭哲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该议案下增加子议案《选举方钦雄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未发生变更。
一、原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昭哲先生家属通知,陈昭哲先生因发生意外,无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特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其辞职生效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4年4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股份17.15%的股东林平涛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选举方钦雄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议选举方钦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次日就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说明临时提案的内容。另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林平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0,454,7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5%,其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完整性与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取消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选举陈昭哲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该议案下增加子议案《选举方钦雄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三、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原定于2024年4月12日下午3: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鉴于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发生变更,出于统筹工作安排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将原定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4年4月17日召开,原股权登记日不变,并将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四、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审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五、延期及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权登记日
2024年4月8日(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五)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2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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