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688347 A股简称:华虹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4
港股代码:01347 港股简称:华虹半导体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9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香港九龙么地道64号九龙香格里拉大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9日
至2024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及2024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至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A股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
(2)机构股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机构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1)及股票账户卡(如有)。
(二)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现场登记:2024年5月9日13点30分至14点30分,地点为香港九龙么地道64号九龙香格里拉大酒店。
2、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8日17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办(地址见“六、其他事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传真或邮件请注明有效联系方式。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哈雷路288号
邮政编号:201203
联系电话:86-21-50809908
电子邮箱:IR@hhgrace.com
联系人:钱蕾
特此公告。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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