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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关于召开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宿玉海先生、公司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名陈思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经过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宿玉海先生、陈思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宿玉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思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在最近二年内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24-028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戴斯觉先生、王强先生、秦翠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俊先生、肖华孝先生、赵小莲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名李洪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刘宗利先生提名刘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其中,肖华孝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方俊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肖华孝先生、赵小莲女士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8名董事(其中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 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戴斯觉,男,1995年1月出生,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金融经济学理学硕士学历;中国香港居民。2016年至今历任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华金融并购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欧邦琪全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起任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戴斯觉先生通过保龄宝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保龄宝股份,为保龄宝实际控制人,与保龄宝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洪波,男,1964年出生,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专业,后进修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先后任慈溪织造印染总厂总调度;慈溪地方铁路公司副总经理;慈溪市木材(集团)公司总经理;慈溪铁路管理处(公司)主任(总经理);慈溪市风景旅游局局长;逍林镇党委书记;宗汉街道党工委书记;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产业集群区)管委会主任、慈溪滨海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019年4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止目前,李洪波先生持有保龄宝股票4.32万股,担任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趵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  强,男,汉族,1962年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法国里昂中央大学博士学历。曾先后在不同世界500强跨国制造企业工作,2009至2023年5月曾在法国家族企业罗盖特集团工作,分别担任过分公司,中国区运营及中国区的负责人。曾任罗盖特生物营养品(武汉)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赛浓顺罗盖特食品配料(连云港)有限公司董事、罗盖特(中国)营养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连云港杰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6月起任保龄宝总经理,2023年7月起任保龄宝董事。

  截止目前,王强先生持有保龄宝股票10.08万股,与保龄宝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保龄宝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  峰,男,汉族,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德州市十八届、十九届人大代表,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副理事长,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功能食品分会理事,山东禹城市功能糖协会理事长。曾任禹城市扒鸡公司厂长、副总经理。1999年至今,历任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市场部经理、国内业务部经理、国内业务中心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副总经理、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14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刘峰先生持有保龄宝股票4.86万股,与保龄宝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保龄宝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秦翠萍,女,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业务部,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深圳部投资银行事业部,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月起任保龄宝董事。

  截止目前,秦翠萍女士持有保龄宝股票4.32万股,与保龄宝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保龄宝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方  俊,男,1962年9月出生,北京大学医学博士、研究员,民盟盟员,先后担任吴阶平医学基金会秘书长、中国性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性科学》杂志出版人、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执行副会长等职务。在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临床学术科研等领域发表和编辑出版了许多文章,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多项。现任国家卫健委百姓健康电视频道主任。

  截止目前,方俊先生未持有保龄宝股票,与保龄宝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保龄宝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肖华孝,男,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西省轻工业厅主任科员;深圳宝恒集团财务科长;深圳市海上田园旅游发展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宝安区外经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美宝田实业公司监事会主席;重庆万汇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2017年4月至2021年3月任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肖华孝先生未持有保龄宝的股份,与保龄宝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保龄宝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小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泛亚班纳国际物流公司深圳分公司法务、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广东两辞修真律师事务所、广东天阙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止目前,赵小莲女士未持有保龄宝的股份,与保龄宝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保龄宝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4-036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截至股权登记日的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4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提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1、2、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且均为等额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自然人股东(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传真或信函须在2024年4月23日17:00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国刚  张锋锋

  电子邮箱:guogang99@vip.qq.com  blbzff@163.com

  联系电话:0534-8918658

  传    真:0534-2126058

  邮    编:251200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

  3、登记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保龄宝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6;投票简称:“保龄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票意见指示如下(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注:对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特别说明事项: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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