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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3号楼80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9日

  至2024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3、14、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代表身份证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门收到传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2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3号楼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4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

  (二)联系方式:

  电话:010-63299988

  传真:010-63299988

  联系人:冉红想、连晓圆

  (三)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公司代码:600980                                                  公司简称:北矿科技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749,862.9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240,859.72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3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16,773.7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039,984.14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89,263,5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841,703.3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73%。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矿冶装备行业

  矿冶装备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主要为钢铁、有色金属、稀有金属、非金属矿、煤炭、环保、化工和建材等基础工业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

  国家《“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要求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支持资源高效利用,持续提升关键工艺和过程管理水平,提高一次资源利用效率,对节能降耗、减碳减排、资源节约、资源循环等需求不断提升。中共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要求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升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延长矿山服务年限,持续推进矿山智能化、绿色化建设。2023年,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旨在提升供给能力,强化节能降碳技术,促进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保障上下游行业平稳增长。此外,在矿产资源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加大结构调整并向智能矿山、生态矿山转变的过程中,“碳达峰、碳中和”国家双碳战略的全面部署与大力推进,加之近年来对战略性矿产资源和新能源矿产资源越来越重视,矿冶行业蕴含着技术改造与装备升级换代、提质增效、节能减排、固废利用等机遇。我国矿冶装备发展方向已经由传统的资源优势竞争逐渐转化为高度信息化、集成化的科技竞争,矿冶装备的高效、节能、绿色及智能化已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我国矿冶装备行业正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环保改造等方式寻求突破,实现可持续发展,并在全球矿冶装备市场上占据更加重要的地位。

  子公司北矿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矿机电”)是国内矿冶装备行业的专业技术公司,专注于矿产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节能减排以及增值服务技术的研发等,有数十年的技术积累,在提升采选技术装备水平、推动矿冶行业科技进步以及提高矿山和矿冶企业的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技术先导作用,是我国采选冶设备研究、设计和制造的重要基地,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矿冶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已成为公司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

  子公司株洲火炬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火炬”)一直专注于有色冶金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有色金属行业积累了稳定的客户群体,主要业务包括有色金属冶金流程装备、冶金固废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艺及设备、节能环保装备及服务等,在冶金装备行业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冶炼行业对具有节能环保、安全高效的高端装备需求将逐步增加,加大了对冶金高端装备绿色化、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的迫切要求。

  (2)磁性材料行业

  磁性材料是电子工业行业重要的基础功能材料,在电子、计算机、信息通讯、医疗、航空航天、汽车、风电、环保节能等传统和新兴领域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些年来我国磁性材料行业发展迅速,但同时存在大而不精的问题,中低端产品占比较大。发达国家磁性材料主要以生产高档产品为主,而中低档产品的生产逐渐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这种转移在加剧行业竞争的同时,也会产生技术“溢出效应”,促进国内企业加快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向更高性能、更低能耗、更环保的方向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国内磁性材料企业发展的关键仍然是进一步加快产业升级,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技术研发水平,从而增加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我国从磁性材料大国走向磁性材料强国。

  子公司北矿磁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矿磁材”)是国内较早从事铁氧体磁性材料开发和生产的单位之一,是“国家磁性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体单位,长期以来积极推动着我国永磁铁氧体新技术的发展。北矿磁材是全国磁性元件与铁氧体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磁记录材料标准化委员会委员单位,主持了多项磁性材料行业重要标准的制定,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材料的研发上始终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随着新能源汽车、物联网、人工智能和机械化换人进程等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对新型磁性材料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工业和民用对自动化程度要求越来越高,为高性能磁性材料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当前永磁铁氧体行业正处于关键的结构调整期和发展机遇期,公司将继续依靠新品研发和科技创新,着重优化产业结构,持续开发高性能产品,不断提升产品附加值。

  2.2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大型中央企业。公司目前拥有北矿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矿磁材科技有限公司和株洲火炬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3个全资子公司,北矿机电和株洲火炬主要从事矿冶装备业务,北矿磁材主要从事磁性材料业务。公司在矿冶装备和磁性材料两个业务领域皆采用“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的经营模式。矿冶装备业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通过参与招议标的方式取得订单,根据订单任务进行生产。磁性材料业务主要以下游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流程化生产,通过持续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水平,不断优化升级产品结构,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市场开发战略定位是立足于国内市场,着眼国际市场,近些年在不断巩固国内市场的同时,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带来的机遇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公司矿冶装备生产基地为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固安机械有限公司和株洲火炬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位于河北省固安县和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磁性材料生产基地为北矿磁材(阜阳)有限公司和安徽普惠住能磁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

  (1)矿冶装备业务

  北矿机电主要从事矿冶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配套技术咨询服务。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浮选设备、磁选设备、磨矿设备、搅拌槽、选矿辅助设备、自动剥锌机组、冶金浸出槽、环保装备等产品,以及相关的自动控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承包等,主要为钢铁、有色金属、稀有金属、非金属矿、煤炭、环保、化工和建材等基础工业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

  株洲火炬主要从事有色冶金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为客户提供有色冶金领域相关的技术服务以及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有色冶金装备产品包括有色冶金流程装备(包括熔锌感应电炉、矿热炉、储热炉及铸锭生产线等)、固废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艺及装备以及节能环保装备等,主要应用在锌、铅、铜、铝等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与北矿机电共同服务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产业链的不同环节。

  公司矿冶装备国内市场占有率较高,客户遍及国内众多大中型矿山企业,并批量出口至非洲、澳洲、南美洲、东南亚、中亚、欧洲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矿冶装备方面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受到国内外客户的认可。

  (2)磁性材料业务

  北矿磁材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及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综合服务。磁性材料产品包括烧结永磁铁氧体、粘结永磁铁氧体、注塑粒料、磁记录材料、吸波材料、稀土永磁等磁性材料以及永磁磁器件等,主要应用于电子、计算机、信息通讯、医疗、航空航天、汽车、风电、环保节能等传统和新兴领域。公司客户群体稳定,产品主要销往中国华东、中国华南、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以及欧、美、日、韩等国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2022年、2021年调整前同法定披露的数据,2022年调整后系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后的数据填列;2021年调整后数据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同一控制下合并追溯调整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后的数据填列。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927.10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0,337.73万元,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74.99万元。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二)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上述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矿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702,96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3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739,543.32元,扣减承销保荐费用2,948,697.72元(含税)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6,790,845.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3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金额为人民币190,005,068.02元,其中2021年度支出34,891,200.00元,2022年度支出120,872,485.56元,2023年度支出34,241,382.46元。累计收到现金管理收益和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6,005,247.60元,其中本报告期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和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624,926.25元。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已结项,公司已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791,025.18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完成。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于2021年5月27日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7天通知存款)以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结项,公司已将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791,025.18元(包括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和注销时产生的结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事宜可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北矿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北矿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北矿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北矿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北矿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大于1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是投入中包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 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艳红女士,2000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谭建敏女士,200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是本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签字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未满5年;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玲女士,200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4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90万元(含税),与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能够胜任工作,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任务。我们认为大华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3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30万元。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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