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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公司本次需按照该解释对会计政策统一进行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公司独立董事邓燏、黄绍彬、杨健君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3点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除上述应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将同时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了本议案。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2024年4月25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402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1.00至提案6.00已分别经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提案7.00至提案9.00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3、提案7.00、提案8.00和提案9.00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提案7.00、提案8.00和提案9.00时,公司关联股东需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提案2.00、提案6.00、提案7.00和提案8.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黄绍彬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就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7、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 登记时间:2024年4月28日、4月29日9:30—1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4023号。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33001308

  联系人:范誉舒馨、刘晓玲

  电子邮件:dmbsh@ktc.cn

  邮编:518129

  传真:0755-33615999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深圳市,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08。

  2、投票简称:康冠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备注:

  1、 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上午11: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文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监事郑谋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及子公 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该体系覆盖了公司日常经营的各个重要环节。公司采取具体措施保 证了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提升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 合理,运行有效,具备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监管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行业情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8.84元。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75,08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68,974.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17,986.5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46,900.00万元,购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信智安盈系列收益凭证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25,945.82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26,212.56万元(含银行理财余额),差异为266.74万元,主要系银行结息、银行手续费支出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康冠科技调整为康冠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康冠”),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香港康冠增资港币5,000万元(折合人民币具体数额以实施增资时点汇率换算为准)以实施募投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下属子公司香港康冠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8月1日同康冠科技、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对此,公司于2022年8月1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账户余额包含现金管理专户余额、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145.01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864.1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0.85万元。上年度公司已完成置换19,113.71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本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共支出325.1138万元用于等额置换一般账户下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19,438.82万元。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8,500.0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6,900.0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收益为2,402.3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对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商用显示产品扩产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同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智慧园区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同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共支出325.1138万元用于等额置换一般账户下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公司于2018年根据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以下简称“《暂行措施》”),建设“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纳入募投项目。由于《暂行措施》无法明确规划编制指引、界定空地范围和历史建筑处理等问题,并且2020年2月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起草的《深圳市龙岗区增加经营性设施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操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经确认将不再发布,致使原募投项目无法正常实施。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公司迫切的产业发展空间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原“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变更为“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项目。本次变更项目涉及金额62,000.00万元,占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1.00%。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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