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康冠科技 股票代码:001308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有误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证券代码:001308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拟实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具体表现在: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
(二)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提升公司管理团队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确保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同时为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激励平台。
(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创造价值、分配价值,效率(效益)优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绩效进行客观评价,以实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及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相关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根据每个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指标的完成程度,确定激励对象的各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特别提示: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三)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各行权期内,根据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可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是否达成行权资格,以及相应的可行权数量。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考核对象直属上级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评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公司独立董事邓燏、黄绍彬、杨健君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4月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李宇彬、廖科华、陈茂华因是激励对象或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李宇彬、廖科华、陈茂华因是激励对象或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权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等做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④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⑥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⑦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按照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退休、死亡等特殊情形时,处理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授权董事会为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委任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收款银行、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董事会认为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李宇彬、廖科华、陈茂华因是激励对象或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工作安排,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股票期权相关议案。董事会将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上午11: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4月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文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监事郑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监事陈文福因是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监事陈文福因是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障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监事陈文福因是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授予总量情况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名单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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