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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4-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

  公司是一家集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型制药企业,业务领域覆盖医药工业、医药商业及医药零售。公司坚守“兴民族医药,做中国好药,为生命护航”的企业宗旨,秉承“责任心、生命力”的企业理念,以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为己任。多年来,公司专注于中成药、化学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片剂、颗粒剂、胶囊剂、软胶囊剂、散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化学原料药、中药提取等22条生产线。公司成立至今已取得药品批准文号77个,其中20个品规入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56个品规入选《国家医保目录》。此外,公司拥有美国ANDA权益产品1个。为抓住大健康产业领域的发展机遇,公司积极捕捉临床需求,凭借药企软、硬件优势,切入特医食品赛道。目前,公司已建成川渝地区首条特医食品生产线,并正在进行特医食品的研发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提交2个特医食品项目注册申报,预期会在2024年底获得首个特医食品生产批件。

  多年来公司在消化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耳鼻喉科等重点治疗领域深度耕耘,形成中西药优势互补的发展态势和独具特色的系列产品布局。公司主要产品在持续的创新投入下不断丰富,产品梯队及续航能力建设良好,并形成拳头明星产品阵营。以威地美(铝碳酸镁片/咀嚼片)、长松(聚乙二醇4000散)、甘桔冰梅片、痛泻宁颗粒及都梁软胶囊为首的拳头明星产品(五大权重品种)已逐步成长为各自细分领域的权重产品。与此同时公司产品管线亦不断向肿瘤、代谢性疾病领域扩展,报告期内新上市药品4项、通过一致性评价1项、新上市大健康消费产品14项,新品种的不断上市将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

  表1: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创新药研发方面,公司推进创新药研发战略落地,专注于同类第一(First-In-Class)与同类最佳(Best-In-Class)药物的开发,推进差异化研发管线,并致力于打造具备国际视野的创新药研发团队,公司专注于肿瘤、肿瘤免疫以及自勉性疾病领域的小分子药物开发,目前在研管线潜在适应症覆盖肿瘤免疫以及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胰腺癌等多种实体瘤;在前沿技术布局方面,公司已经开始建设PROTAC技术平台,且已推动1个PROTAC小分子创新药项目的研发。2023年,通过对创新药临床前研发平台的梳理与进一步整合,公司临床前创新药研发平台主要为(1)计算机辅助的多维度药物发现平台CAMDD(Computer-Aided Multi-Dimensional Drug Discovery),主要包括基于靶点结构的药化设计和合成平台、体外、体内药效学研究平台、生物标志物检测平台、ADME及DMPK成药性评价平台、早期毒理学研究平台、CMC开发平台;在报告期内自主完成的SPF级动物实验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打造药理毒理研究中心;(2)PROTAC药物研发平台,主要包括①针对“不可成药”靶点的药化设计平台,具体分别为靶点配体的筛选和选择、E3连接酶选择和配体筛选、Linker的设计和优化以及基于对泛素区域的结构生物学设计;②针对PROTAC分子的体外生物学筛选平台,具体分别为二元复合物结合测试、三元复合物的形成确定测试、靶点泛素化检测以及靶点蛋白降解测试。

  公司已具备从靶点发现至早期临床开发的创新药研发能力,在2023年公司完成6项化合物专利新申请,其中2项PCT申请。在研项目中,已有1个项目已显示出体内较好的药效数据且处于PCC验证阶段,并已经启动预毒理及CMC研究,预计将于2024年年底进入IND-Enabling研究阶段,有望在2025年年底进行IND申报。

  在仿制药、中成药及特医食品研发方面,公司践行“生产成本优、研发速度快、技术壁垒高”的研发策略,已布局消化系统、精神神经系统、呼吸系统、肿瘤、减重等领域,通过项目经验的不断积累建立了原料药工程转化研究平台、工业药剂学处方设计与工艺放大研究平台和CMC(化学与质量控制)、杂质定量分析研究平台、缓控释技术平台、难溶性药物增溶平台、药物反向研究技术平台、儿童药物技术平台、特医食品研究平台等技术平台。同时,公司成立质量检测中心,该中心已经通过CNAS认证且在报告期内通过CNAS认证复审,为重庆市首家通过CNAS认证的药企。

  ?(二)报告期内经营状况概述

  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于2023年年初制定了“稳健经营、创新发展”的经营目标,旨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和市场环境中实现平稳过渡,并为未来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154.2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9.9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6.77%;扣非净利润2,073.81万元,同比下降74.85%。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与利润均呈下滑态势,其中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销量下降及部分集采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净利润下降的原因主要是:①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6.24%,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2.81%;②受销量下降及部分集采产品销售单价下降的影响,报告期营业收入有所下降;③营收规模下降导致规模效应减弱,费用率相应增大;④部分中成药产品由于中药材价格上涨导致产品生产成本上涨;⑤新增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导致摊销费用及折旧费增加。?????

  报告期内,尽管遭遇了多重挑战,但董事会和管理层依然展现出对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动态的深刻洞察力,迅速作出反应并积极布局,致力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的主要工作集中在三个方面:新品研发、创新营销和高效生产。这些重点领域的投入,旨在帮助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更大的优势。

  1、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研项目推进有序

  报告期内公司仍然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并且持续投入,2023年全年实现研发投入11,774.15万元,占营收比为17.03%,公司整体研发投入较上年增长26.24%,研发投入占比较上年同期上升5.15%;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2.81%。连续五年公司研发投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5.46%,研发费用五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2.22%。

  公司持续加大技术平台建设力度,在通用型技术平台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高端制剂技术平台、反向研究技术平台建设。高端制剂技术平台主要围绕缓控释制剂技术和难溶药物增溶技术等进行储备。公司现已掌握定向释放/滞留缓释技术、膜控迟释/缓释技术、骨架缓释技术等方向复杂缓控释技术,已具备微粉化、固体分散体、液体胶囊、自乳化等难溶性药物增溶技术研究能力,涵盖神经类疾病、代谢类疾病、精神类领域及肿瘤等相关疾病领域产品,配备了挤出滚圆机、双螺杆热熔挤出机、喷雾干燥机、气流粉碎机、多功能流化床等核心研究设备。在药物反向研究技术平台方面,公司积累了显微图像识别、拉曼光谱解析、微量成分定性定量检测等技术,为各类药品研发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创新药研发技术平台建设方面,公司定位国际市场,追求同类第一(First-In-Class)和同类最佳(Best-In-Class)项目,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且具有前瞻性及差异化特点的自主研发平台和研发管线,在前沿技术布局方面布局Protac技术领域。2023年,通过对创新药临床前研发平台的梳理与进一步整合,进一步完善计算机辅助的多维度药物发现平台CAMDD(Computer-Aided Multi-Dimensional Drug Discovery)的建设;初步建立PROTAC药物研发平台。报告期内公司建成SPF级动物实验设施并投入使用,建立药理毒理中心。

  与此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独家中成药甘桔冰梅片获批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为甘桔冰梅片延长7年保护期;痛泻宁颗粒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充分体现了公司优秀的自主研发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公司将继续坚持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之路,不断向技术壁垒更高的创新药、高端复杂制剂、高端仿制药领域突破。

  (1)创新药研发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创新药团队、体系及核心技术平台建设,抓紧推进在研管线研发进度,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拥有4个自主研发的肿瘤类1.1类创新药在研项目,潜在适应症覆盖肿瘤免疫以及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胰腺癌等多种实体瘤。目前随着项目研发进度,部分项目已经公开或提交化合物专利申请,报告期内公司共申请创新药化合物专利6项,其中PCT专利2项;截至目前公司共申请创新药化合物专利13项,其中PCT专利4项;此外,目前有1个项目已显示出体内较好的药效数据且接近PCC阶段,并已经启动预毒理及CMC研究,预计将于今年底进入IND-Enabling研究阶段。

  为更好地发展创新药板块,公司于2022年底设立北京华森英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森英诺”或“北京子公司”)全面承接公司创新药研发项目,负责肿瘤类创新药研发业务,并以公司四个创新药研发项目HSN001、HSN002、HSN003、HSN004涉及的非专利技术以评估价值3,129.19万元对华森英诺进行出资,原华森制药肿瘤研发项目(HSN001至HSN004)涉及的技术、业务及必要研发人员等已由华森英诺承接运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一个FIC小分子全球创新药HSN003项目以及BIC小分子创新药HSN002项目的部分研究成果已经在2024年美国癌症研究协会(AACR)年会上以壁报的形式展示,标志着公司创新能力与国际化接轨的第一步。

  表2:报告期内创新药项目一览表

  

  (2)仿制药、中成药及特医食品的研发

  在集采常态化的大背景下,公司紧密结合自身特色,积极布局仿制药、中成药及特医食品研发管线,力争做到研发速度快、制造成本低、技术壁垒高。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秉承研发全成本理念,从研发源头开始,不断优化成本结构,以在集采的大背景下获取竞争优势。公司通过全面的立项评估机制,综合考虑临床优势、市场潜力、竞争态势、专利分析、技术可行性及投入产出比等多方面因素,筛选出与公司战略相契合的项目。公司制定了严谨的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双重管理,确保研发效率和质量。通过不断夯实专业知识,提升技术水平,通过实施研发项目“1+3模式”,即一次中试试验+三次工艺验证,形成良好的实验室到工厂的转移体系,极大地提高研发效率,降低了研发成本。此外,在BE试验方面稳扎稳打,凭着过硬的专业技术,缜密的临床方案设计及过程控制,高难度、高变异项目的一次性正式BE试验的成功率优异,极大地降低了BE费用的支出。同时,公司不断加强专利挑战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完成1个专利挑战项目,且仿制药专利挑战项目持续增加,这充分体现了公司在仿制药研发领域技术实力的持续提升。专利挑战的成功为有关药物在后续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宝贵先机。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推进在研管线内的研发项目,截至目前共拥有在研制剂和原料药研发项目26项,特医食品4项,其中报告期内新立项项目4项、完成注册申报8项、获得药品注册批件项目5项。仿制药及中成药的开发是公司营收和利润持续增长以及现金流的保障,通过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和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公司已经建成“三三三”管线格局,即每年至少立项三项、申报三项、上市三项。新品种的不断上市将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利润增量,将为公司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业绩保障。

  表3:报告期内化学仿制药项目一览表

  

  表4:报告期内中药项目一览表

  

  表5:报告期内特医食品项目一览表

  

  2、创新营销、蓄力发展

  随着国家政策的逐步调整,销售终端市场整体有一定的回暖,但是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处于下行周期,亦会对医药行业造成一定冲击。报告期内,公司五大独家中成药增速有所放缓,但其中六味安神胶囊和痛泻宁颗粒均在市场上获得了较高的认可,同比销售收入增长分别为37.59%和11.45%。中成药板块仍然具有较强的韧性,起到了业绩压舱石的作用。在新产品导入方面,公司近两年上市的新品种如奥美拉唑碳酸氢钠胶囊、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以及平消片等品种已经逐步实现销售收入,虽然目前收入规模较小,但已经表现出一定的潜力。

  在渠道管理方面,公司不断开拓增量医疗机构市场,深耕存量医疗机构终端。报告期内公司公立医院终端客户与基层医疗机构终端客户家数以及品种进院家数均进一步提升,现已覆盖全国近11000家等级公立医院,近14000家基层医疗机构。除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渠道以外,公司亦不断拓展私立医院、零售以及电商平台的渠道网络,终端呈现更加多元化的态势。

  公司始终相信只有真正具有“学术力”的产品才能在市场上走得更远,因此公司非常重视构建重点品种的学术体系,持续推进公司重点产品进入国家级学会指南/共识,进而持续推进高质量高层次的学术推广活动,从而实现产品信息被精准地传递至市场终端。报告期内,公司核心品种甘桔冰梅片于2023年进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评选并发布的《100个基于评价证据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都梁软胶囊被写入《中国偏头痛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第一版)》;甘桔冰梅片与痛泻宁颗粒进入《2023年春季成人流行性感冒中医药防治专家共识》。截至目前公司核心品种五大独家中成药,共计获得31项权威教材、临床指南、临床路径诊疗方案及专家共识的推荐,体现了学术机构及市场对公司产品的临床价值、科学价值和市场价值的高度认可。

  结合公司研发管线“三三三”规划,即每年至少三个产品立项、三个产品报批、三个产品上市,公司营销团队也利用现有的成熟的销售体系积极向市场导入新产品,期待形成新的业绩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奥美拉唑碳酸氢钠胶囊(联合申报)第九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公司产品盐酸丁螺环酮片也收到了来自美国FDA新增药品生产场地的PAS(Prior Approval Supplement)批准的通知。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新品种复方奥美拉唑碳酸氢钠胶囊(奥碳)、国家基药平消片、独家化学复方制剂品种茶愈胶囊、苍耳子鼻炎胶囊、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络迈喜)等的市场推广工作。与此同时,公司将持续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坚持学术推广,加强市场人员学术能力培养,加大实施星火计划力度, 拓宽销售渠道和网络,践行以公立医院为主,带动民营医院、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连锁药房及电商平台齐头并进的发展思路,全力打造以五朵金花为核心的亿级黄金产品群,践行中西并重的发展战略,拓宽集采品种的院外市场,打造零售市场端品牌,聚焦核心业务,实现市场销售的高质量发展。

  互联网+医疗为未来趋势,公司将进一步探索如何更有效地与互联网进行链接。公司已建成天猫旗舰店、京东旗舰店、拼多多旗舰店、抖音专营店、微信小程序商城并陆续推出以大健康消费品为底层逻辑的“严品森活”系列产品,产品可分为食品类包括山楂鸡内金软糖、蓝莓叶黄素酯软糖、元夜茶、早C晚A茶、诺丽果益生菌白芸豆酵素果冻、燕窝胶原蛋白肽果冻、“小甘桔”青果乌梅压片糖等产品;保健品类包括氨糖软骨素钙胶囊、乳铁蛋白乳清蛋白粉、鱼油DHA藻油软胶囊、褪黑素、维生素C片等产品集群。基于品牌中成药和大健康食品的消费品属性,公司将进一步探索品牌数字化营销,开拓包括但不限于抖音、知乎、小红书、B站等互联网新媒体矩阵,助力产品多渠道推广上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电商平台销售额已突破600万元。公司将以“华森”为品牌基石,通过不断推出“严品森活”大健康产品集群,以新媒体营销平台为媒介,进一步深挖大健康消费市场,持续寻找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3、高效生产,持续控本增效,打造国际标准的生产质量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生产及质量管控方面持续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有效防范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风险,产品始终保持出厂成品检验、药监局抽检、国家评价性抽检和市场抽检合格率“四个100%”,坚决保障市场产品的高质量供应。在质量管理体系国际化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第五期生产基地接受了来自美国FDA的cGMP现场检查,此次现场检查以 NAI(No Action Indicated 无需采取整改)零缺陷通过,标志着公司GMP管理体系已达到较高水平;2023年10月公司收到了美国FDA签发的关于盐酸丁螺环酮片新增药品生产场地的PAS(Prior Approval Supplement)批准的通知,不仅有利于丰富公司在精神神经系统领域的产品,而且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国际影响力,为未来加强国际合作创造了更为有利的先决条件。公司生产线通过cGMP验证后,在生产端将有能力承接欧美高端制剂项目,对实现公司药品质量国际化的战略目标具有里程碑意义。募投项目“第五期GMP生产基地项目”建成后,已极大地释放了产能,解决了过去产能严重不足的问题。为更快地提高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公司积极对外拓展CMO和CDMO业务,将部分闲置产能对委托业务客户进行开放,且该部分业务已经开始产生现金流入。与此同时,公司已于2022年6月建成川渝地区首条特医食品生产线,特医食品项目TY001已提交注册申报并被受理;TY005在发补研究中;TY006已进入配方优化及临床前准备阶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六节“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4-009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于2024年3月2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游洪涛、刘小英、王瑛、游苑逸(Yuanyi You)、李嘉明、秦少容、杜守颖参加现场会议表决;董事梁燕、游雪丹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公司董事长游洪涛先生主持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并将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反映了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同意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至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现任独立董事杜守颖女士、秦少容女士、李嘉明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李慧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绩。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该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有关内容,并将该事项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现任独立董事杜守颖女士、秦少容女士、李嘉明先生在2023年度符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的要求。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该评估意见。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为更好地保障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2024年4月9日至相关银行授信批复到期日为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本额度内自主选择具体合作银行及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董事会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具体情况,对《公司章程》做出修改。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严格按《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运营,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同意《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董事会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资信状况良好,并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审计协议。审计费用税前合计不超过90万元。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同意《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出具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同意《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的相关内容。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认为,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2024年4月9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在此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8票

  关联董事由于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细化公司划分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具体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要求,同时基于更加谨慎的态度,结合目前国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使会计政策更加贴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和研发项目特点,对划分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进一步进行明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9、无形资产(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决议;

  (四)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4-017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情况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邓志春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邓志春女士因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由于邓志春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邓志春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邓志春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志春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0股,邓志春女士承诺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对邓志春女士在任职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工作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监事情况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肖南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该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一)监事辞职报告;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

  肖南简历

  肖南,女,汉族,1983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至2015年在建设工业集团公司工作,2016年1月加入本公司,担任出纳主管,现任本公司总出纳项目经理。

  截至目前,肖南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南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肖南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肖南女士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4-013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杨卫国,2007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关德福,201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陈伟,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如下:

  签字会计师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税),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税),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并且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资信状况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审计协议。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计费用税前合计不超过90万元。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且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资信状况良好。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税前合计不超过90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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