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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送达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8日14:30在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10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袁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和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报告其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性自查等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出具了专项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由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由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由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由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坚定支持,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3)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2、审议程序:在授权范围内,中期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3、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预算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定2024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定2024年生产经营财务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关联董事袁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由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由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非独立董事林小敏、熊斌回避表诀。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原则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非独立董事林小敏、熊斌回避表诀。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达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8日16:00在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涂水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熊斌先生、公司财务总监黄仕锦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听取和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由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预算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定2024年生产经营财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确定和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方式确定,不存在导致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或者损害公司少数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风险较低,且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能得到保障。择机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发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监事会主席涂水强、监事卢锦德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确定原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监事会主席涂水强、监事卢锦德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6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762,020.02元;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6,632,429.3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1,782,300.0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现金红利0.36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8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336,000.00元(含税),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当年净利润的40.03%。

  (二)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800万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7,920万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2023年度盈利情况、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袁俊先生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

  2024年4月8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确认和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导致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或者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确定和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方式确定,不存在导致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或者损害公司少数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592.64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为592.64万元,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1、募投项目“选矿厂制浆分选、磁选及压滤脱水扩产能技改项目”和“综合利用产品及配方泥加工项目”配电工程通过邀标比选,福建省龙岩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增加工程劳务费用;2、募投项目“综合利用产品及配方泥加工项目”设备安装工程通过邀标比选,福建国福中亚电气机械有限公司中标增加设备安装工程劳务费用;3、2023年公司向龙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老年节慰问品。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通过邀标选定福建省龙岩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2024-2025年零星电气维修服务供应商,预计金额为零星电气维修劳务工程款,上年实际发生额包含募投项目的配电工程款。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沂隆

  注册资本:28,85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木材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鲜肉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化肥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日用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福建省龙岩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炜

  注册资本:6,757.2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库容1000万立米、装机容量10MW及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筑、安装、基础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110KV及以下送电线路和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建筑安装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的施工;售电;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省龙岩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龙岩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炜

  注册资本:45,21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龙岩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龙岩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0.05%的股权。

  4、龙岩投创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杭宇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地板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砖瓦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耐火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粮油仓储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寄卖服务;贸易经纪;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粮食收购;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离岸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出口监管仓库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龙岩投创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 龙岩祥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华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蔬菜、水果、花卉的种植、销售(种植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大豆、玉米、大米、麦皮、饲料添加剂、肉类、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牲畜、建材、矿产品、化工产品的销售;牲畜、家禽的养殖、屠宰、加工及销售(养殖、屠宰、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饲料、有机肥的加工及销售(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粮食收购、存储及销售(存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龙岩祥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龙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 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能全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0.04%的股权。

  (二)关联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与龙岩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龙岩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龙岩投创商贸有限公司、龙岩祥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房屋租赁收入,与福建省龙岩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工程劳务。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合作系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方式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该等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类产品,如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类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前次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日(即2024年4月17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产品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类产品,如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前次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日(即2024年4月17日)起12个月内。

  (五)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类产品,如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类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金额、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风险较低,且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能得到保障。择机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保本类产品。

  (二)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的保本类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三)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产品将适时选择相适应的保本类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保本类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五)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产品不得涉及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了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是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5日核发的《关于核准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8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152.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63.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188.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1: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203.10万元;

  注2: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变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132.91万元、“北采场12-22线东部露采扩帮工程项目”的结项永久补流金额2,331.31万元、“东宫下高岭土矿区18-26线西矿段露天矿扩建工程项目”的结项永久补流金额427.38万元及“选矿厂喂料、磁选、压滤脱水及包装技术改造项目”的结项永久补流金额274.0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还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富岭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13)。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对原有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用途进行了变更,对账户资金进行调整。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对子公司龙岩富岭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已开立的“年产9万吨配方瓷泥项目”资金账户予以销户,账户余额及销户时结算的利息一并转入子公司基本账户,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1、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办理了“选矿厂喂料、磁选、压滤脱水及包装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银行龙岩分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业务,并按要求将节余账户资金及销户时结算的利息转入公司资金账户,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2、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办理了“北采场12-22线东部露采扩帮工程”项目建设银行龙岩分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业务,将节余账户资金及销户时结算的利息转入公司资金账户,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3、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办理了“东宫下高岭土矿区18-26线西矿段露天矿扩建工程”项目兴业银行龙岩分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业务,将节余账户资金及销户时结算的利息转入公司资金账户,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存款类产品,如银行结构性存款等,授权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2023年7月27日起12个月内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使用选矿厂制浆分选、磁选及压滤脱水扩产能技改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根据募集资金使用需求情况,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持有该产品不超过168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031)。

  [注2]: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使用综合利用产品及配方泥加工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6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根据募集资金使用需求情况,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持有该产品不超过168天。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提前赎回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本金1,000万元,收益14.5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031、2023-049)。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1]:2022年3月18日,龙高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原“年产9万吨配方瓷泥项目”,并对原“综合利用产品(瓷石、高硅石)加工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变更为“综合利用产品及配方泥加工项目”,同时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选矿厂制浆分选、磁选及压滤脱水扩产能技改项目”,并将变更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变更于2022年4月7日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2024年2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综合利用产品及配方泥加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4,438.29万元(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为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公司将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注5]:2024年2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矿厂制浆分选、磁选及压滤脱水扩产能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1,360.24万元(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为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公司将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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