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诉请公司全新设计开发的H系列产品不侵犯MOTOROLA SOLUTIONS INC.及MOTOROLA SOLUTIONS MALAYSIA SDN.BHD.(前述两家公司统称“摩托罗拉”)商业秘密和版权(简称“深圳案件”)。该案件进入庭审环节后,摩托罗拉向美国伊利诺伊州联邦地区法院(“美国法院”)提交了禁诉令动议,要求公司撤回深圳案件的起诉,美国法院于2024年3月25日批准了该动议。近日,公司收到美国法院的判令,判令认定公司未能完全遵守其禁诉令,临时禁止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销售双向无线电技术的产品,并处以每天100万美元的罚款,直至公司完全遵守禁诉令之时止。
目前,公司已撤销深圳案件的起诉,同时按要求暂停销售双向无线电技术产品,并已向美国法院申请撤销上述判令,近日正在美国法院持续进行听证。公司将进一步采取各项应对措施,争取最短时间撤销上述判令。
本次案件起源于公司与摩托罗拉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相关诉讼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第五节 重要事项”、2022年4月8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3年4月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3年8月4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第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及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17日、2020年3月9日、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12日、2021年8月14日、2021年9月9日、2021年10月18日、2022年1月22日、2022年2月9日、2022年7月7日、2023年9月5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公司上诉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公司专业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3.31%,其中双向无线电技术相关产品为主要构成。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申请撤销上述判令,但案件后续进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循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并通过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的方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4-01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
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自愿承诺:即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10月7日)不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而增加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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