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星期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利霞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有效的开展监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均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和绩效考核情况,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津贴。其他规定如下:
(1)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监事的薪酬按月发放;
(4)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文件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的情形,不存在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且具备充足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履职过程中严格履行执业准则,体现了良好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中不超过2,453万元系关联方公司重要子公司浙江金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金晨无偿为子公司浙江金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额度为等值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发展计划,公司与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拟签署《华纬科技重庆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在重庆市渝北区投资建设“华纬科技重庆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亿元人民币,包括对项目的一切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该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1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2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29,224,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3,550,367.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32.09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85,137,425.6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844,087,374.40元于2023年5月1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203,969.60元;募集资金余额与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账户合计余额差异203,969.25元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03,969.60元以及多付律师发行费0.35元,多付律师发行费用0.35元已于2024年3月29日退回。
注2:募投项目投入包括本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0,199,901.7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2023年4月2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1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店口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暨阳支行大侣分理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6月16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华纬弹簧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有关规则履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1,605,696.24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尚有248,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用于现金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19.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于2023年6月1日完成资金置换。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914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完成。
(四)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
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投项目相应款项。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6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48,000,000.00元,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38,147.44万元。
1、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6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1,444.23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1,444.23万元用于永久补流。
2、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建设“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6,000万元、自有资金9,000万元,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投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投入该项目金额13,820.6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为25,264.87万元。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0,960.57万元(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全部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或进行现金管理中。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2023年度新增年产8000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己有部分生产线投产。
注3:上述数据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35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公司拟在原“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新增年产8000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及“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中分别增加全资子公司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纬”)为实施主体,同时增加相应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事项之外,募投项目其他事项保持不变。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各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为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向重庆华纬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1年。重庆华纬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到期后分期、提前偿还公司或到期续借。
四、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DDH22K7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金雷
成立日期:2024年3月21日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桐桂大道3号1幢
营业期限:2024-03-21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弹簧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弹簧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重庆华纬100%股权,重庆华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现已在浙江诸暨、河南社旗布局生产基地。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西南地区是我国汽车工业的主产区之一,且汽车企业主要集中在重庆和成都。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可充分利用产业优势,进一步帮助公司承接西南地区相关业务,以更快的速度响应客户需求,同时缩短相应的物流距离,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从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能够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是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并且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助于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新增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华纬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包括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华纬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包括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该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35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38,147.44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使用11,444.2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16,000.00万元(实际已使用13,820.64万元)用于“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资金为10,703.21万元。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公司日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暨调整
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童秀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姚佰林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姚佰林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技术总监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佰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姚佰林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童秀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童秀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童秀娣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金锦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
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金雷(主任委员)、霍新潮、王丽;
2、提名委员会成员:王丽(主任委员)、金锦、董舟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董舟江(主任委员)、霍中菊、姜晏;
4、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姜晏(主任委员)、董舟江、金锦。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童秀娣女士简历》
附件:
童秀娣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9月至2009年6月,历任浙江金晟弹簧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经理;2009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浙江金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秀娣女士通过诸暨市鼎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3.50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份的0.34%,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中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存货、合同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根据测试结果,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9,904,573.92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23%,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如存在合计尾差,属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909,451.85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13%。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1、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合同履约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9,992,872.07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9%。
3、合同资产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合同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对于合同资产,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250.00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0.00%。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990.46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2.21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472.2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有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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