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赵磊先生、赵晨佳女士、赵云福先生、林彩玲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李英女士、汪志锋先生、张益焕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持有公司股票3%以上的股东赵磊先生提名王晓明先生、黄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一)上述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上述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三)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磊,男,1982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浙江五星副经理,浙江诚宇执行董事兼经理,优安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衢州五洲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五洲特纸(江西)监事,九江诚宇经理,衢州祉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浙江飞物集商贸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诚宇执行董事兼经理,森远贸易执行董事兼经理,五星进出口执行董事兼经理,宁波云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星洲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归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监事,五洲特纸(江西)总经理,浙江五星执行董事兼经理,五洲特纸(湖北)执行董事兼经理,湖北祉星热力执行董事兼经理,黄冈祉星执行董事兼经理,黄冈祉星热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汉川景星执行董事兼经理,五洲特纸(汉川)执行董事,五洲特纸(龙游)执行董事兼经理,五洲特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赵磊先生持有公司119,586,584股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赵晨佳,女,198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浙江诚宇监事,香港阳阳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优安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五星进出口监事,衢州祉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杭州归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五洲特纸(江西)董事长,衢州飞物集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五洲特纸(江西)执行董事,浙江星洲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九江诚宇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衢州祉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浙民投易融(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如汝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浙江五星监事,五洲特纸董事。
截至目前,赵晨佳女士持有公司79,866,199股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赵云福,男,1964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温岭县冠城精工电机厂经理,温岭市沪光电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温岭市华南电缆厂副经理,温岭市华南电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浙江五星执行董事兼经理,五洲特纸(江西)董事长兼总经理,九江诚宇执行董事兼经理,五洲特纸董事长;现任五洲特纸董事。
截至目前,赵云福先生持有公司7,998,773股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林彩玲,女,196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温岭冠城精工电机厂副经理,温岭市沪光电缆有限公司监事,温岭市华南电缆厂经理,温岭市华南电缆有限公司监事,香港盛源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森远贸易经理,五洲特纸(江西)监事,浙江五星经理,温岭市华南电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五洲特纸(江西)副董事长,浙江五星监事;现任九江诚宇监事,五洲特纸董事。
截至目前,林彩玲女士持有公司43,193,375股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英,女,1975年出生,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吉首大学商学院特聘讲座教授,《财务管理研究》杂志编委,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内控委员会委员,《会计研究》杂志审稿专家。历任吉首大学商学院教师,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师,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汪志锋,男,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法律专业人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主任;现任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截至目前,汪志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益焕,男,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资产评估专家,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衢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申诉委员会委员,现任衢州永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益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晓明,男,1973年出生,中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湖北拍马纸业有限公司工人、班长、制浆车间主任,湖北骏马纸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主任,浙江五星生产车间主任,衢州速晨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五洲特纸生产车间主任,五洲特纸(江西)生产总监;现任五洲特纸(江西)生产副总、五洲特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王晓明先生为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黄晔,男,1973年出生,大专学历,中级工程师,造纸(二级)技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浙江亚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省龙游造纸厂)工人、班组长,浙江华邦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班组长、厂长助理,安吉大成纸业有限公司厂长,浙江仙鹤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工段长、厂长助理,五洲特纸值班长、车间主任,浙江大盛纸业有限公司厂长;现任五洲特纸工厂厂长、监事。
截至目前,黄晔先生为公司现任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张洁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洁,女,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五洲特纸成品质量检验员、销售部内勤主管,森远贸易执行董事;现任五洲特纸销售内勤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张洁女士为公司现任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2,858,103.26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4,244,022.2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3,897,4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8,857,439.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2.5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注:上表“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项目组审核时间。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所2023年度审计总费用12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所的履职监督及其资料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均符合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相关要求,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担任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担任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9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9日
至2024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5日 9:00- 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行政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 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 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 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 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4年4月25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
联系人:张海峡、韩孝琴
电子邮件:fivestarpaper@fivestarpaper.com
联系电话:0570-8566059
传真:0570-8566055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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