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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桂龙先生、陈玉罡先生、曾亚敏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分别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后向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及2023年末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详细数据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积极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建设,推动ESG理念融入经营管理实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实际控制人提交的《关于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的函》进行专项研究、细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在2023年半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合计分派现金红利185,611,183.20元)的基础上,2023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红利248,842,932.80元),则2023年度累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累计派发现金红利预计434,454,116.00元(含税),占2023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2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实际控制人提交的《关于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的函》进行专项研究、细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如下:

  1、中期分红的考虑因素:(1)截至2023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2024年度中期盈利情况预测;(3)与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匹配关系。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

  3、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方案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优化调整船舶资产的议案》

  结合现有LNG船舶舱容、船龄结构、环保排放及船货匹配性等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外出售1艘自有LNG运输船,推进LNG船舶运力优化,提升整体运力质量,打造智慧、绿色运力。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优化调整船舶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产品主要为LNG、LPG,全球资源地主要集中在境外,且采购货值较大。根据国际通行的交易惯例,公司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开具信用证等方式进行国际采购融资,随着近年能源市场价格变化及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开展国际采购的实际融资需求相应增加。此外,公司能源服务及特种气体业务因发展需要,相关子公司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需提供相应担保。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1,350,000万元。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办理具体担保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LNG、LPG以及甲醇等产品属于大宗商品,国际采购频次较高,并呈现单次采购金额大、采购价格主要与国际能源市场价格指数挂钩的特点,且多以美元计价,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能源价格及外汇汇率风险敞口。公司以期货、期权、远期等作为套期工具,在期货和衍生品商品市场及外汇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应对国际能源价格以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

  此外,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公司将适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交易范围以LNG、LPG、甲醇等主营业务相关的衍生品品种为主,提升对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及相关指数的敏感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投资收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清洁能源业务资源的内外互补、高效配置,优化资源综合成本,确保在客户端供应的稳定性和成本竞争力,公司适时与关联公司开展清洁能源采购等日常交易。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合理预计,并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开展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及所处行业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根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岗位薪酬,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董事长张建国先生、董事吉艳女士、董事杨影霞女士、董事蔡建斌先生的基本薪酬为每人每年900,000元人民币(税前),绩效薪酬则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年度考核情况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计算发放;董事蔡丽红女士、董事蔡丽萍女士实行固定薪酬制,年薪分别为每人每年600,000元人民币(税前)、120,000元人民币(税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吉艳女士、杨影霞女士、蔡建斌先生、蔡丽萍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及所处行业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岗位薪酬,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区间为每人每年650,000元人民币(税前)至900,000元人民币(税前),绩效薪酬则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年度考核情况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计算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核及其他鉴证、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及鉴证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德勤华永事务所在履职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并勤勉尽责地完成审计及鉴证等工作。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德勤华永事务所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1”自2023年6月29日起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累计转股股数为7,478,988股;“九丰定02”尚未开始转股。上述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25,414,024股增加至632,893,012股,注册资本由625,414,024元增加至632,893,012元。基于此,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4: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广场A座2116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慕长鸿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及2023年末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2023年财务决算详细数据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全体股东。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实际控制人提交的《关于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的函》进行专项研究、细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如下:

  1、中期分红的考虑因素:(1)截至2023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2024年度中期盈利情况预测;(3)与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匹配关系。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

  3、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方案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分红频次,简化分红程序,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是以日常经营为基础进行额度预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综合成本,确保在客户端供应的稳定性和成本竞争力,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整体收益,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投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任职的岗位、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和发放。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内部控制相关规定,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环节,能有效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产生,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人民币10,066.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2023年度与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油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950.85万元,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未进行额度预计。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2024年4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说明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油中蓝”)专注于LNG生产、流通、销售领域,一期在运行LNG液化产能为150万方/天(折合30万吨/年),目前是西南地区单体规模最大的天然气液化工厂,是该区域重要的LNG提供商,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1、华油中蓝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900682385007L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17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巴中经济开发区驷马园区1-1号;

  法定代表人:张占伟;

  注册资本:36,540.95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LNG生产、流通、销售;

  股东结构:公司持股40%,河北蓝金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7%,重庆凯锐鑫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3%,汪晔持股10%;

  最近一年(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资产总额105,724.57万元、负债总额38,395.91万元、资产净额67,328.66万元、营业收入138,526.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32.54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博先生担任华油中蓝董事长。

  3、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为华油中蓝第一大股东,对华油中蓝股东会、董事会能够形成重要影响。结合华油中蓝经营状况及前期与公司交易的实际履约情况,公司认为华油中蓝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预计年度内不存在因违约等对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或子公司将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与华油中蓝进行清洁能源产品采购等日常业务。交易定价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具备公允性和必要性。

  公司或子公司将与华油中蓝签订具体协议,交易数量、交易价格及金额以实际履行情况为准,收付款和结算方式等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执行。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华油中蓝是公司LNG陆气资源池的重要支点,并与公司西南地区的能源作业服务形成较强业务协同。公司与华油中蓝开展LNG采购等日常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清洁能源业务资源的内外互补、高效配置,优化资源综合成本,确保在客户端供应的稳定性和成本竞争力。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开展,坚持市场化定价;预计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额度: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委托理财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委托理财受托方及理财产品,明确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委托理财额度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系统性风险。对此,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并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拥有良好的专门人员配备,以及完善的账户及资金管理、决策与审核制度,将及时跟踪分析委托理财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不利因素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并向管理层及时报告,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的实际使用及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丰能源”)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30,000.00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50,000.00万元。

  ●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

  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三)现金管理额度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前述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30,000.00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50,000.00万元。

  (四)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96.98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68,268,26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362,996.1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含利息)合计折合人民币54,412.32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0,000张募集配套资金,种类为可转换为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158,679.25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2月28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40C001052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含利息)合计为人民币50,882.53万元。

  (五)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的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现金管理受托方及产品,明确金额、产品存续期间,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30,000.00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50,000.00万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系统性风险。对此,公司仍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并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拥有良好的专门人员配备,以及完善的账户及资金管理、决策与审核制度,将及时跟踪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不利因素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并向管理层及时报告,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实际使用及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需求,亦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1”自2023年6月29日起开始转股,“九丰定02”尚未开始转股。截止2024年3月31日,可转债“九丰定01”累计转股的金额为166,258,400元,累计转股数量为7,478,988股。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25,414,024股增加至632,893,012股,注册资本由625,414,024元增加至632,893,012元。

  二、 《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基于上述可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至4月2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jxjf@jovo.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0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并将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清洁能源、能源服务、特种气体业务发展情况与未来规划,以及2023年度与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业务发展规划、2023年度与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下午15:00-16:30

  (二)网络互动平台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建国先生,董事、总经理吉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影霞女士,独立董事王新路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博先生,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至4月2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jxjf@jovo.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8103095

  联系邮箱:jxjf@jovo.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事务所”)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实际审计需求,经2023年11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确定2023年至2025年审计服务方案,并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德勤华永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024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德勤华永事务所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付建超

  (5)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勤华永事务所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8)业务信息:德勤华永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亿元。德勤华永事务所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德勤华永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事务所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事务所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天义先生,自2002年加入德勤华永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黄天义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家。黄天义先生自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公维兰女士,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公维兰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公维兰女士自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少帆先生,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方少帆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方少帆先生自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事务所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德勤华永事务所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审计工作量等与德勤华永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德勤华永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充分了解了德勤华永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认为德勤华永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及时、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589.40万元人民币(合并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81,280.70万元人民币(合并报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6,203.24万元人民币。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于2024年1月24日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的函》,提议公司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并提议持续提高股东回报等。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提议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实际控制人提交的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提议进行专项研究、细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在2023年半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合计分派现金红利185,611,183.20元)的基础上,2023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红利248,842,932.80元),则2023年度累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累计派发现金红利预计434,454,116.00元(含税),占2023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27%。

  在实施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由于公司存在已回购股份,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全体股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当期经营成果制定的,并合理统筹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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