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8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计划,现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第一期行权时间进行限定,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期权已于2023年9月5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间为2023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4日,目前尚处于行权阶段。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5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4-029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3月,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担保协议,被担保人为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以下简称:丽珠制药厂),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丽珠集团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担保协议,被担保人为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合成),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丽珠集团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担保协议,被担保人为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合成)、丽珠制药厂及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医药贸易),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丽珠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担保协议,被担保人为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单抗),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
●被担保人均为丽珠集团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丽珠单抗、焦作合成资产负债率超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3年4月7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等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共计259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并同意本公司为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等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2.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同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就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签署有关文件,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临2023-035)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临2023-061)。
2、2021年10月26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丽珠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丽珠单抗提供三年持续融资担保及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丽珠集团与丽珠单抗签订《2022持续担保支持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未来三年期间,丽珠集团每年度为丽珠单抗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同意本公司为丽珠集团就担保服务交易按健康元在丽珠单抗的股权比例承诺提供反担保,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同时同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法人或其授权人就此反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文件,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丽珠单抗提供融资担保及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临2021-128)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临2021-133)。
(二)本月新增担保协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2024年3月签署的担保协议,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024年3月本公司不存在担保额度调剂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被担保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被担保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表》及附件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三、新增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丽珠集团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为:
1、被担保人:丽珠制药厂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30,000万元
4、担保期限: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5、反担保情况:无。
(二)丽珠集团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为:
1、被担保人:焦作合成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6,000万元
4、担保期限: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5、反担保情况:无。
(三)丽珠集团与民生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为:
1、被担保人:丽珠合成、丽珠制药厂、丽珠医药贸易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60,000万元
4、担保期限: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5、反担保情况:无。
(四)丽珠集团与农业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为:
1、被担保人:丽珠单抗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2,000万元
4、担保期限: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5、反担保情况:丽珠单抗的另一股东—本公司已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丽珠单抗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33.07%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月新增担保协议主要为满足旗下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当前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公司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22,199.67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04,129.27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余额为118,070.40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375,590.19万元)的23.42%:其中对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284,250.39万元,对本公司联营企业金冠电力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37,949.29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丽珠集团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2、丽珠集团分别与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及农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2: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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