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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77版)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D77版)

  (2)关联关系:深蓝数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5. 石化盈科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石化盈科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26. 上海华谊信息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上海华谊信息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27. 青海中控太阳能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青海中控太阳能是前董事金建祥先生曾控制的企业。

  28. 浙江至控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浙江至控是前董事金建祥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

  29. 浙江正泰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浙江正泰是前监事程昱昊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

  30. 浙江众晶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浙江众晶是公司前董事金建祥先生控制的企业。

  31. 浙江绿储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浙江绿储是公司前董事金建祥先生控制的企业。

  32. 杭州富睿泽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杭州富睿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3. 中控微电子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中控微电子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34. 浙江中蓝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浙江中蓝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5. 宁波芯然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宁波芯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36. 浙江态能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浙江态能是公司前董事金建祥先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37. 中控海洋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中控海洋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38. 中控智新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中控智新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及货物、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与出租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最终价格通过市场化竞争或综合考虑人工、采购、税费等各项成本,结合市场定价及公司正常盈利空间确定最终定价,与非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实质性差异。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并与所有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予以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服务费用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不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法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7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星期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6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翘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ESG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ESG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工作成果,促进了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及出租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王琛琦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虽然控股子公司中控流体、中控慧机、中控创新、中控印度尼西亚、中控巴基斯坦、中控印度、中控沙特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公司能够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对其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截至2024年5月2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2025年5月29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及条件公允、合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3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13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5.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541.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1,808.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732.61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7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11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0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161.0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1,388.37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1,388.3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余额为0万元。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0年11月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站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子公司浙江中控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连同子公司浙江中控流体技术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连同子公司浙江中控园区智能管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园区智能管家”)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站支行;

  [注2]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3年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IPO募集资金”)和不超过美元3亿元(或等值人民币)的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募集资金(以下简称“GDR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本公司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分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共计36,000万元进行理财,共获得理财收益360.24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20万台高精度压力变送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0万台/套智能控制阀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80.54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3,071.65万元回购公司股票。

  四、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其他发行事项

  2022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10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49,682,300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GDR发行数量不超过24,841,150份。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附条件批准。

  2023年4月11日,公司实际发行的GDR数量为20,958,000份,所代表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为41,916,000股,发行最终价格为每份26.94美元,募集资金总额约为5.6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3,885,297,069.53元(2023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881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693,197.78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34,603,871.75元。

  根据GDR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此次发行GDR所得款项净额的40%用于实施公司的全球研发计划以及研发5T技术,所得款项净额的30%用于发展公司的全球营销网络及拓展销售渠道、建设海外生产基地以及业务扩张,剩余所得款项净额的30%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公司将对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具有广泛的酌情权。上述发行GDR所得款项的预期用途为公司基于当前计划及业务状况而作出的安排,并可能根据商业计划、监管要求和市场情况,以符合商业策略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作出变动。

  (一)GDR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GDR募集金额为564,608,520.00美元(折人民币3,885,297,069.53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693,197.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34,603,871.75元,已由承销商Huatai Financial Holdings于2023年4月18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苏黎世分行开立的账户内。具体情况如下:

  

  (二)GDR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1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美元3亿元(或等值人民币)的GDR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GDR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本公司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分次利用闲置GDR募集资金共计3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止2023年12月31日暂未到期,本年度暂未获得理财收益。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GDR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GDR募集资金已使用人民币94,403,260.09元用于收购Hobré International B.V.,人民币138,142,659.13元用于对Hobré International B.V.的增资,人民币18,498,963.83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其余扣除汇款手续费等,剩余资金人民币3,793,780,549.05元存放在公司境内和境外银行账户上。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中控技术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控技术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额系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存款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8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中控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9日

  至2024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或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元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褚健、褚敏、金建祥、王为民、CUI SHAN、谭彰、李红波、赖晓健、房永生、赵鸿鸣、杨正春、何应坚、潘再生、贾勋慧、胡斌、王亦中、吴才宝、杨丽君、林金义、吴玉成、杨继华、张克勤、曹晓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4年4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证券部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中控科技园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钟菲、王帆

  联系电话:0571-86667525

  传真:0571-81118603

  电子邮箱:ir@supcon.com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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