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3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宫志刚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特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特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进展要求,公司组织编制完成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特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中船特气关于投资建设电子特气研发中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项目进展要求,公司组织编制完成了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中船特气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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